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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猎之前的大嘴仗(不得不公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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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7-04 16:5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这是我网上银行的交易记录:虽然没有留下对方的名字,但从数额、时间上可以比对。

2、 这是网上银行成功结算的记录。

3、 这是淘宝网上交易成功的记录

4、这是交易之初我曾经担心风险而提出过退款退货,但对方根本不同意退钱,我只好承认交易现实,并对对方抱有善良

愿望,认为他竟然收到我的钱,应该不会再做出什么欺骗的举动。但没想到4个多月后,还是发生这样的事情。为最大

限度减少损失,我只好重新提出退款的申请。

5、 我的相关投诉,从日期上可以看到,在恶意挂失之后,对方根本不回应我的投诉。

   综上所述,我和对方交易的过程十分清楚,证据确凿。

当初交易之时,我钱已经到他淘宝网的帐上,因为用过淘宝的都知道,淘宝交易是先付款后取货的。不经过他本人和淘宝

官方同意,我是绝对拿不回来这笔钱的!也就是说,我的钱已经是泼出去的水成了既成事实。而对方呢?拒不提供帐号最

重要的物件身份证复印件来给联众官方修改注册信息并证明这次交易行为,我当然向淘宝官方申诉货与实际不符。对方口

口声声说没收到钱,我的猜想是淘宝依法封冻了他的淘宝帐上资金。首先说明,封的钱不会还给我,那是淘宝官方对提供

货实不符的人一种惩罚。除非卖方又把货拿了回去,淘宝才会退钱给我。那个卖号的要拿到那钱多好办啊,在4个月的时

间里,按照淘宝要求的,你何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何时可以解封你资金。你不提供,淘宝不让你转移资金你怪谁?

号出事之后,我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用事实证明,当初交易时我的申诉是正确的,对方事先骗取钱款,后又恶意挂失帐号,

企图钱号两得。如果淘宝查实我是对,他会补偿我的购货款,并惩罚诈骗犯。但对我和我们军团来说,这只是减少损失。

因为购买的游戏帐号在3个多月的使用中已经充值1000多元,还有投入的精力,其价值早已超过当初的购号款。二是恳请

联众官方分清是非,制止不良分子的诈骗企图,将帐号最终完璧归赵,还我们一个公道。然而,联众官方有他的难处,他

们制订的规则明知道有漏洞也不能马上改。他们希望低调处理这事,补偿我们一个更好的踏莎剑影的号。

本来不想公布这些交易实证,因为这上面有太多个人信息,放到论坛上难免有意想不到的麻烦。而且联众再三强调不要宣

扬这事,让更多的盗号者效法。但是为了让一些不懂之人,或是早明白就是装作不懂的人早日闭嘴,让中立者一眼看清是

非,特此发布,公道自在人心。

笑傲的有这样的铁杆朋友,其他人的素质我不想多说什么了。一帮社会闲人混混而已。

呵呵,通过这场大嘴仗,我也认识到这游戏的另一面了。君子之间摆事实讲道理,对社会渣滓说话无异于对牛弹琴。

大家好自为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4 17:13: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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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07-04 17:01:00 | 只看该作者

嗯,早应该拿出来。

我这看不了,晚上回家在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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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07-04 17:11:00 | 只看该作者

1/看不见你提交图片,暂时保留意见。等待能打开的核实,如果足够证明马超骗了你,笑傲立即开除马超。

2/笑傲对待朋友肝胆相照,我团骨干都有正当稳定合法收入,真巧没有那种穿个小号骂人的社会闲人混混。你对游戏的另一面想象力过于丰富,建议让剑影代你团长一段时间吧,对你们团会有好处。

另外附议:你这纪录还是把问题复杂化,按照马超说的话,重复一下,事情很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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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07-04 17:30:00 | 只看该作者

我是马超!发帖的,你真是给鼻子上脸那。你拿那么多证据有啥用,我都说了,你重复一遍我说的话。我马上就把号给你,你给我拿那些什么证据不好使。还有,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北京的吧,你不是怕花路费不能来找我吗?你给我留个你家的固定电话,你单位的电话。我让人去找你,把号给你送去,你看够意思不?我活30来岁我第一见到你这么不要个逼脸的人。你在论坛上墨迹有啥用,你能把号墨迹回去不?你这逼人长这么大没被人整死,你命还真硬。你这张逼嘴,我抓到你非给你踢碎它。我让你在叫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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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07-04 17:31:00 | 只看该作者

恩,我这也显示不了图片,等回家看看。如果证据属实得到双方确认的话,我相信笑傲团长不会对盗号者进行庇护的。看天命写的这几篇帖子文采飞扬,真难相信昨天还在满服务器的骂大街的人居然能写出这样文章,我觉得还是发贴人说的对,人都有两重嘴脸,别人有,自己也有!!!

文章好,但未必公正,“张飞却不阴不阳,指桑骂槐,莫非心中有鬼!”这种话写的确实有失水准,什么样的话叫做不阴不阳?什么样的话叫指桑骂槐?什么样的话能体现心中有鬼,别人心里就是真的有鬼你是怎么知道的?别人心里的鬼什么样子你看的到么?如何知道不是你心里也有鬼呢?奉劝发贴人,我们和天命的人一样都希望知道事实的真相,解化矛盾,但要的是证据,证据和事体分析之外的话,请你说的时候注意不要如此带有感情色彩莫须有的进行人身攻击。

再看这句“尤其是三国云长这个三星平民小号,前些天刚被我军团清理,半分钟不到加入笑傲,果然是奸细小号!”呵呵,你都踢出军团的人,就因为选择了了别的军团就是奸细?再说,加入一个军团就一定要在半分钟开外才不属于纤细小号么?对一个号的判断就依据以上理由可以充分说明的了么?如果你想证明他是纤细小号,请你拿出证据,他盗窃了你什么军团机密?是策反了你军团成员 ?是盗取了你军团宝物?还是泄露了你军团密码?或是宣扬了你军团机密?即便是有以上举措,你又如何证明他一定是笑傲派去的呢?而不是被你军团踢出来继续潜入笑傲进行刺探的呢?????语言如此偏激,论点如此武断,依此而言,发贴者出笔是否确实有失公允呢???希望笔者笔下留德,不要以此为契机来浑水摸鱼,无中生有的攻击我们军团及军团长!!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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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07-04 17:40:00 | 只看该作者

有必要交待一个故事,佛印苏东坡坐禅,东坡说你看我看到了什么?佛印说,一尊佛。佛印说你看我看到什么?东坡说一堆屎,哈哈大笑。回家以为得意,便和苏小妹说了,当代奇女子说,佛印心中有佛看到佛,大哥你心中有屎看到屎。

仅以此故事献给想象力丰富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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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07-04 17:51:00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得很清楚啊。打开就看到了,还可以放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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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07-04 17:55:00 | 只看该作者
给他们看这些有什么用 笑傲的真会开除马超吗? 不可能的 不管事实是什么样他们都不会开除的。一帮垃圾还会讲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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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07-04 17:57:00 | 只看该作者

马超,自己看清楚了,别在这里现洋像了,1、200元的东西而已,至于吗?还害得两个团为你伤了和气。

人心不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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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07-04 17:58:00 | 只看该作者
笑傲团的那些朋友,好好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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