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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战国争霸规则更新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兜    时间: 2011-11-14 15:13
标题: 战国争霸规则更新公告

各位亲爱的玩家:

在战国争霸比赛规则中,我们发现有部分规则给参赛军团长以及各位玩家带来了困惑。因此本着更好的为各位军团长及玩家服务,真正能够以更加贴心、舒心、放心的标准来服务大家。特做此次战国争霸比赛规则更改,并公告如下:

原规则:

4、守方参赛人员注意事项:守方城主必须出战,如守方城主未出战无论比赛结果如何将视为守方失败,攻方胜利。

14、双方对战中胜利方将占领该城池获得该城池的控制权,平局、和局、失败、双方都未进入战局均算为挑战失败(算守方胜出),原城主继续留任。

更改后:

4双方对战中胜利方将占领该城池获得该城池的控制权。

(1)出现平局、和局、失败、双方都未进入战局均算为挑战失败(算守方胜出),原城主继续留任

(2)当攻守双方均进入比赛战局时,守方城主必须出战,如守方城主未出战无论比赛结果如何将视为守方失败,攻方胜利。

3)若攻方玩家均未进入比赛战局,无论守方城主是否出战,均算为守方胜利。

战国争霸比赛规则:http://active.sgconline.com.cn/active/zgzbs/bmgz.aspx?id=2

本次战国争霸比赛规则更改将从11月27日战国争霸攻守双方报名时开始生效。感谢各位玩家对三国策的支持与厚爱。

三国策活动小组

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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