三国策论坛

标题: [公告]滴血6大洲王闪亮登场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星上将    时间: 2007-2-5 22:25
标题: [公告]滴血6大洲王闪亮登场

根据军团管理委员会商议决定,最终确定如下人员为我军团第一轮洲王:

傲气鬼雄,晓兰,影子心恋,

梦幻与浪漫,孤鹰,月影莎秋

州王评定主要条件:
一,人品端正,有信用,对大家热情,乐于助人,不过于计较个人得失;
二,在军团的管理上做出巨大贡献;
三,在军团的秋猎作战上做出巨大贡献;

四,在军团的汉、策、宝物支援上做出巨大贡献;

五,热爱三国策,在线时间长。

为了确保以上洲王号永远都在滴血军团,避免洲王背离军团,请6大洲王在此帖后面跟帖宣誓,永远忠于滴血军团,永远和兄弟们在一起。(不好意思哈,以前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不想在发生类似的事情拉,各大洲王见凉)

其他团员请勿灌水,谢谢拉

滴血为盟---人事部长---五星上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5 22:46:31编辑过]

作者: 五星上将    时间: 2007-2-5 22:54
予留位置-----洲王号管理规定---商议中
作者: 梦幻与浪漫    时间: 2007-2-5 23:07

我先第一个宣誓哈

我保证对军团尽忠,即使以后不玩了,也会把号捐给团里.希望大家支持!


作者: 雾都倾恋    时间: 2007-2-6 00:26
我对游戏的玩法是别人无法领会的,要不就不玩,玩就不会到处乱跑.滴血从老关2的无奈到现在的智者笑猪已经三代团长,我对滴血的热情不用我用话语来说了.滴血为盟意思很明白兄弟一心打造网络的帝国.叫我做王应该是没问题的,但我需要猪头尘现在的老道来做我的大将军.因为打仗我不行.嘿嘿~~在网络世界我需要有兄弟般的同心的支持者,要不我这王也没意思.在此我顺便呼叫一下一个叫艾菲尔号的人是谁?对不起我想不起你是谁./看到帖的上艾号回信给我
作者: 傲气鬼雄    时间: 2007-2-6 01:02

宣誓就职吗?那可是长篇大论啊.等下说.本王先征一下王妃这个是当务之急啊.哈哈.鬼王征王妃一名.貌美如花就不用拉.别吓人就好.贤惠端庄也不必拉.别打我就好.豆蔻年华太客气拉.别超过30就好.诚心相待倒是真的.本王爱民如子.爱你就更不用说拉.哈哈.有意的抓紧机会啊.钻石王老五就看你表现拉.哈哈!

现在宣誓就职典礼!首先感谢军团对鄙人的赏识.再来感谢全团人员的支持与信任.老鬼太强拉.这个不需要我多说.哈哈.我不会辜负党军的重托更不会辜负父老兄弟的爱戴.很简单一句话.只要你们不离开.我就不会离开.当然需要出国或做生意忙.号和宝和财都是军团的.这个我早说过.希望大家支持我.支持军团的工作.傲气集团永远是滴血军团的中流砥柱!完毕.请鼓掌!


作者: 影子心恋    时间: 2007-2-6 01:11

哈哈!五星猪这个帖发的好啊.

我对军团的感情我想不用我多说了吧,但我还是表个态:

我所做的一切都会为军团的大局出发,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永不叛团.


作者: 梦幻与浪漫    时间: 2007-2-6 03:47

他爷爷的,各个都这么牛屁哄哄的,我第一个宣誓的过于简单不是很没面子?

滴血第一才子居然此都丢个大脸,不行,得补回来,重新宣誓一回.就简简单单28个字吧

滴滴恩义情更浓,

血染战场边地红.

为团为友终不悔,

盟誓浪漫永效忠.


作者: 英雄123    时间: 2007-2-6 09:29

孤鹰因为有点私事这几天没空玩,(这些天都是我在上)我代表孤鹰和新加入的兄弟说几句,一定支持和拥护笑天和军团委员会的一切指示和决定


作者: yangrl3721    时间: 2007-2-6 14:14

俺也来发表一些,俺可是"护团金锄",上打王侯将相,下打贵族王孙!你们这些当州王的给我小心点哈!

别让我发现你们干偷鸡摸狗的事啊,我是会锄掉你们的衣服,挖破你们的屁眼!


作者: 桃园尘世    时间: 2007-2-6 17:09
别自己跟自己抢地盘阿!
作者: louqifei    时间: 2007-2-9 09:31
俺来了,上周老婆动手术住院1周,耽搁了。。感谢123帮我发贴,,没啥多说的,党指向哪里,我就打到哪里!!哈哈!!
作者: 五星上将    时间: 2007-2-10 00:31
感谢各位洲王对工作的支持,谢谢拉[em17]
作者: 星变    时间: 2007-2-14 13:25
我是一个兵!绝对服从命令的兵!我的目标就是做个强兵![em05]
作者: 7758258    时间: 2007-2-22 15:32
[em05][em05][em05]
作者: 桃园小琴    时间: 2007-2-24 02:00

咦少了我一个,不好意思。太久没上论坛。

宣誓我就免了。因为我心可照日月哈哈。

。。。。。。。。。。。。。。。。


作者: 大漠杀入血    时间: 2007-2-28 14:02

hah

哈哈


作者: 分久必合    时间: 2007-2-28 14: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j4311365    时间: 2007-8-1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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