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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军团纪律(草案,待修正) [打印本页]

作者: 桃园浪子    时间: 2008-1-17 16:48
标题: 军团纪律(草案,待修正)

[情义桃源]20081号公告

《军团纪律》草拟草案,有待军团董事会商讨修正!

军团纪律

1,为维护本军团的良好公众形象,维护军团团结合作、文明快乐的游戏气氛,维护军团整体和各团员的切身利益,发布军团纪律。

2,本军团倡导公平游戏、文明游戏、快乐游戏,各位团员在游戏中要和睦相处、体现互助合作、团结友爱的团队精神。

3,本军团内无论新人老手,菜鸟高手,级别高低人人平等。

4,本军团的每一位团员都有责任向其他各位团员传授自己的游戏经验和心得;有责任帮助其他团员完成游戏过关任务;有责任在战斗中向盟友提供在野武将等情报,积极与盟友配合争取战局的主动权,对处境危险的盟友及时提供支援甚至为了全局的主动牺牲自己。

5,本军团坚决杜绝以下不文明行为:

1)在聊天中或论坛上使用不文明语言贬低、辱骂他人的;

2)在游戏战斗中不管什么原因贬低、辱骂队友的;

3)在游戏战斗中不管什么原因出卖情报、消极比赛乃至离阵逃跑(非主观原因除外)的;

4)离间团员之间的关系,伤害团员之间的感情,有损军团形象,影响军团的团结乃至从事分裂军团活动的;

(5)公开或匿名在游戏中或论坛上诽谤、诋毁其他军团的;

6)无故拒绝参加军团组织的各种活动的。;

7)游戏角色创建中明显使用不文明文字和词汇为角色命名的。

8)无故跟团友索要装备,策币,汉玉币的 。

6,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团员一经发现经军团核实之后,军团执委会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友情提醒、警告、禁止参加军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及以军团名义参加各种官方活动、开除军团并通告其他军团的处分。

7,军团团员作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对象都要自觉遵守并坚决执行军团纪律,有责任向军团反映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军团和谐健康的发展作出贡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7 16:49:39编辑过]

作者: 啊民    时间: 2008-2-1 23:39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军团也应该有军团的规章制度,希望桃源的所有弟兄都能按章办事,拜托大家了。谢谢!!
作者: 1234567    时间: 2008-2-20 21:27
能执行的了吗?
作者: 王者1    时间: 2008-4-13 17:32

浪子,我要收版权费!!!!!

嘿嘿..

不用15套,14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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