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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之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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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9-13 10:2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规范军团的内部纪律,维护正常的经济、政治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处罚分为:罚款 50W、100W、500W、开除团籍、通缉删除ID等。
1当行会老大糟到PK、被侮辱、欺骗的时候不予理会或围观凑热闹者,予以统计通缉。
2偷窥、监视老大泡MM并大肆宣扬者,予以通缉。
3见到本军团老大不打招呼者予以开处会籍处分,心存不满者予以通缉。
4军团内部发言对老大以及行会精神有抵 触者予以开除,心存不满者予以通缉
5与本军团老大女友聊天10分钟(含10分钟)传送不良思想者,予以通缉。如仍不终止此行为,删除ID(这点我已GM与达成共识)
6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会老大提出要钱要装备的请求,警告多次不听者,罚款500W,情节严重者开除团籍。
7非法组织民间部队收买军团内部成员妄图干掉军团高级官员者罚款100W,妄图颠覆军团政权的罚款5W。妄图侮辱老大不给老大台阶下者,颠覆成功予以开除会籍,颠覆未遂者予以罚款50W。
8严谨在军团内公开赌博,赌博时间一个晚上者没收赌金,赌博时间3个小时者,开除会籍,刚刚坐下手里攥着色子者处没收赌金外,予以通缉。
9不得以任何形式 指使他人为你卖命,自己的事自己做,培养自我独立精神,坚决服从老大的命令,语言抵触者开除会籍,行为抵触者罚款50W,思想抵触者不要让老大知道,一经调查属实,予以统计,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0严禁欺骗他人感情,GG欺骗MM感情者予以开出会籍。M M欺骗GG者予以10W罚款。
11严禁欺骗他人 财物。欺骗朋友财物(外单位非行会公务员)者予以100W处罚,欺骗行会公务员者,处罚50W罚款,并交检讨书一份,欺骗老大财务感情者,开除、通缉、删除ID、不排除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采取武力解决!!!
12为了捍卫军团的政权各位成员要每天上线刷分15-18个 小时,为了保证大家的都上去,特此规定,一年不上线者予以罚款100W,半年不上线者罚款500W,一个月不上线者开除团籍,一天不上线者通缉(不排除删除ID的可能性)。
13严厉禁止自废ID,这种行为会严重导致军团的战斗力的资源的流失,自废ID成功者予以通缉!自废ID鼠标按不下去未遂者,予以删除ID。
14严禁个人豪华等奢侈行为。此风气有损本行会公务员的勤俭节约的作风,一经查处,处以罚款50W并开除会籍,(仍到老大这另当别论) 导致卫生环境混乱生态平衡失调者混乱生态平衡失调者删除ID(不排除向法院起诉)。
15严禁勾帮结派泡MM。有损本军团严明纪律! 16团结友爱、文明互助。军团内相互侮辱者,罚款500W。 拉帮节伙侮辱者可给予批发价一次性优惠每人罚款50W到100W不等(按人数而定),侮辱老大者没收全部财产,删除ID,并向侮辱者的所在机关、单位、学校的领导、老师、上司投诉,坚决做到彻底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17哄抬物价搞乱市场经济秩序者罚款50W,天龙卖10W黄龙卖100W者除开除会籍并向当地的精神病院投宿:显然,你们的病人跑出来玩三国了!
18未经批准擅自退团者。未经批准擅自退团一年者,罚款50W,擅自退会半年者罚款500W,擅自退团一个月者予以开除会籍,擅自退团一天者,发动全行会上下力量予以通缉!!!
19 以婚男性包养情妇者予以开除团籍处分,以婚女性包养情夫者看到此条例马上M老大。
20 此条例今日颁布。如看到此条例第一反应是:"妈的"、"日"等不文明用语脱口而出者删除ID,如有人怀疑老大的智商及精神状况者删除ID,并不排除向地方法院起诉此人对行会老大进行人身攻击的可能性。
21 本条例从颁布之日实行,让我们挽手共建我们的家园!!!
如有其他服务器效仿本行会的处罚管理条例未经通知审批者,予以开除会籍并删除行会,不排除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侵害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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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09-13 10:32:00 | 只看该作者
太阳,严重反对第15条和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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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09-13 10:37: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反对!!第一次发贴,将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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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09-13 16:09:00 | 只看该作者

强烈 支持 !! 重点 保护 动物

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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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09-13 21:17:00 | 只看该作者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 ? ? ? 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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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09-13 23:52:00 | 只看该作者

泡MM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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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09-14 10:44:0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可以出这样的帖子?

有没有让我们团员得利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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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09-14 13:47:00 | 只看该作者
这部都是利么[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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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09-14 14:29:00 | 只看该作者

举报!

有个叫一统什么云的,有2,4,5,6等行为,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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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09-14 16:40:00 | 只看该作者
把罚款交到我这`其他的别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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