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1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PK时的一些补充经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04-20 11:3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必须提一点:三国策不是说玩久了,经验就多,策略就丰富,玩三国的朋友如果没用心去玩,真的没什么技术可以自我吹嘘的!再必须提一点,玩三国必须有耐心,有的朋友一拿来不好的君主,就心灰意冷,实际上没必要,三国的君主里,出来属性比较差的君主有:刘表,刘樟,袁术、杨奉,相对而言,刘表,刘樟和杨奉比袁术和董卓更好录将,有朋友月拿到这样的君主就死命录将,不管是自己旁边有没有敌人或者同盟需要不需要帮忙,结果就是,等到自己录到好将后,敌人也兵临城下或者同盟一家给灭,最后的结果不用我说,还是失败。往往高手过招,到最后,城里也就几个将,我就有一次,打到最后才4将而已!三国的训兵比录将更重要,优先出营和出师的人,对整个战局都会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接着谈谈四大兵种的使用。先谈骑兵,骑兵在之前的帖子里我有详细的介绍了,这里补充谈几点:攻128的骑兵一下可以下空城,确记!骑兵作为野战之王,无论是增援还是进攻还是防守都有着它不一样的定义,玩骑兵必须意识到,第一骑兵训一点要高,我就是这样,战局不是很吃力的情况下,尽量满训或者出营和出师!骑将必须会埋伏,不会埋伏的骑,攻再高,也不是好将!如果会水的话,相对来说在祈山这个地形会起到不一样的作用,还有一点,骑兵组合出兵必须考虑到的就是,会骑的将领不会埋伏或者不会侦察甚至不会水,一般来说满训满气有120以上的将领,就可以考虑组合出兵,同时必须考虑到组合出兵的带兵数量,同时,能出营的朋友尽量出营(在考虑同盟没有危险的情况下)骑兵的打法很多,遇到垃圾刀垃圾枪垃圾骑可以踢,遇到高训的枪可以骑连射后再合(不过枪克骑30%,所以能射死的尽量射,毕竟踢它是伤敌1000,自损800,不合适,而且骑只有500兵的时候最危险,枪一下,你就回去了),遇到高训的刀,就不能考虑连射了,两骑能合尽量合(有的朋友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两骑满气,对方一刀气没满,准备冲上去合的,结果就只有一骑踢了,另一骑站到后面了,这就是自己下指的时候的错误,对方的刀站在路中央,那两指下指的时候就应该同时指到对方的刀的后面去,这样才不会出现一骑踢了,一骑没动的局面,结果又全给妖了,三骑可以考虑连射,先看清楚自己的气和敌人的气,考虑它会不会妖!对于高训弓,能和就和,不能和尽量看自己的攻和敌人的防,攻高过它就射,先射掉它的气,再合,这是经验!接着谈枪兵,其实用枪兵的技术并不高,在当今刀兵盛行的三国里,枪兵并没有什么优势可言,作用只是打空城和顶骑兵罢了,呵呵!提醒用枪的朋友,自己气不比人家弓骑气高的情况下,跑位尤其重要,怎么样能撞上对方,必须深思熟虑!接着是刀兵,刀兵的用法在前面的文章里有详细的说明和注意的要点,这里我就不多说了,希望朋友们在实战中增加自己的经验和战术!最后是弓兵,要点也在前面的文章里有说明,不过我还真不习惯玩弓和刀了,走得太慢了,烦人!

接着在说一下,很多朋友在战局中容易犯的错误,首先就是开局的抢将,同盟危险的时候不会让将,自己是可以录,但是不是一指到的将也录了三指,这其实很不值得,加上分宝任命军师出兵等等,一开始就慢了人家很多拍,这是其1,还有就是,玩刀的朋友录将的时候很不注意,有些将领是好,但是不会法术,这样的法刀实际上是最垃圾的,还不如一个垃圾妖刀呢,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应该考虑把将领报出去给玩枪骑和弓的朋友录,特别要提醒玩刀和玩弓的朋友,带本太平要术和本青囊书尤其重要,综合来说比带两马还合适得多,在实战中很实在的!而且带书的妖刀,妖中对方的可能性真的很高!这是其2、接着还有的朋友建阵的时候没有考虑攻击自己的对手的兵种,人家是骑刀枪,建阵拦路,人家是弓的话,又偏偏建阵围城,这是很致命的!当然也要考虑到自己的地理位置,这一点,我想大家都会考虑的!而且,必须考虑到的就是自己的主地理位置,敌人容易不容易来偷袭你,我见过很多朋友,只顾及到攻城拔寨,等差不多打到人家主的时候,自己的主给围了,这是其3!

大概的就是这些,以后如果发现我还会加帖补充!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6-05-10 10:17: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也在顶一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6-05-10 10:46:00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回来,好帖,我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6-05-16 23:47:00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回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