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雷这个提议好。
可以让二线队员在裁判过程中迅速提升竞技水平。
规定:
1,裁判为第三方,只负责侦察。
2,任何队不得故意与裁判开战,违者判0:4负。至于大曹和刘璋中间有裁判,就只能算刘璋人品好、运气好吧。反正三国策要比运气的。
3,双方发现对方带宝违规,立即通知裁判,裁判侦察确认后判违规方0:4负。
主张自选君主:双方各选曹(操懿丕)刘(备腾)孙系(坚策权卓布)一人,没人会选表璋获瓒奉术吧?
主张3将:加快点速度吧,都信息社会了,打一仗还要90分钟,比踢足球还累。
主张御林军:也是为了速度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