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标题: [原创]增加一枪为论坛副斑竹,情书请进! [打印本页]

作者: 定S小绵羊    时间: 2007-12-3 15:49
标题: [原创]增加一枪为论坛副斑竹,情书请进!

增加一枪为论坛副斑竹!

您好~!已经增加完毕,还请查看~!:)“ly02051028”不符合任职要求,原因:灌水行为严重。

我会再反映一下!


作者: 阿铭    时间: 2007-12-3 18:42

灌水无罪!


作者: 阿铭    时间: 2007-12-3 18:42

灌水无罪!


作者: 定S小绵羊    时间: 2007-12-3 20:41
2007-12-3 18:13:00沁园春雪给您发送的消息!
消息标题:RW: RW: RW: 定军山蜀国群英军团团分论坛恢复申请!
您好~!相关公告中有特别说明,小雪不能区别对待,望谅解:3、斑竹ID要求:论坛发贴超过100并且删贴率在20%以下,且注册论坛时间超过30天(严禁为达到此要求而进行的灌水行为,如审核时发现有灌水行为将永久性取消其任职资格)。

作者: ly02051028    时间: 2007-12-4 00:27
晕啊 灌水无罪啊 我好无辜![em13][em13][em13][em13][em13][em13][em13][em13][em13][em13][em13][em13][em13][em13][em13]
作者: 穆善    时间: 2007-12-4 00:34

强烈要求灌水合法化!

要灌出个性,灌出精彩!


作者: ly02051028    时间: 2007-12-4 00:37
支持  木公公[em05][em05]
作者: ly02051028    时间: 2007-12-4 12:40
就这样被一枪打败了, 我不服气.MD 小雪 我誓把灌水进行到底!!!!!!!!!!!![em13][em13][em13][em16][em16][em16]
作者: 军人    时间: 2007-12-4 17:08

打击灌水.

打击污染.

打击盗版.


作者: qgwell    时间: 2007-12-4 21:00

军人打击我罚款


作者: xiaoaowang    时间: 2007-12-5 10:00
以下是引用qgwell在2007-12-4 21:00:00的发言:

军人打击我罚款


我负责财政,罚款的上缴我这
作者: 风流渊域    时间: 2007-12-5 11:26

灌水乃策友生存之第一要义

-----定军山桃园结义军团宣


作者: zhongquan    时间: 2007-12-6 18:42

哈哈!老天眼啊!

情书我早跟你说了!

上了年纪的老女人是不能上的!

那是要遭报应的!

你看!现在报应不就来了!

一个副斑竹都搞不定!

可怜啊!

同情你!、同时更鄙视你!


作者: 军人    时间: 2007-12-6 18:55

哇靠.这都能知道.


作者: ly02051028    时间: 2007-12-7 12:53

纯属诬陷 道听途说

广大蜀国民众 不要听鸟枪对我的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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