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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神偷”朝廷 过来看看 [打印本页]

作者: 巴萨耶夫    时间: 2009-8-9 19:53
标题: “神偷”朝廷 过来看看

朝廷 我说你有资格还在论坛里讨论别人没啊??? 你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了知道吗??? 我发现你脸真的够大的,大的都没边了,你除了专门偷朋友的宝还会别的吗??哦,对了,还会发几句没人爱搭理的牢骚!!! 你的人品相信以前你那组人的几位朋友都深有体会了,没想到到现在还不知悔改,还继续你的老职业——偷!!! 和人家自由共同建立的那么一个“丐帮” 不仅把自由3那号上的宝和HB全部偷走了,而且把军团还想吞了,你说你还是人吗??就你这德行的还有资格在论坛里品头论足的,我要是你早扎到墙角里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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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湖再见    时间: 2009-8-11 02:06
我觉得除了偷人不可耻以外,偷什么都可耻!
作者: 姜维将军    时间: 2009-8-11 19:58
QUOTE:
以下是引用江湖再见在2009-8-11 2:06:00的发言:
我觉得除了偷人不可耻以外,偷什么都可耻!

貌似你经常做不可耻的事 而不做可耻的事!


作者: 江湖再见    时间: 2009-8-12 12:58
QUOTE:
以下是引用姜维将军在2009-8-11 19:58: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江湖再见在2009-8-11 2:06:00的发言:
我觉得除了偷人不可耻以外,偷什么都可耻!

貌似你经常做不可耻的事 而不做可耻的事!

聪明,正解!


作者: 巴萨耶夫    时间: 2009-8-12 17:21

老流氓~看意思你是又偷人又可耻了!


作者: 李小毛    时间: 2009-8-12 17: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天下分合    时间: 2009-8-13 07:51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作者: 江湖再见    时间: 2009-8-13 17:26
QUOTE:
以下是引用天下分合在2009-8-13 7:51:00的发言: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必须要偷着,不然的话会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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