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标题: 我的第6次复活 [打印本页]

作者: 电逍CHB000    时间: 2008-8-9 02: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老K    时间: 2008-8-9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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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女孩    时间: 2008-8-9 20:30
QUOTE:
以下是引用电逍CHB000在2008-8-9 2:40:00的发言:

这个证明基本是拿不到的了。要拿证明“就要公安立案,立案就要对被盗物州王估价,还需要游戏公司出具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为什么要他们网监科出类似的不在线证明?(人家是忙大事的县级以上公安局,一天到晚给你们也许公司开证明,正事别干了?)请问,谁知道哪个权威机构能给三国策的州王定个价?谁看到过游戏公司拿出有力的法律依据?能让公安必须给游戏公司出具什么证明?”

请回答!

另外,现在的中国好象没有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评估机构和法律条文吧?

请你不要删我的帖子,我们有问题不能讲?否则,我明天继续打电话骂你们!!

这样的帖子也被删?

当然要删,你影响到他们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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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逍遥CHB000    时间: 2008-8-9 23: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666    时间: 2008-8-11 11:05
QUOTE:
以下是引用电逍CHB000在2008-8-9 2:40:00的发言:

请你不要删我的帖子,我们有问题不能讲?否则,我明天继续打电话骂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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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裂石惊弦    时间: 2008-8-1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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