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226|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高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8 05:1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提:我战局中,文字交流,从不语音,高商玩家现实中不认识。

1、绝不偷带。此战局是盟友,下个战局可能就是敌人,偷带没有丝毫益处。见过哪些等自己同盟都死光了,自己偷带高政治训出几个师营的被对方4个戏弄最后整死的,真可怜。。。。为其感到悲哀。
2、说出对战局走向的见解,如果同盟明显没有道理的不听取,就可以舒心的看戏了。你懂得。。。。(这点在战局中请特别注意体会,其乐无穷啊,哈哈哈!!!举个例子:见过同盟拿赵云没有任何理由往敌人刘备的八卦阵踩的。当然是在没有侦查的情况下。。。。)
3、绝不口吐脏字侮辱别人亲属,盗亦有道,黑社会尚不祸及家人。。。
4、绝不逃跑,愿赌服输。5汉一局,官方设定了20分钟时间到宝,要努力最低限度坚持到时,如果败局已定(自己判断),还有同盟在,一定先和同盟打招呼征得同意,然后明话敌人下主。同时在这里强烈鄙视不和同盟提前商议就直接明话敌人的。

------------------------------------------

有感于半年高商战局(特别有感于高商无间道用语言掌控战局胜负,替偷带者感到深深的悲哀),记上几句。。


[em01]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1-12-28 07:32:00 | 只看该作者

好心态,恭喜高商顶住了改朝换代,仍然存活着。。。。

而且感谢官方,基本每局掉军团资源盒,以战养战更容易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1-12-28 08:37:00 | 只看该作者

很喜欢楼主的风格。唯一不同的是,我是坚决不投降的。就算是1对4必死的局,我也能出就出,能加阵就加阵,能迁都坚持就迁都。反正是游戏,全算是练功就是。

不偷带,不逃跑,不投降,是3个基本原则。没有特殊急事不挂机。知必死而不辱。实在忍无可忍的同盟,最多说句垃圾,绝不说脏话。这是我的风格。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1-12-28 08:43: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闲看雪舞在2011-12-28 8:37:00的发言:

很喜欢楼主的风格。唯一不同的是,我是坚决不投降的。就算是1对4必死的局,我也能出就出,能加阵就加阵,能迁都坚持就迁都。反正是游戏,全算是练功就是。

不偷带,不逃跑,不投降,是3个基本原则。没有特殊急事不挂机。知必死而不辱。实在忍无可忍的同盟,最多说句--,绝不说脏话。这是我的风格。

[em01][em01][em01][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1-12-28 09:15: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1-12-28 09:27: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闲看雪舞在2011-12-28 8:37:00的发言:

很喜欢楼主的风格。唯一不同的是,我是坚决不投降的。就算是1对4必死的局,我也能出就出,能加阵就加阵,能迁都坚持就迁都。反正是游戏,全算是练功就是。

不偷带,不逃跑,不投降,是3个基本原则。没有特殊急事不挂机。知必死而不辱。实在忍无可忍的同盟,最多说句--,绝不说脏话。这是我的风格。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1-12-28 09:41: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ayue1970在2011-12-28 7:32:00的发言:

好心态,恭喜高商顶住了改朝换代,仍然存活着。。。。

而且感谢官方,基本每局掉军团资源盒,以战养战更容易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1-12-28 09:53:00 | 只看该作者

昨晚高商一局,定军山--好像叫蜀中豪杰的用计谋,同盟说你这不是找骂,此同志回答真雷人:你骂就是,我不是人

估计同盟都被雷住了,没一个骂他。。。。。

[em01][em01][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1-12-28 09:53: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HAPPY222在2011-12-28 9:4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ayue1970在2011-12-28 7:32:00的发言:

好心态,恭喜高商顶住了改朝换代,仍然存活着。。。。

而且感谢官方,基本每局掉军团资源盒,以战养战更容易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1-12-28 10:13:00 | 只看该作者
[em01][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