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有备份吗? 要怎么申请恢复? 我都发过信了!
您好~!
小雪只收到过您的一封短消息并给您做了相关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您好~关于军团分论坛的审核条件在:http://bbs.sgconline.com.cn/viewthread.php?tid=105680 中是有相关说明的。本次初审核是按照相关规则处理的,因为贵军团分论坛没有达到审核标准所以按照规定予以暂时撤消的处理。另,相关公告中有说明是可以重新申请开通的,还请您仔细阅读。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跟理解~!
恢复分论坛的申请方式跟申请开通分论坛是一样的,所以请您按照公告中的相关说明来做恢复申请操作~!
欢迎光临 三国策论坛 (http://bbs.sgconline.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