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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请风云,六月,鬼手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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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10-17 20:0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分论坛规则:>>

1、 违反论坛总版规:当军团分论坛出现违反论坛总版规的时候,论坛管理员有权利行事管理员职权,对事件进行处理。同时该论坛斑竹易有责任对事件进行处理。

2、 恶意灌水:第一次发现,删除水贴,短信警告通知;不听劝告者,将予以屏蔽、锁定账号处理。

3、 恶意攻击:包括对玩家、对其他军团及成员的恶毒严于攻击将被视为违反论坛规则,予以删除并适当给以追加处罚。军团间有规模性的互相言语攻击,则视情况对军团分论坛给予惩罚处理,情节严重者降为试行分论坛(试行分论坛则直接给予取消分论坛的处罚。)

4、斑竹超过10日未登陆论坛,官方论坛管理员有权撤销其斑竹权限。

试行期审核标准:>>

军团分论坛自成立之日起,进入为期两周的试行期,此期间斑竹权限为试用斑竹权限。通过试行期,则获得正式斑竹权限。

以下为试行期军团分论坛不达标的项目,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则试行期视为不合格,将对该军团分论坛进行撤销处理。

1、 贴子数量少于5页;

2、 斑竹对论坛管理不力,论坛广告贴、水贴没有很好的管理;

3、 军团中3人以上(含3人)论坛账号或IP被封停;

4、 游戏内军团已经解散;

5、 论坛有违反论坛规定贴子较多;

6、 10日内斑竹未登陆管理。

715日无新的主题帖

正式军团分论坛审核标准:>>

以下为正式军团分论坛不达标的项目,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则试行期视为不合格,将对该军团分论坛进行撤销处理。

1、 贴子数量少于5页;

2、 斑竹对论坛管理不力,论坛广告贴、水贴没有很好的管理;

3、 军团中3人以上(含3人)论坛账号或IP被封停;

4、 游戏内军团已经解散;

5、 论坛有违反论坛规定贴子较多;

6、 10日内斑竹未登陆管理。

715日无新的主题帖

>>

被撤销军团两周内无申请开通军团分论坛资格。

------------------------------------------------------------------------------------>>

试行斑竹管理权限:

主斑竹——

可以删除其它人帖子

可以移动其它人帖子

可以打开/关闭其它人帖子

可以固顶/解除固顶帖子

可以对用户评分

可以发布公告

可以管理公告

可以锁定/屏蔽/解除锁定用户

可以删除用户110天内所发帖子

可以查看来访IP及来源

可以限定IP来访

可以管理用户权限

板斧——

可以删除其它人帖子

可以移动其它人帖子

可以打开/关闭其它人帖子

可以固顶/解除固顶帖子

可以对用户评分

可以发布公告

可以管理公告

可以删除用户110天内所发帖子

可以查看来访IP及来源

可以限定IP来访

可以管理用户权限

------------------------------------------------------------------------------------

[此贴子已经被焉六月于2006-10-17 23:20: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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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10-17 20:33: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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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10-17 21:00:00 | 只看该作者
C:\Documents and Settings\user\My Documents\My Pictures\29018_200682922382255358.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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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10-17 21:1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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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10-18 08:52:00 | 只看该作者

I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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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10-18 14:58:00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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