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教 教 规(征求意见稿)
一、对待教友
1、对待教主和明教各官员要尊重,努力服从他们的指挥和安排。因为只有如此,明教才能说是具备了组织性和纪律性。
2、对待教内的兄弟、姐妹要视同手足,够义气、够朋友。礼貌待人,积极交流,热情回应教友的求助。
3、严禁任何侮辱、讽刺教友的言行。此条适用于任何成员,包括教主和其他明教官员也不能有侮辱或者讽刺其他教友的言行。
4、严禁男教友调戏女教友,双方的交流必须出自自愿。
二、个人对待集体
1、必须及时交纳团费。
2、积极捐献战功和金钱,积极协助教主和其他明教官员管理、组织好明教,帮助丰富论坛的内容、积极参与或者组织集体活动,支持大家加深对集体的感情。此条是影响个人在明教地位的主要因素。
3、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要主动为明教争光,鄙视任何有损明教荣誉的言行。在任何时候都能一致对外。
4、重视军团发布的公告,及时回应。经常上明教论坛,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与盟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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