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色部分为9月11日做出的最新修订,请大家特别注意
修订后的奖励原则:
修订的原因:
在原来的原则中对于重复奖励的问题考虑不周到,由于军团中很多参与对外做战的兄弟同时也是捐献较多的兄弟,并且 有不少是军团各纵队或部门的管理者,因此按照原来的奖励原则将使我们的奖励面大大缩小,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群众性为主的军团来讲是非常不利于调动广大兄弟积极性的。同时,通过最近两月的运作,我团暴露出来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纵队、部门管理者不积极的问题,比如大家上论坛发表意见建议及灌水不积极的问题,又比如UT平台一直推广不起来,从而影响相互沟通交流的问题。鉴于以上诸多原因,特对军团奖励原则做出修订:
一、获得军团奖励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对军团的金钱和战功累计捐献均需超过1万以上
2、在军团论坛的发帖量不得少于平均每周一篇(内容不限,哪怕发个冒号也可以),从明日(8月28日)起开始考察
3、能够登陆军团UT公会频道(考察方法为发奖前在军团UT公会频道召开发奖大会,领奖者必须通过UT语音答到)
二、军团奖励比例分配(本分配比例原则是在首先为军团培养出一名具备洲王资格的团员的前提下,对于剩余奖励的分配原则)
原来制定的原则明确对重复获得不同类奖励的限制,在此我们进行详细限制说明,并适当调整各类奖励比例。捐献奖励与战斗奖励不得同时获得, 两类奖励条件都符合的团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接受奖励,军团长机动奖励不受此约束,既可以与其他两类奖励累加。
1、军团长机动奖励:取消原军团管理者(包括军团长、参谋长纵队队长政委、各部部长副副部长)原定20%的固定奖励比例,改为军团长机动奖励,奖励对象主要为军团管理者、战队队长、特殊贡献者及军团特殊需要。此部分奖励依据为军团长意见。奖励比例为10%
2、捐献奖励:比例调整为30%,为了兼顾军团的大众性与保持参战人员捐献的积极性,作到既保持非战斗人员对军团比赛的关注与支持又兼顾参战人员捐献的积极性,本次对本部分的详细办法做出了新的调整。
(1)捐献奖励采用计算当期贡献度的方法进行分配,贡献度的计算方法请参见“贡献度计算方法修订”那骗帖子。从上次捐献奖励分配结束到确定获得下次奖励当日为贡献度的计算期间。每个捐献者可获得的捐献奖励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A团员可获得的捐献奖励=(A团员当期贡献度/全团当期总贡献度)*当期全团可分配的捐献奖励
例如A的贡献度为1000,当期全团的总贡献度为10000,当期军团获得的政治点为80点,则当期可分配的捐献奖励为80点的30%,即24点,那按照公式,A团员可获得的捐献奖励为:1000/10000*24=2.4点
(2)由于政治点不能分到小数,因此采用7舍8入的方法来分配,比如B团员按照计算应当获得1.8点政治点奖励,则发放2点,如果C团员计算后应当得到0.7点奖励,则舍弃,不予以奖励。
(3)关于军团参战人员的捐献奖励问题:如果虽然参战,但没有从军团获得1点及以上的战斗奖励,可全额计算该团员的捐献并参与捐献奖励分配;如果该参战团员已经从军团战斗奖励部分获得了奖励,则分为三种情况参与军团捐献奖励的分配:
第一种:该团员全部参战宝物为自备,没有向军团借用宝物,则该团员的贡献度按照50%的比例参与军团捐献奖励分配
第二种:如果该团员参战宝物有达到或超过一半为自备,但不是全部自备,则该团员的贡献度按照25%的比例参与军团捐献奖励分配
第三种:如果该团员参战宝物自备部分不足一半,则该团员不得同时获得战斗和捐献奖励
(4)关于获得捐献奖励后的捐献扣除问题:在当期获得捐献奖励的团员,起贡献度扣除75%,剩余的25%累计到下期;由于7舍8入导致没能在当期获得政治奖励的团员的贡献度,全额累计到下一期。
3、战斗奖励:比例调整为60%。
该部分奖励又分为两部分
其中的1/6作为比赛预备队的固定奖励,主要依据军团长指定比赛战备值勤预备队队员出席的次数与准时程度进行奖励。其他5/6作为比赛参赛人员及参赛号的奖励,
参赛人员及参赛号奖励的计算方法:
每位队员 一个月假设 有4场比赛,军团本月总共有16场比赛,每上场一次就有1分的积分,赢一场再得3分,平一场再得1分,输一场再得0分。提供账号者和比赛用号者平均分配积分。最后计算所有人员总积分,和每位队员的总积分,根据每位队员的积分占总积分比例,平均分配政治点。
比如:第一个月 某队员4战全胜 积16分 本月所有人员总积分为 160 分 ,则该队员分得作战政治奖励的 12/150
若此月 我团拿到冠军,则该参赛队员政治点奖励为80*0.6*(5/6)*16/160=40*(1/10)=4(点) , 分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由于四舍五入法多出来奖励点进入军团长机动奖励,不足的奖励点则由军团长机动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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