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标题: [注意]新论坛版规颁布~ [打印本页]

作者: 数字三国    时间: 2006-10-11 18:30
标题: [注意]新论坛版规颁布~

希望朋友们认真遵守~

分论坛规则:>>

1、 违反论坛总版规:当军团分论坛出现违反论坛总版规的时候,论坛管理员有权利行事管理员职权,对事件进行处理。同时该论坛斑竹易有责任对事件进行处理。

2、 恶意灌水:第一次发现,删除水贴,短信警告通知;不听劝告者,将予以屏蔽、锁定账号处理。

3、 恶意攻击:包括对玩家、对其他军团及成员的恶毒严于攻击将被视为违反论坛规则,予以删除并适当给以追加处罚。军团间有规模性的互相言语攻击,则视情况对军团分论坛给予惩罚处理,情节严重者降为试行分论坛(试行分论坛则直接给予取消分论坛的处罚。)

4、斑竹超过8日为登陆论坛,官方论坛管理员有权撤销其斑竹权限。


作者: 数字三国    时间: 2006-10-11 18:31

正式军团分论坛审核标准:>>

以下为正式军团分论坛不达标的项目,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则试行期视为不合格,将对该军团分论坛进行撤销处理。

1、 贴子数量少于5页;

2、 斑竹对论坛管理不力,论坛广告贴、水贴没有很好的管理;

3、 军团中3人以上(含3人)论坛账号或IP被封停;

4、 游戏内军团已经解散;

5、 论坛有违反论坛规定贴子较多;

6、 10日内斑竹未登陆管理。

715日无新的主题帖

>>

被撤销军团两周内无申请开通军团分论坛资格。


作者: 荡气回肠    时间: 2006-10-11 19:23
[em17]
作者: 纵情天下    时间: 2006-10-11 20:22
不能灌水了????
作者: 数字三国    时间: 2006-10-11 22:34
估计还没正式实施
作者: 数字三国    时间: 2006-10-11 22:35

不过,我够本了~

没上一万遗憾~


作者: dwj    时间: 2006-10-12 07:58
以下是引用数字三国在2006-10-11 22:35:00的发言:

不过,我够本了~

没上一万遗憾~


[em01][em01]
作者: 数字三国    时间: 2006-10-12 08:16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纪律~
作者: 智夺天下    时间: 2006-10-12 08:54

我想再灌点行吗?


作者: 漂亮女伎    时间: 2006-10-12 13: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kls    时间: 2006-10-1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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