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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值得社会关注的事!!!(占个地方,泄下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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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3-13 22:5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真的是我一朋友身上的事,在我居住的这么发达的城市里还有此社会弊端,实在可悲,望大家能转个贴,给公理一个说法,给歪理一个压力!!!

http://bbs.service.sina.com.cn/treeforum/App/view.php?bbsid=349&subid=0&tbid=4142&fid=30666

孩子在校离奇身亡,校方声称没有责任,公理何在?

2009年3月4日6点10分,就读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古朗村伍蒋惠芳中学初一级学生伍俊鸣如常回校上课,家长万万想不到这竟成了永别!
当天上午8点30分学校举行课间操跑步,伍俊鸣在跑步过程中感到不适,约9点20分便在校死亡。虽然家长仍抱着一丝希望把其送去医院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
校方态度:我无责任!事后,家长为了能清楚知道伍俊鸣在校发生的所有事情,便要求学校出一份书面调查报告。校方已答应当天出具,但事隔几天仍未见任何的书面报告。在家长的再三催促下,校方带着律师与家长谈判,并不是好好安抚家人,而是列举以往类似的案例,想令家长认为学校没有责任。校方表示:在伍俊鸣出现休克时,他们已找了村医,报了120,通知了家长,校方表示没有责任。最后经过家长多次的要求下,校方在2009年3月10日才出具了一份不尽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
家人悬念:谁负责任?本来家人只是为了清楚了解伍俊鸣在校发生的所有事情,但校方的态度令家人愤怒。家长回应校方发表了以下的质疑:
第一,据了解,伍俊鸣在跑步约二百米后告诉老师自己有头晕,老师只是把他扶到花基休息,而没有及时查看学生身体状况,直到伍俊鸣出现第一次呕吐,那时校方既没有校医在场,也没有告知家长学生情况,更没有报120,只给他擦药油,拿葡萄糖水给伍俊鸣喝,喝完后,伍俊鸣仍对老师说头还是很痛,而校方依然没有作进一步处理。单纯认为学生头晕都是这样处理的。证明校方的急救意识不强。
第二,在伍俊鸣由老师扶回教室后,第二节的任课老师在伍俊鸣第二次和第三次呕吐时才知道该学生有事。这也说明两位老师之间没有进行交接,没有对身体不适的学生伍俊鸣作进一步的监护。证明校方管理不善。
第三,当伍俊鸣出现休克,校方发觉事态严重才通知家长,报120,找村医,虽然校方采取了这些行动,但并不及时,没有在伍俊鸣第一次呕吐头晕时找医生对其进行救护,延误了抢救伍俊鸣的最佳时间,校方绝对有责任。
家长认为:伍俊鸣自小体质很好,甚小生病,从没有住院留医。当天120车接到伍俊鸣时,医生证实他已经没有呼吸也没有心跳。他在校的离奇死亡,校方要负上责任。
此事由事发到学生死亡,时间长达约三十分钟。校方,假如你处理及时得当,怎么会在校断送上一个十五岁少年的性命?
校方,你没有责任?公理何在啊!!!
千千万万的家长们,亿亿万万的平民百姓们,请你们来评一下理!
可怜天下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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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03-16 12:36: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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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03-18 09:35:00 | 只看该作者

我就在学校里面,每次我们的领导在给我们班主任开会的时候,总要我们一要注意安全,二要规避责任;有时候我觉得真是悲哀,真正在学生发生事情的时候,责任又算什么呢。

01届高三,在00年12月的时候,我任班主任的班级有个学生因为期中考试没考好精神病发作了,当他家长到学校的时候,我们负责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不是想家长所想,速度带学生去医院,而是一味的责问家长为什么没有理智对待期中考试成绩,给了学生过多责备,质问家长为什么隐藏小孩的精神病史。

后来这个忠厚的家长没和学校闹(其实我非常希望他找学校闹,我非常反对那时候学校把学生排名在橱窗公布),我们这位校长和我说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我,保护学校;我和他说,我愿意承受一切去换来这个小孩的康复,不需要你用这样的方式帮我,他居然说我的觉悟不够。。

从此我认定他人面兽心。

这样的人现在做了教育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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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05-31 17:56: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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