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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截图证据的真相(已加图),大家使劲顶哦 [打印本页]

作者: sydeny007    时间: 2006-4-7 19:40
标题: 截图证据的真相(已加图),大家使劲顶哦
以下是引用小强2005在2006-4-7 17:07:00的发言:

这个不用ps 可以做

可以在写回信的状态下把这些字写上去。

这个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也就是说,只要有某人给我发过信,用回信就可以写出我自己想写的全部内容,哈哈。根本不需要PS。

(如果没给我写过信,虽然也可以打出全部内容,但是没法达到“诬陷”的效果,因为上面明显没这个人。。。)

说吧,你们想要我写什么,我可以写了贴上来,哈哈!

另外,请教下,截图是放在哪个文件夹里了?我找不到。。。****谢谢小强2005的指点,想不到策4的截图还要自己粘贴出来的,汗



怎么样?满足了吧??还吹吧吹吧,吹不过时间的考验呢!再要来点别的不?要写什么就能写什么,哈哈.

[em1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8 0:23:13编辑过]

作者: swyang    时间: 2006-4-7 19:42
西西SF我座了哦!
作者: swyang    时间: 2006-4-7 19:42
哈哈007历害嘎嘎.........这帮小样,能掀起大风浪[em03]
作者: sydeny007    时间: 2006-4-7 19:42

另外,我现在要回到游戏去玩了.作为一个中立人士,我想我没必要用太多的热情在这件事情上,只是觉得好玩,呵呵。明天上午再来看帖子,然后把图贴上来,哈哈.

好玩

[em02]
作者: swyang    时间: 2006-4-7 19:45
恩,梦回才是好地方,我也不喜欢这个大坛!只不过触虫屎这个贱人在搞搞阵,不灭灭他气气,还真不知他老爸姓谁了!
作者: 傳說¢阿虎    时间: 2006-4-7 19:47

顶~


作者: 怒风    时间: 2006-4-7 19:53
[em01]
作者: swyang    时间: 2006-4-7 20:07
[em01]
作者: 小强2005    时间: 2006-4-7 20:07
以下是引用sydeny007在2006-4-7 19:40:00的发言:

这个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也就是说,只要有某人给我发过信,用回信就可以写出我自己想写的全部内容,哈哈。根本不需要PS。

(如果没给我写过信,虽然也可以打出全部内容,但是没法达到“诬陷”的效果,因为上面明显没这个人。。。)

说吧,你们想要我写什么,我可以写了贴上来,哈哈!

另外,请教下,截图是放在哪个文件夹里了?我找不到。。。

截图 后 打开 画图 -->编辑 --〉粘贴--〉保存


作者: 11555362    时间: 2006-4-7 21:09
吹吧 吹吧 再怎么吹也躲不过时间的考验
作者: sydeny007    时间: 2006-4-8 00:05
[em07]
作者: sydeny007    时间: 2006-4-8 00:45
[em10]
作者: sydeny007    时间: 2006-4-8 07:33
[em06]
作者: jyl88    时间: 2006-4-8 08:50

自己写的 传送 2个字是黄色的 收到的信 传送 2个字是灰色 的有区别的

笨蛋1个


作者: jyl88    时间: 2006-4-8 09:02

噻司马的 图我看了 有没有PS我不知道 反正不会是用你的方法自己写的


作者: sydeny007    时间: 2006-4-8 09:38
[em01]
作者: sydeny007    时间: 2006-4-8 09:41
以下是引用jyl88在2006-4-8 8:50:00的发言:

自己写的 传送 2个字是黄色的 收到的信 传送 2个字是灰色 的有区别的

笨蛋1个


你才傻呢!你再看看这个!用PS可以圈住取色的!我懒得搞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8 9:41:33编辑过]

作者: sydeny007    时间: 2006-4-8 09:43

灰色的了吧?满足了吧?

不懂不要乱讲!还说人家笨蛋。。。

[em11]
作者: jyl88    时间: 2006-4-9 18:13
以下是引用sydeny007在2006-4-8 9:41:00的发言:

你才傻呢!你再看看这个!用PS可以圈住取色的!我懒得搞而已。

我是说 传送 的按钮 不是说字

楼主 他说自己写回信 可以不要PS直接搞假


作者: jyl88    时间: 2006-4-9 18:13
截图证据的真相(已加图),大家使劲顶哦
以下是引用小强2005在2006-4-7 17:07:00的发言:

这个不用ps 可以做

可以在写回信的状态下把这些字写上去。

这个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也就是说,只要有某人给我发过信,用回信就可以写出我自己想写的全部内容,哈哈。根本不需要PS。

(如果没给我写过信,虽然也可以打出全部内容,但是没法达到“诬陷”的效果,因为上面明显没这个人。。。)

说吧,你们想要我写什么,我可以写了贴上来,哈哈!

另外,请教下,截图是放在哪个文件夹里了?我找不到。。。****谢谢小强2005的指点,想不到策4的截图还要自己粘贴出来的,汗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怎么样?满足了吧??还吹吧吹吧,吹不过时间的考验呢!再要来点别的不?要写什么就能写什么,哈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8 0:23:13编辑过]


作者: maylee333    时间: 2006-4-9 18:15

啥~


作者: 疯子彦    时间: 2006-4-9 18:16
[em01]
作者: sydeny007    时间: 2006-4-9 18:17
以下是引用jyl88在2006-4-9 18:13:00的发言:

我是说 传送 的按钮 不是说字

楼主 他说自己写回信 可以不要PS直接搞假

你看你引用的文,里面的图,是不是传送的按钮是灰色的?
作者: 11555362    时间: 2006-4-9 18:17
舞曲
作者: 温酒劈关羽    时间: 2006-4-9 18:19
早就知道各种高手多多,特别是歪门邪道
作者: yaoyi524    时间: 2006-4-9 18:21

顶,

触龙神说的话,

信他的也就那么几个垃圾


作者: jyl88    时间: 2006-4-9 18:23

我是说话楼主的图 他的是黄色的



作者: jyl88    时间: 2006-4-9 18:29
我又没说 图不能造假 只不过 指出楼主的错误
作者: sydeny007    时间: 2006-4-9 18:34
以下是引用jyl88在2006-4-9 18:29:00的发言:
我又没说 图不能造假 只不过 指出楼主的错误

谢谢,下次不要骂我笨蛋就可以,因为你说中事实了[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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