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标题: 谢谢三分已成梦! 号已经到手! [打印本页]

作者: zhouhaocq    时间: 2007-11-24 15:40
标题: 谢谢三分已成梦! 号已经到手!
2007-11-24 15:11:00三分已成梦给您发送的消息!

消息标题:恭喜您获得《三国策V》封测帐号

哈哈 谢谢!!


作者: 下后墩    时间: 2007-11-2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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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uhaocq    时间: 2007-11-24 15:52
以下是引用下后墩在2007-11-24 15:48:00的发言: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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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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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下后墩    时间: 2007-11-2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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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伊枝    时间: 2007-11-24 15:56

才发现 我也有!!!

[em01]

感谢三分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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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周山    时间: 2007-11-2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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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周山    时间: 2007-11-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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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伊枝    时间: 2007-11-24 16:01
以下是引用不周山在2007-11-24 15:59:00的发言:

论坛发第一号给俺,好有纪念意义的说~


[em04][em04][em04]

你怎么知道你是第一个!!?
作者: 不周山    时间: 2007-11-2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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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uqiangx    时间: 2007-11-24 16:04
偶怎么没有~~~[em13][em13][em13]
作者: 叶伊枝    时间: 2007-11-24 16:04

你是说帐号的最后三位数吗

我才008~ 不过好数字 嘿嘿

[em31]
作者: 不周山    时间: 2007-11-2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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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周山    时间: 2007-11-2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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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jiall    时间: 2007-11-2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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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伊枝    时间: 2007-11-24 16:12
以下是引用不周山在2007-11-24 16:09:00的发言:

小叶子,到时你在前面冲,俺给你送军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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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让我坐盾?

后勤要保障好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4 16:12:17编辑过]

作者: 超级水水    时间: 2007-11-24 16:17
[em01][em01][em01][em01][em01]我怎么还没拿到
作者: 叶伊枝    时间: 2007-11-24 16:26

如果是按楼层发号的话,我008 前面应该有39个人没拿到号!


作者: 不周山    时间: 2007-11-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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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uhaocq    时间: 2007-11-24 16:50
以下是引用下后墩在2007-11-24 15:53:00的发言:

偶在快车还领了1个,嘎嘎~


[em05][em05][em05]

我也在17173搞了一办手!!呵呵
作者: 夏有凉风    时间: 2007-11-24 17:33

我-,怎么没给我

不会只给有头衔的把


作者: luckypzcjj    时间: 2007-11-24 18:13

靠 拿了号出来炫耀啊?鄙视关系户


作者: 不周山    时间: 2007-11-2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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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kypzcjj    时间: 2007-11-24 18:29
以下是引用不周山在2007-11-24 18:25:00的发言:

楼上的心理严重失衡,已近疯狂~


[em06][em06][em06]

我要住官方办公楼附近 不定就要进去砍人

一刀一个 拿了号分你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4 18:30:28编辑过]

作者: abc000    时间: 2007-11-24 18:29

叶MM,能告诉我跟三分已成梦说了什么吗


作者: 卧龙孔    时间: 2007-11-24 18:29
看来露脸少了,三分已经不认得俺了,所以不给我号!!!!!!!!!!!!!!!!!!!!?????????????????????????
作者: luckypzcjj    时间: 2007-11-24 18:33
以下是引用卧龙孔在2007-11-24 18:29:00的发言:
看来露脸少了,三分已经不认得俺了,所以不给我号!!!!!!!!!!!!!!!!!!!!?????????????????????????

不给丫吵吵 照样那你当白菜切了


作者: 不周山    时间: 2007-11-2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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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c000    时间: 2007-11-24 18:42
以下是引用不周山在2007-11-24 18:34:00的发言:

三分说啥不紧要,小叶子说啥请参考发号活动贴47楼,眼红的先看下人家怎么得到的,别啥事就龇牙,不好~


[em01][em01][em01]

你好像很清楚啊


作者: 不周山    时间: 2007-11-24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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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kypzcjj    时间: 2007-11-24 18:55
以下是引用不周山在2007-11-24 18:34:00的发言:

三分说啥不紧要,小叶子说啥请参考发号活动贴47楼,眼红的先看下人家怎么得到的,别啥事就龇牙,不好~


[em01][em01][em01]

1,那怎么样批判文章是否达到要求呢?她写了 我还写了呢,好多人还写了呢!我为什么没有?其他人为什么还没有?

2,为什么不到活动结束一起发?或许还有的人文章也达到所谓要求了,为什么有些个人先发了?

3,她发了出来炫耀什么?拽是吧?


作者: 夏有凉风    时间: 2007-11-24 18:57

性质要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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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烟神    时间: 2007-11-24 19:01
哇斑竹给个号嘛~~[em01][em01][em01][em01]
作者: 不周山    时间: 2007-11-24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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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sushi    时间: 2007-11-24 19:03

我也没有啊........


作者: luckypzcjj    时间: 2007-11-24 19:09
以下是引用不周山在2007-11-24 19:02:00的发言:

1.咋算标准你我说了不算。一般解释权都归规则制定者~

2.为啥有先后俺不明白,也许会发很多,三分来不及一天搞定?

3.她发了说说就算出来炫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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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规定搞的不高明,让人不爽,我还不能表达我的看法,发泄不满了是吧?

2,那就是你也承认这样不太好,你拿了号了就不要在这帮说!

3,爷们就是看不惯。


作者: zhouhaocq    时间: 2007-11-24 19:40
以下是引用烟神在2007-11-24 19:01:00的发言:
哇斑竹给个号嘛~~[em01][em01][em01][em01]

我晕 我才是烟囱,怎么就有烟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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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头    时间: 2007-11-24 20:23
LZ咱不把下面的帐号和密码发出来
作者: 绝世☆茹银花    时间: 2007-11-24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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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公论    时间: 2007-11-24 22:04
送钱最快啊[em02][em02][em02][em02][em02]
作者: 雲海夕    时间: 2007-11-24 22:14

我也要呀..

他能不能發快一點呀


作者: bruno    时间: 2007-11-24 22:21

偶怎么米有,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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