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赛规则:
当一只军团在一轮比赛中缺席达到10人以上,将视为放弃本轮比赛,该军团所剩下比赛都将判定对手4:0胜利(胜利人数为16人)。如果有两只军团均缺席10人以上,那么他们在以后相遇的比赛中将被判定为2比2(胜利人数为0人)。
>当某军团缺席10人以上后,该军团余下的比赛都是0:4输给对方,那对该军团未缺席10人以上之前对阵的军团极为不公平,大家可以想像,先打的团辛辛苦苦的打了比赛,而后面的军团对阵时连人都不用出就4:0胜了,真不知道该规则制定的时候官方是出于什么想法?还美其名公平竞赛规则,何来公平可言?如果是出于防止打假赛,那这条规则的作用也仅仅是让做假的人把假做真一点而已。>
>如果这条规则不取消,那至少也应该改为当一只军团在一轮比赛中缺席达到10人以上,将视为放弃本轮比赛,该军团所参加的比赛都将判定对手4:0胜利(胜利人数为16人)。如果有两只军团均缺席10人以上,那么他们在以后相遇的比赛中将被判定为2比2(胜利人数为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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