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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被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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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6-05 14:3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热血传奇》玩家丢失极品装备

2005-07-10 14:5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文/孔华

  太和游戏玩家赵明发现自己价值不菲的游戏装备丢失后,一纸诉状将游戏服务商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盛大网络)告上法庭,要求恢复自己的极品游戏装备。本报率先报道的安徽省首例虚拟财产纠纷案太和县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且原被告已于四天前达成执行和解,游戏玩家赵明通过法律要回了自己的虚拟财产,同时也确立了游戏玩家虚拟财产的法律存在与价值。

  《热血传奇》玩家丢失极品装备

  2002年9月和2003年8月赵明在盛大网络经营的网络游戏《热血传奇》注册了两个ID,并在两个ID中分别建立了两个角色支付相应费用,接受盛大网络提供的服务。在游戏过程中,赵明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并不惜花费3万多元从其他玩家手中购买了大量的极品装备。2004年3月、4月,赵明发现自己游戏角色身上和仓库中“复活戒指”、“骨玉权杖”等34件极品装备被盗(后该34种武器装备分别被多个玩家占有,但被上海盛大公司予以技术冻结),遂向盛大网络投诉,盛大网络答复让赵明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当赵明到公安机关报案时,公安机关却不予立案。赵明认为他在游戏角色中所拥有的武器装备属于其个人的虚拟财产,这些虚拟财产是他自己的劳动所得或用人民币购买的,由于盛大网络未能提供安全的服务,致使其大量虚拟财产丢失,因此,盛大网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虚拟财产价值应当保护

  法院认为:原告赵明所丢失的34种武器装备,虽属虚拟财产,且只存在于特定的网络环境中,但由于其在获得该装备的过程中,不仅通过游戏过程付出劳动,花费相应的时间,甚至还用货币购买了部分装备,因此,该虚拟财产的价值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院认为,作为网络游戏的服务商,被告上海盛大公司未能对赵明的网络虚拟财产提供安全的防护措施,致使其虚拟财产丢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于原告赵明丢失的武器装备具有特定的编号,且每个编号的武器装备是唯一的,因此具有特定物的属性,用现实生活中的货币价格不能确切地反映其价值,只有被告通过自己拥有的技术操作对原告丢失的武器装备予以恢复,使其分别重归原告赵明所拥有的两个ID角色,才能更准确地体现虚拟财产的价值。故原告赵明要求被告上海盛大公司对其所丢失的34种武器装备予以恢复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遂判决:上海盛大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原告赵明所丢失的34种武器装备分别恢复到原告赵明的两个ID内。本案受理费410元,由被告上海盛大公司承担。判决后,赵明和盛大网络已于2月21日达成了执行和解:盛大网络于执行和解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恢复赵明游戏账号内的装备。

  盛大网络:装备被盗与己无关

  庭审中,上海盛大公司对原告赵明拥有的两个ID及丢失的34种武器装备不持异议。盛大网络称赵明在起诉状中明确表示“发现自己的账号被盗”,这应当属于刑事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盛大网络分析游戏装备被盗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赵明自愿交易给他人;二是被人以“木马”病毒盗走。盛大网络认为赵明游戏装置丢失与他们无关。盛大网络的辩解未被法庭采纳。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来源属实详情参阅中国法院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5 22:04: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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