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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暂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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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5-01 17:0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过全团将士的艰苦奋战我团终于控制拉本服的半壁江山.古云: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在享受成果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居安思危.为拉不让先烈的鲜血白流.为拉我团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为拉我们的臣民能安居乐业!我们需要做的只有强大强大更强大!

现我公布几条州王暂行规定.望各位王爷共同努力把我们军团壮大!

1.各州王要尽量拨出时间上线.帮忙处理军团事务.指导新手作战!

2.各州王要自组本州防卫队3-5队,州战时才不会一时找不到兵防守或进攻!平时要积极练兵备战!

3.各洲王平时税收自用.州战费用由管理处统一调拨!但军团需要活动资金时各州王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为团捐献!

4.各州王封官要统一上报管理处备案!封官时要优先照顾忠于军团为军团做过贡献或有较长在线时间积极上进的将士!对于外团人员要官一律用买卖的形式.价钱由各州王自定.所有卖官收入要上交管理处!

5.本规定管理处拥有最终解释权.即日起开始实行.希望各位王爷能严格遵守.共同建设我们的伟大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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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05-01 17:24:00 | 只看该作者

老鬼手脚真麻利啊!

烧火啦,请各州王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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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05-01 19:11:00 | 只看该作者

烧火易,烧滴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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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05-01 22:54:00 | 只看该作者
顶!鬼王工作真到位.口头嘉奖一次[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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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05-01 22:58:00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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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05-02 20:53: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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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7-05-05 10:38:00 | 只看该作者
各州税收将于5月9日全面恢复收费.请各大王爷界时根据各州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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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05-13 09:12:00 | 只看该作者
收死人了~~~都快穷到没钱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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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05-22 05:22:00 | 只看该作者

穷死了 没钱出门了 饿死了``

论坛上 我为什么还是一个武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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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05-31 14:08:00 | 只看该作者
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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