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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武圣争霸比赛规则(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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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2-27 11:1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比赛总则:

总奖金50万汉玉币(价值人民币五万元)的第四届《三国策V》武圣争霸大赛新的预选赛即将拉开帷幕!以最公平、最刺激的战斗模式挑选出当今最强的乱世英雄!

从第十期开始,每期武圣榜截止时前八名都将进行巅峰王者之争,以一场定胜负的单淘汰方式决出服务器中真正的单挑之王!同时比赛的冠军将有机会获得官方奖励的高级宝物(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期每期奖励各不相同),以及总奖金50的武圣争霸跨服比赛门票喔!!

二、比赛规则:

2.1所有联众《三国策V—武圣争霸》的玩家均可以参与到本次赛事中来(2009年度101新开服务器将不参与到本次赛事)。

2.2预赛:预赛将以服务器为单位来进行,总共进行四次(以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期的武圣榜来进行界定),首先是预赛资格的评定,其次是预赛比赛。(因第十期已经比完,所以将不会再次进行比赛)

2.2.1预赛资格评定的方式:所有服务器中在每期(十、十一、十二、十三)截止时的武圣榜中前八名的玩家都将可以参加武圣争霸大赛预选赛。(因第十期已经比赛,所以将不会再次进行比赛)

2.2.2各期榜单时间:

第十一期武圣榜时间:200924——200934,榜单截止日期为200934买官结束时;

第十二期武圣榜时间:200934——200941,榜单截止日期为200941买官结束时;

第一期武圣榜时间:200941——2009429,榜单截止日期为2009429买官结束时。

2.2.2玩家可以去雍州点击武圣雕像来查看各期的武圣榜单,或点击个人属性=>点个人积分=>点查看武圣榜来查看各期武圣榜单。

2.2.3当武圣榜前八名不足时,预赛比赛将照常进行,比赛时间为每期榜单结束后的次周周一晚八点开始比赛。

2.2.4预赛比赛:参赛玩家将根据武圣榜的排名(不足八名的玩家将以当时名额而定)进行单淘汰比赛,对阵方式是入选第一名VS入选倒数第一名,第二名VS入选倒数第二名以此类推。(例如:本次参赛玩家共八名,那么将按照第一名VS第八名,第二名VS第七名,第三名VS第六名,第四名VS第五名的方式进行单淘汰比赛。)如参赛玩家数为单数的话,根据参赛玩家数量排名靠前的玩家将在首轮自动晋级至下一级。(如:只有7名玩家参赛的话,第1名自动晋级4强;只有6名玩家参赛的话,第12名自动晋级4强;以此类推)

2.2.5淘汰赛胜利方可以晋级下一场比赛,如遇双方打成平局,则加赛一场比赛(加赛日期将于次日比赛结果出来后进行公告),胜者将晋级下一轮比赛。

2.2.6预赛决赛(单淘汰至最后两名玩家时)将以一场比赛定胜负的形式来决出最后的冠军。而三四名决赛则由四强半决赛失败的两名玩家以一场比赛定胜负的形式决出。

2.2.7每期武圣榜冠军,将可以参加第四届武圣争霸赛跨服决赛。如果有玩家在获得过一期武圣榜第一名后,再次获得第一名,那么将由第二名代表参加武圣跨服比赛阶段,以此类推。(举例:第十期比赛A得到冠军后,在第十一期中A又得到冠军,B得到亚军,那么将由B来代表参加,同时第十二期时A又得到冠军,B又得到亚军,那么将由季军C来代表参加)

2.2.8每期比赛时间预计为:

因第十期已于2月初进行了比赛,因此将不会再次进行比赛。

第十一期武圣比赛时间:八强赛200939,四强赛2009310,决赛2009311

第十二期武圣比赛时间:八强赛200946,四强赛200947,决赛200948

第一期武圣比赛时间:八强赛200955,四强赛200956,决赛200957

2.3预赛比赛规则:开局将采用系统自动开局程序,系统时间一到参赛玩家点击出征=>竞技区=>点击武圣争霸比赛进入即可。

2.3.1比赛地图为祁山地图进行比赛。

2.3.2比赛模式:秋猎模式、长指令、随机3将开局、随机八君主开局(刘备,孙权,曹操,司马懿,孙策,孙坚,曹丕,董卓)。

2.3.3比赛年限:无限制年限。

2.3.4胜利方必须经历提示游戏胜利战果的画面如果双方在游戏内议和则双方均为失败,双方同时被淘汰出局(下一轮将与之对阵的玩家自动晋级)。而在同一回合双方存在的主城被对方攻下则双方战平,将通过加赛来进行

2.3.5如果入选玩家未参加本期淘汰赛任何一场比赛,则视为玩家放弃比赛,同时取消其因此而获得的任何奖励以及晋级总决赛的资格。(因为放弃比赛取消的奖励,将空缺,而不会有任何替补名额)如:玩家A进入四强淘汰赛的时候,未参加比赛,那么与之对阵的玩家将自动获胜晋级决赛,同时取消其四强的资格。也就是说他将不会获得任何名次和奖励。

2.4武圣争霸大赛决赛阶段:本次武圣争霸大赛决赛阶段的名额将根据届时四期比赛后的冠军数量而定(预计最多参赛玩家为92名),每期各个联众服务器中第一名的玩家将可以直接参加本次决赛。如因服务器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参赛名额不足的情况,那么将会有武圣争霸大赛的决赛补充名额,补充名额将以竞标的形式获得,同时具体竞标细则将以届时的官方公告为准。

2.4.1决赛阶段比赛将以单淘汰的形式进行比赛,参加比赛的玩家将根据参赛人数而定,请关注届时公告。

2.4.2武圣争霸大赛决赛单淘汰比赛:将是以九十二进六十四,六十四进三十二,三十二进十六,十六进八,八进四,四进二,最后进行冠军争夺的比赛方式进行

2.4.2九十二进六十四:各参赛玩家将根据在第十、十一、十二、十三的武圣积分总和进行排列(积分高的在前,如果积分相同且涉及到晋级六十四强将由系统随机进行抽取),前三十六名玩家将可以直接晋级六十四强,排名后五十六名玩家将进行一轮单淘汰来决出最后进入六十四强的名单。(届时比赛有可能出现不足九十二人参赛的情况,因此晋级六十四强的玩家有可能高于四十七名)

2.4.3如果本届跨服赛不足九十二人参赛的话,我们将以届时人数而定最终进入六十四强的名单。

2.4.4六十四进三十二,三十二进十六,十六进八,八进四,四进二的比赛均为按淘汰赛制,比赛对阵将以届时公告为准。

2.4.5四强半决赛失败的两名玩家以一场比赛定胜负的形式决出本届比赛的三四名。四强半决赛胜者进入本届武圣大赛的决赛。

2.4.6武圣争霸大赛决赛将以三局两胜制的形式来决出最后的冠军。如果在决赛阶段提前赢得两天比赛的情况下,则直接晋级冠军,而之后的比赛将不再进行。(如果在三天比赛中均战成平局,将在第四天进行一场加赛)

2.4.7胜利方必须经历提示游戏胜利战果的画面如果双方在游戏内议和则双方均为失败,双方同时被淘汰出局(下一轮将与之对阵的玩家自动晋级)。而在同一回合双方存在的主城被对方攻下则双方战平,将通过加赛来进行

2.4.8淘汰赛胜利方可以晋级下一场比赛,如遇双方打成平局,则加赛一场比赛(加赛日期将于次日比赛结果出来后进行公告),胜者将晋级下一轮比赛。

2.5、不予重赛申明及重赛规则:

2.5.1当玩家进入战局后(开局时是否已经有玩家主城为标准)为比赛进行阶段,在此阶段只要玩家主城系统已经读取分配到,那么参赛选手任何形式掉出战局,如计算机自动重启、停电等情况(因服务器闪断时造成玩家断线无法连接回战局除外),都将视为失败后离开战局,以避免玩家开局时看到位置不好故意断线要求重开。

2.5.2开局时以系统公告时间为主,时间到后玩家未能上线加入战局,导致无法比赛,则不予以重开,请各参赛队员注意比赛时间(比赛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5.3开局的时候因为电脑卡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进入战局的,比赛将不予以重开。

2.5.4开局将采用系统自动开局程序,每局开局等待时间为7分钟,系统时间一到将自动进入战局,请玩家提早加入并带好宝物并选择御林军,若是因为时间不足而无法完成带宝或未选择御林军,则不予以重开。(未选择御林军进入战局后为民兵)

2.6重赛规则:

2.6.1服务器大规模闪断时造成大部分比赛玩家断线无法连接回战局时

2.6.2进入战局后玩家无法正确读取主城数据的(由服务器和GM判定)

2.6.3所有闪断时未完成的战局,都将重新开局,并且将不采取恢复当时比赛中的数据。闪断前战局已经完成的比赛将不进行重开。

2.7所有除重赛标准以外的任何情况,都将不会重赛。

三、比赛奖励:

3.1 第十二、第十三期买官结束时排名武圣榜前八名玩家均可以获得官方赠送武圣榜奖励:

第一名:绊马索1个;第二名:绊马索1个;第三名:尊王鼎1个;第四名:尊王鼎1个;

第五名:镇龙珠1个;第六名:镇龙珠1个;第七名:风影靴1个;第八名:风影靴1个;

3.2 第十二、第十三期比赛的冠军将有机会获得官方奖励的高级宝物(第十二、第十三期每期奖励各不相同)

活动奖励(以届时公告为准):

每个服务器每期冠军十五级宝物一个

每个服务器每期亚军十四级宝物一个

每个服务器每期季军十三级宝物一个

每个服务器每期殿军十二级宝物一个

同时每期武圣榜冠军,将可以参加第四届武圣争霸赛跨服决赛(具体请参加2.2.7)。

3.2 为了感谢广大玩家的支持,官方将继续举办“第四届武圣争霸大赛”,并连续四届比赛拿出的五十万汉玉币(总共已拿出二百万汉玉币奖励给获奖玩家)作为回馈玩家的活动总奖励!具体奖励如下:

武圣争霸大赛冠军:三十万汉玉币(价值三万元人民币)

武圣争霸大赛亚军:十五万汉玉币

武圣争霸大赛季军:五万汉玉币

3.3 备注:比赛奖励的具体发放,请关注届时的比赛奖励公告。

3.4 已经进行的第十期及正在进行的第十一期,奖励还将以当时的比赛奖励公告为准。

3.5 如在比赛中以任何形式缺席将失去3.1项官方赠送武圣榜奖励及第3.2项武圣比赛奖励。

四、书天下英豪录,成就一代霸业,三国策为您丰碑立传

第四届武圣总冠军的玩家将会以武圣身份进入三国策的神将榜,可被所有玩家通过全新的战局额外赠送的宝物“召神令”召唤进入三国策的战场!同时该玩家还可自定义本人武神的头像、个人简介甚至是武将属性喔!详细介绍如下:

第四届武圣总冠军将在三个月时间内被列入 “召神令”的神将榜中,以他们的游戏名字命名的武将出现在战场中(并会有专门的武将列传介绍该玩家所在的服务器和著名战绩)!!详细介绍如下:

4.2.1、名人堂入选神将榜的武将所有的初始属性为70,同时有50点的可调点数可供入选玩家分配决定,每项数值最高95;武将相关投缘度由系统随机定义。

4.2.2、入选玩家可以从骑、弓、枪、水、伏、侦、鼓舞、混乱、天火等技能中选择5项来拥有。如果冠军是女玩家将自动获得“召降技能”,同时将只能再选择4项。(男性玩家将不能选择“召降技能”)

4.2.3、武将姓名将以冠军玩家在游戏中名称来命名,武将列传也将可以由玩家来自定义(以上自定义内容不能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以及三国策客服相关条例的内容出现)。武将头像可以由三国策美术制作组专门绘制(其中可按玩家意愿决定是否用玩家本人的照片作为绘制的参考对象)

4.2.4第四届武圣总冠军将会在本届比赛后列入到神将榜中取代第三届武圣争霸赛冠军,同时在神将榜中坐拥三个月。直到第五届武圣争霸大赛中的冠军来接替本届冠军。(特例:如果有玩家能够夺得三届的武圣争霸大赛冠军,将可以永久保留在神将榜中)

4.3备注:比赛奖励的具体发放,请关注届时的比赛奖励公告。



五、公平竞赛:

5.1《三国策V》第四届武圣争霸大赛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为了使第四届的武圣争霸大赛公正性继续得到良好的保障,官方会继续加强对竞技区武圣榜排名公正性的检查,并且竞技区是官方提供给所有玩家一个公平竞争荣誉的环境,武圣积分是系统额外赠送的一种服务,所以系统只要查询有账号利用不正当手段刷积分的迹象或事实,立刻会对违规账号进行处理,被处理玩家不得有任何异议



5.1.1“利用不正当手段刷取【武圣争霸】积分”的定义是指:以非竞技的目的或刻意的人为操作来掌控战局,获取武圣积分。



5.2 24第十期武圣榜开始,官方会大力加强处理利用不正当手段刷积分的账号,如果大家发现本服务器内有人利用不正当手段刷取武圣榜积分来获得称号,都可以将发现的具体情况发到我们的客服信箱,我们会立刻进行检查,从第九期开始发现利用不正当方式获得积分后会加强处罚力度,公布如下



5.2.1凡被系统查询到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积分者,删除所有积分、并取消本期上榜资格;被删除武圣积分的人物,在查看个人积分信息时显示的积分为负数,直到下一期武圣榜更新后重新归0

5.2.2凡被系统查询到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积分者,将取消当期比赛资格;

5.2.3凡被系统查询到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积分者,将立即取消其本期进行武圣积分奖励任务的资格。

5.2.4凡被系统查询到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积分者,如果最终进入武圣争霸大赛决赛阶段,那么在计算积分时将不计算当期积分。(例如:如果在第十期有查出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积分,而第十一和第十二期正常比赛,那么在决赛阶段将只计算第十一和第十二期的积分,而不计算第十期的积分)

5.2.5被删除武圣积分的人物,在查看个人积分信息时显示的积分为负数,如-999

5.3比赛中使用任何有可能影响到比赛结果的第三方程序(外挂),将直接永久封停使用该程序的账号,并判定当日的比赛为负,与之对阵玩家将可以直接晋级,同时由此而产生的重赛等相关情况,将以届时公告为准。而因为使用外挂导致本人损失的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官方拥有对游戏账号是否使用第三方程序的最终裁定权。

六、附则:

6.12009年度11新开服务器将不参与到本次赛事。

6.2、比赛期间如果有合并服务器等操作,届时官方也将会对比赛规则等事宜做出相应修改,请玩家放心。

6.3本次比赛活动由联众独家冠名赞助,本届赛事的所有比赛联众及皓宇互动(北京)有限公司员工将不得参与。

6.4本次比赛活动由联众独家冠名赞助,因此本届赛事的解释和修改的权利归联众及皓宇互动(北京)有限公司所有,请玩家密切关注官方关于比赛的各种相关公告。



规则连接:http://active.sgconline.com.cn/gongce/5.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7 16:19: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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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02-27 11:2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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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02-27 11:32:00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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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02-27 11:34: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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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02-27 11:46:00 | 只看该作者

没看出来新规则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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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02-27 11:5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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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02-27 13:03: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还不是你们官方说了算

垃 圾 鄙 视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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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02-27 13:12: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穆善在2009-2-27 11:32:00的发言:
沙发

这也叫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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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02-27 14:4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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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02-27 16:0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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