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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大姐大叔大婶大爷大妈些~~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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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09-21 14:5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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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09-21 16:11:00 | 只看该作者

孩子啊.

你大妈已经不是以前的你大妈了.

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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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09-21 17:23:00 | 只看该作者

1.该ID的行为是攻击论坛,不是灌水,定性不一样.

2.给予警告后(贵团领导和我团均发贴)仍然肆无忌惮,这种行为让人无法理解!

3.虽然此人有过道歉,但那承诺比日历飞的还快.

4.警告和记过等等对此人无效,我们等待贵团领导的进一步处理意见!

5.鉴于以上景况,我团正式公告此人ID和游戏ID为我团不受欢迎的人.

6.今晚(9.21)的24:00前,我会删掉所有该ID在我团发的贴子.

7.我更希望届时贵团领导能拿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第三帝国总政治部

200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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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09-21 18:1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詹姆斯邦德在2006-9-21 17:06:00的发言:
我现在有点BS你们团的人了,我就昨天灌了一次,非得投诉我2次,好象搞的我灌了2次一样

我现在还没删贴,看看日期吧,今天若没有,也就作罢!

[em06][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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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09-21 18:1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sujun7860在2006-9-21 17:23:00的发言:

1.该ID的行为是攻击论坛,不是灌水,定性不一样.

有灌水专区,我团还是非常欢迎来我团灌水的友好人士的[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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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09-21 18:38:00 | 只看该作者

烽火mm我来回复你吧。

其实在中午之前我就已经给出过个人意见的处理方案,我无权对任何人进行处理,我能做的只是建议。

我在现实里即便是对待朋友,也是公是公,私是私,纪律是纪律,因为我认为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此事我个人认为处理的问题点在于:

1.不应水淹或攻击别的团的论坛,因为出去以后代表的就是军团而不是个人。

2.在接到投诉后,应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改正,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3.最重要的一点,在军团长对错误进行批评后,完全没有放映,这点是我认为最严重的。

无法就不能立国,纪律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

我没有精力来删除水贴,所以我辞去永夜论坛斑竹的职务(已给白衣发信要求更换)。

对给第三帝国论坛带来的伤害,深表遗憾~!请接受我深深地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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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09-21 19:0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雪中百合在2006-9-21 18:38:00的发言:

我没有精力来删除水贴,所以我辞去永夜论坛斑竹的职务(已给白衣发信要求更换)。

对给第三帝国论坛带来的伤害,深表遗憾~!请接受我深深地歉意~!

谢谢百合!![em04][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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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09-21 21:39:00 | 只看该作者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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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09-22 12:52:00 | 只看该作者
小詹同志可怜啊.别哭.我代表烽火姐姐放你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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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09-22 13:06:0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这个疯子倒是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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