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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超原形毕露[转帖]作者神秘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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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08-25 10:0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夜读《资治通鉴》,掩卷叹息:我少时喜《三国演义》,对“锦马超”印象极好:挑灯战许褚,打得曹操割须断袍。今读《资治》后,才知道马超实为一不忠不孝、无智无义之人!
为何如此?且看建安十三年(208)至建安十八年(213)的历史。
建安十三年,曹操将征荆州,使张既说马腾,令释部曲还朝,腾许之。……腾不得已,发东。曹表腾为卫尉,以其子马超为偏将军,统其众,悉徙其家属诣邺。卫尉,掌徼巡宫中。
建安十六年三月,曹操遣钟繇讨张鲁。张鲁,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邪*教组织首领。数次帅兵侵犯益州,刘璋难于应付。所以,曹操讨张鲁,名正言顺。此时,马超、韩遂、候选、程银、杨秋、李堪、张横、梁兴、成宜、马玩等十部反,其众十万,屯据潼关。而当时,马腾及其家属皆在朝,马超率众起兵,不顾马腾而反,压根没有考虑马腾的生死!按演义说是曹操杀马腾,马超为父报仇而兴兵,今看史书方知,马腾之死全拜马超所赐,马超不反,马腾不死;马超反,害马腾死(建安十七年五月,曹操败马超后,诛马腾,夷三族)!由此可见,马超实为杀父之人!如此之人,不可不谓不孝!
建安十六年,曹操败马超后,诸将问曹曰:初,贼守潼关,渭北道缺,不从河东击冯翊而反守潼关,引日而后北渡,何也?”公曰:“贼守潼关,若吾入河东,贼必引守诸津,则西河未可渡,吾故盛兵向潼关;贼悉众南守,西河之备虚,故二将得擅取西河;然后引军北渡,贼不能与吾争西河者,以有二将之军也。连车树栅,为甬道而南,既为不可胜,且以示弱。渡渭为坚垒,虏至不出,所以骄之也;故贼不为营垒而求割地。吾顺言许之,所以从其意,使自安而不为备,因畜士卒之力,一旦击之,所谓疾雷不及掩耳,兵之变化,固非一道也。”始,贼每一部到,公辄有喜色。贼破之后,诸将问其故。公答曰:“关中长远,若贼各依险阻,征之,不一二年不可定也。今皆来集,其众虽多,莫相归服,军无適主,一举可灭,为功差易,吾是以喜。”有是可见马超智谋之浅薄。如此之人,不可不谓无智。
建安十六年,曹操拒马超,韩遂请与曹公相见,公与遂父同岁孝廉,又与遂同时侪辈,於是交马语移时,不及军事,但说京都旧故,拊手欢笑。既罢,超等问遂:“公何言?”遂曰:“无所言也。”超等疑之。他日,公又与遂书,多所点窜,如遂改定者;超等愈疑遂。魏略曰:马超等结反谋,举遂为都督。及遂还,超谓遂曰:“前锺司隶任超使取将军,关东人不可复信也。今超弃父(可见当时马超起兵反,已知其父马腾必死矣),以将军为父,将军亦当弃子,以超为子。”由是可见,当时马超已拜韩遂为义父,因见韩遂主动与曹操交谈,而怀疑韩遂。如此之人,不可不谓无义。
建安十八年秋,马超尽兼陇右之众,张鲁复遣大将杨昂助之,攻冀城,自正月之八月,救兵不至,刺史韦康及太守降。马超入,杀刺史太守,自称征西将军,领并州牧,督凉州军事。马超攻冀城,并没什么,但是,刺史太守降而杀之。如此之人,不可不谓不忠。
由上可知,马超实为一不忠不孝,无智无义之人!难怪建安十八年,马超得冀城后,袭厉城,得姜叙母,叙母骂之曰,汝背父之逆子,杀君之桀贼,天地岂久容汝,而不早死,敢以面目视人乎!超杀之。如此言语,真让我为当初视马超为英雄而感到羞耻!
而且,马超先陷父于死而反,后拜韩遂为父,其后张鲁欲把女儿嫁给马超。马超也真可谓三姓家奴了!但马超武勇比吕布可差远了。魏略曰,阎行,金城人也,后名艳,字彦明。少有健名,始为小将,随韩遂。建安初,韩遂与马腾相攻击。腾子超亦号为健。行尝刺超,矛折,因以折矛挝超项,几杀之。三国志曰,其后太祖与遂、超等单马会语,左右皆不得从,唯将褚。超负其力,阴欲前突太祖,素闻褚勇,疑从骑是褚。乃问太祖曰:“公有虎侯者安在?”太祖顾指褚,褚瞋目盼之。超不敢动。一个小小阎行都可以差点杀了他,看见许褚,人家瞪瞪他,就吓得不敢动了。可见,马超勇名不过尔尔。
马超不忠不孝,无智无义,又无勇武,那刘备为何要劝降马超,马超降后,高兴的说,我得益州矣?典略曰:桓帝时,马腾父字子硕,尝为天水兰干尉。后失官,因留陇西,与羌错居。家贫无妻,遂娶羌女,生腾。由是马腾与羌惯熟,马超自然也和羌很熟。刘备素闻马超在羌人中的声望很高,马超来了,不但可以削弱张鲁,而且可以利用马超平羌,何乐而不为?后来,刘备也就让马超到陇溜达了一圈后,马超就赋闲在家,最后郁郁而终,享年四十七岁。马超临死时说:“臣门宗二百馀口,为孟德所诛略尽,惟有从弟岱,当为微宗血食之继,深讬陛下,馀无复言。”究其满门被杀,根源在自己!明知满门必夷,而执意聚众造反,到死马超都执迷不悟,还诿过于人,这样的人,真如叙母所言,“天地岂久容汝,而不早死,敢以面目视人乎!”
注:以上引文,未注明多为《资治通鉴》,小量为《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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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08-25 18:3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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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08-26 09:2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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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08-27 11:21:00 | 只看该作者

哦原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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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08-27 14:52:00 | 只看该作者
马超不忠不孝,无智无义,又无勇武[em06][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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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08-27 15:45:0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http://flash.baidu5.cn/f.wmv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7 15:47: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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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02-10 00:1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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