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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班前的必做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江苏爱舍    时间: 2006-9-18 07:21
标题: 上班前的必做事项~

各位,上班前请到《太阳第一高楼重建》处签到!谢谢合作!!!!!!!

以上是文明礼貌用语!下面是官话:

各位,上班前请到《太阳第一高楼重建》处签到!违者记大过,扣奖金!!!!!!!


作者: 寒光照铁衣    时间: 2006-9-18 11:04

呵呵

铁衣是下班才来

不算违纪吧


作者: dsairking    时间: 2006-9-18 13:19

反正每天签到,迟到罚30水,周一至周五缺勤罚50水。

周六日坚持签到的,可补休。


作者: 寒光照铁衣    时间: 2006-9-18 16:33
我得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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