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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逍遥军团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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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09-18 11:0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 逍遥游军团宗旨
对内和睦相处,平等友好;对外同仇敌忾,戮力同心。坚决不破坏军团形象, 坚决不损害军团利益。共同打造经典军团!!!

二 军团组织架构
团长:问情天下23
副团:刹那之间、蓝黑公子
职责:负责军团日常事务管理;监督、督促各部门机构高效运转;制定军团战略 目标,引导军团健康发展。
附注:当军团长不在时,由副团执行军团长职能。

军团委员会
待定:佛亦握屠刀、刑天、白月寒风、西之战神、右手
职责:监督军团长所作所为,必要时,可弹劾军团长;商讨军团发展大略并提交 军团长;可对部门机构进行纪检。

财务部
部长:烟雨清清
副部:大城小事
职责:掌管军团财政财务事宜。确保军团宝物、汗玉、策币收支平衡;负责军团 比赛宝物的发放与回收;负责军团商店、银行的建设与运转;负责 “打宝刷箱小 组”的筹建与组织运转;统计军团成员贡献度,及时更新捐献排行榜。

任务部
部长:闽都王
职责:研究任务攻略,指导或协助军团成员迅速完成各个任务;组织指导军团成 员刷建战功;培养新人迅速熟悉、了解并热爱游戏;

外交部
部长:刹那之间
职责:协调、处理军团与外军团之间关系 ;加强军团与外军团之间交流;破坏、 策反敌军团之间的联盟与合作;打击、声讨连环服内及论坛不利于军团发展之舆论;与企划部共同为军团在连环服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商务部
部长:NBWW
职责:掌握连环服内汗币、策币、宝物价格及交易动态等信息;负责军团汗币、 策币及宝物的销售及采购,保证军团销售利润最大化及成本最低;协助采购部做 好军团连环服内交易买卖工作。

企划部
部长:将怕水
副部:蜀中卧虫
职责:负责军团连环服内媒体舆论宣传,为军团造势,树立逍遥游良好、健康形 象;组织、策划军团、军团联盟及连环服内各种娱乐活动;负责军团论坛的长期 灌水与发贴工作,确保活跃逍遥游论坛。

行政部
部长:天秤座
副部:7哭谋士
职责:根据军团军规,肃反查处军团联盟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军团联 盟所有成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各成员表现及贡献,赏善罚恶;拟订军团奖惩分 配制度,提交董事会经批复后并履行。

技战部
部长:面如平湖
职责:研究作战策略战术,迅速提高、提升军团及军团成员整体战斗实力、技战 水平;根据军团成员特点,组建长期在线4人/组作战部队,为秋猎指挥部输送新 鲜血液。

秋猎指挥部
部长:问情天下23
副部:刹那之间、天秤座、右手
职责:负责军团联盟秋猎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军团联盟秋猎人员之间来往调换组 织工作;负责军团内部秋猎参赛队伍之间组织联络及人员调换工作;随时处理秋 猎期间出现的各种意外事宜,确保军团秋猎不容闪失。

三 逍遥游军团军规细则:
军规是全体逍遥游军团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为了维护军团成员的正当权益,协调成员间关系,实现逍遥游军团持续规范健 康发展,特制定本军规。

1,全体军团成员应牢记本军团宗旨,热爱逍遥,自动自觉维护本军团利益, 爱护本军团名誉。
2,全体军团成员之间应当本着“平等、团结、互助”的基本原则交往,不得 以漫骂、侮辱和诽谤等形式攻击和伤害团友。
3,鼓励军团成员自觉自愿向军团捐赠策币、汉币和战功,凡对军团的建设发 展壮大做出贡献的军团成员,将根据贡献度给予适当的政治点、宝物等以资奖励 。
4,严禁军团成员在游戏中从事非法活动或发布反动色情言论。
5,严禁军团成员未经同意,擅自以军团名义发表文章或言论。
6,鼓励军团成员快乐游戏,自力更生,严禁把军团财产当作私人财产,养成 不劳而获的恶习。
7,当军团成员在游戏中与他人发生争执纠纷或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 及时按Print screen键截图取证,向军团长或军团其他管理人员反映,由军团出 面给予解决。
8,为鼓励军团成员之间加强交流沟通,请逍遥成员加入Q群:9768955。并积 极为逍遥的发展献言献策

四 奖励
奖励分为公开书面表扬、奖励宝箱、奖励一定额度策币或8级以下宝物、奖励相当数量策币或8级以上宝物、奖励政治点、荣登荣誉榜并奖励一定数目政治点。
奖励办法将按照团员对军团作出的贡献度进行评估给予不同的奖励,奖励名单将会在官方BBS军团讨论区中进行置顶公布。
1,对军团捐献金钱、战功高的团员给予奖励。
2,对军团任职的团员进行定期奖励。
3,对被派遣任务并且完成任务的团员给予奖励。
4,对引荐人材的团员给予奖励。
另外对军团作出其它贡献的团员给予奖励。

五 处罚
处罚分为公开书面道歉、警告、罚款、记过、开除。
处罚细则:
1,凡在游戏中无故骂人、逃跑与及挂机等,被举报并被证实者,要求该责任人作出公开书 面道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军团名誉的,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2,凡在团战中不听指挥导致团灭者,除要求该责任人作出公开书面道歉外, 同时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处罚款。
3,凡在军团内部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打压其他团友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处罚款。
4,凡泄露军团机密者,一经查实,给予记过处分,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给 军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坚决予以开除。
5, 凡在军团中私自组织军团成员并且没有通过行政部门的批准进行军团以外的活动。一经查实,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附:处罚的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尤其作出“开除”的决定时,必 须由军团管理人员集体讨论后慎重作出该决定,同时公布处罚的原因和事实依据 ,并要求给予当事人48小时为申诉时间,各方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对本军规,军团成员若有任何异议可以书面向军团行政管理人员提出,但在军规未作修改前必须遵照执行。

逍遥游军团军规(七哭谋士编写于9月14日,天秤座最后修订于9月18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8 11:34: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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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6-09-18 11:04:00 | 只看该作者

军团军规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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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09-18 11:14:00 | 只看该作者

沙发没抢到,只有做板凳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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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6-09-18 11:16:00 | 只看该作者

沙发我自己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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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09-18 12:52:00 | 只看该作者
已阅。批准。请转交23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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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09-19 02:55:00 | 只看该作者
哟!商务部油水丰盛啊!巴结一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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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09-19 11:42:0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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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09-21 20:53:00 | 只看该作者

顶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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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09-22 18:37:00 | 只看该作者
猪头佛果然是一好色之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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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09-23 16:15:00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优秀潜水员....果然我沉的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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