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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什么叫刷汉玉币?? [打印本页]

作者: 那夜的风    时间: 2006-4-3 13:46
标题: 什么叫刷汉玉币??

刷汉玉币的定义是什么??

官方改进就是了,我觉得此贴不涉及到道德,更不涉及到法律。

官方垃圾就是官方垃圾。

我有汉玉币,就愿意几个号倒着玩,爱咋咋地。

谁有规定不许交易?

出现漏洞了是官方的事,和玩家没关系。

难道官方出了漏洞还要玩家负责吗????

[em01][em01][em01]

嘲笑,鄙视,

真不知道官方的研发人员都是干什么吃的。。


作者: yaoyi524    时间: 2006-4-3 13:51

我们这里的建行营业厅保安系统有漏洞,真是垃圾,干什么吃的?

楼上的,欢迎过来打劫.


作者: 那夜的风    时间: 2006-4-3 13:55
以下是引用yaoyi524在2006-4-3 13:51:00的发言:

我们这里的建行营业厅保安系统有漏洞,真是垃圾,干什么吃的?

楼上的,欢迎过来打劫.

如果您有一点常识,我想抢劫是属于犯罪的,并且法律是有规定的。

而刷汉玉币,以前并没有听说,而是等出了上述问题以后才听说的。

如果说以后不许刷,可以理解,

但是在未定义之前,刷汉玉币就是交易。

对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3 13:55:38编辑过]

作者: 天心一方    时间: 2006-4-3 13:56

个人认为刷汉玉币的定义:

由于该行为导致的服务器内汉玉币总量的增多(不管增多的量是不是到了进行该行为的玩家手上)。

该行为不包括一切官方公布的获取汉玉币的行为(如现在的官方奖励,联众币兑换汉玉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3 13:56:11编辑过]

作者: 那夜的风    时间: 2006-4-3 13:59
以下是引用天心一方在2006-4-3 13:56:00的发言:

个人认为刷汉玉币的定义:

由于该行为导致的服务器内汉玉币总量的增多(不管增多的量是不是到了进行该行为的玩家手上)。

该行为不包括一切官方公布的获取汉玉币的行为(如现在的官方奖励,联众币兑换汉玉币)


不是谁的个人认为就可以胡乱封人帐号的,

如果官方有规定,

亡羊补牢,未为迟也。

我觉得在下定义之前,玩家的交易行为,纯属交易。

并不违反三国策四的规定。


作者: 天心一方    时间: 2006-4-3 14:01

奇怪了~楼主自己问的什么叫刷汉玉币!

我给出我自己认为的解释~你不接受就算了。怎么和胡乱封号联系的?

另外:官方说的很清楚!不得利用BUG牟利


作者: 风舞残阳    时间: 2006-4-3 14:04

如果是我刷的话,我TMD就挂那里交易,一个号标几w汉币卖个什么东西,一个号(有汉币多的)买。

如果官方封也只能封一个号!

我TMD卖东西还犯法了?谁叫他要买的。。。


作者: 那夜的风    时间: 2006-4-3 14:05
以下是引用天心一方在2006-4-3 14:01:00的发言:

奇怪了~楼主自己问的什么叫刷汉玉币!

我给出我自己认为的解释~你不接受就算了。怎么和胡乱封号联系的?

另外:官方说的很清楚!不得利用BUG牟利

哦?

什么叫BUG?

官方至少应该早些站出来解释吧。。


作者: 胡紧套    时间: 2006-4-3 14:06

一户人家出去忘锁门了,小偷来偷了,是不是不算偷?

你花500块买了辆本田,结果是贼货,公安局不能处理你?


作者: 天心一方    时间: 2006-4-3 14:06
以下是引用那夜的风在2006-4-3 14:05:00的发言:

哦?

什么叫BUG?

官方至少应该早些站出来解释吧。。

[em06] 写程序的自己都知道的那就不是BUG~那是后门了[em06]
作者: yaoyi524    时间: 2006-4-3 14:08
以下是引用那夜的风在2006-4-3 13:55:00的发言:

如果您有一点常识,我想抢劫是属于犯罪的,并且法律是有规定的。

而刷汉玉币,以前并没有听说,而是等出了上述问题以后才听说的。

如果说以后不许刷,可以理解,

但是在未定义之前,刷汉玉币就是交易。

对吗?

还记得沈太福案吗?你能说在国家给非法集资下定义前那只是一种交易?
作者: 那夜的风    时间: 2006-4-3 14:09
以下是引用胡紧套在2006-4-3 14:06:00的发言:

一户人家出去忘锁门了,小偷来偷了,是不是不算偷?

你花500块买了辆本田,结果是贼货,公安局不能处理你?

不要偷换概念,在现行法律下,你说的的确属于犯罪,

但目前法律规定之外的,就不好说了。

所以说,官方应该健全制度,

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包括狗。


作者: 风舞残阳    时间: 2006-4-3 14:14
明知是赃物却购买的,罪同销脏,去找找,要判的。。。。最新的司法解释。好象刑法里面也有。。。
作者: 胡紧套    时间: 2006-4-3 14:14
以下是引用那夜的风在2006-4-3 14:09:00的发言:

不要偷换概念,在现行法律下,你说的的确属于犯罪,

但目前法律规定之外的,就不好说了。

所以说,官方应该健全制度,

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包括狗。

对,狗。

偷吃的野狗就该打。


作者: yaoyi524    时间: 2006-4-3 14:49
作者已死,有事烧纸
作者: yunjun_1980    时间: 2006-4-3 16:40
以下是引用yaoyi524在2006-4-3 14:49:00的发言:
作者已死,有事烧纸

这句话很有意思
作者: 那夜的风    时间: 2006-4-4 08:15
以下是引用yaoyi524在2006-4-3 14:49:00的发言:
作者已死,有事烧纸

我和生你养你的人现在同一间办公室,有事也给他们烧。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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