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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推荐]关于对假赛的认定及处理意见-修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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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04-12 20: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来给你们出主意吧。哎,看到他们累的。真是可怜。

擂台赛规则调整如下:

竞标费用增加上限及下限,上限为500w,下限为50w。以前投标超过500w的不再退还,没超过50w的不需补足。

竞标费用相同由军团战功决定,战功高的优先。

假赛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了杜绝某些团妄想垄断比赛和想利用本规则做弊的玩家特制定以下规则。

1、假赛(消极比赛)的认定:

凡是有人检举为有作弊嫌疑的军团,将其比赛重点监控。

在比赛中有以下情况者视为假赛(消极比赛)或者有假赛嫌疑。

(1)直接认定为消极比赛或假赛

a、某团3场比赛中有2场以上不出兵让对手灭掉自己的所有兵,或者消极比赛进攻及防守均不正常。

b、某团比赛队员属性极低,甚至声望都不满者。(另:3000战功以下均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c、一团参赛队员与擂主队员ID相同5人以上者。视为另一团为假赛。擂主资格直接取消,且认定擂主与打假赛为同一人,相应处罚见后。

d、比赛开始不参加的队员达到6人次以上者。

b、某团一次比赛3组中强退6人次以上,或者因强退直接影响比赛结果的。

认定为消极比赛不予以重赛直接判罚

(2)认定为消极比赛或假赛的嫌疑情况

a、某团开局一局中强退2家(断线也在内)以上。在3组比赛中累积达到4人次以上者直接影响比赛结果的,是指组的比赛成绩,不是单场比赛结果。如果在战局中不利的情况下强退或掉线,不在此列。

同样,如果在3组比赛中另两组无消极比赛或假赛嫌疑,不予以重赛。仍认定为正常比赛。

b、比赛开始不参加的队员达到3次以上5人次以下者。

同样,参加的队员只要正常比赛不予以重赛。但对结果产生影响的会考虑核查比赛双方的关系。

凡是认定为假赛嫌疑或假赛(消极比赛)者,均在第二日晚上重赛。如第二日重赛均有假赛嫌疑,则认定为假赛或者消极比赛。

2、认定为消极比赛的团和打假赛的团,做以下处理办法:

a、处罚与其报名费相同的罚款,计入累积奖中,如果在最后一场被认定为消极比赛,则将其报名费均分给本服所有报名过且公平竞赛的军团。

b、如果该军团中无足够的金钱来扣罚,限定一周内将足够的资金打入军团帐户,如果一周内没有足够的资金交纳罚款,则将其军团解散撤消。军团长ID封存1周。

c、如果我们通过技术手段认定,消极比赛的军团为擂台主所有,或者得到擂台主的授意。则取消擂台主的擂台主资格。对擂台主处以100w策币的罚款,即从认定消极比赛当天开始计算。如果一周内没有足够的资金交纳罚款,则将其军团解散撤消。军团长ID封存1周。擂主资格由当周竞标下一位挑战者获得,例在第三周中:如果擂主在第二场打假赛,则由下一位,就是竞标的第三位获得。

d、在最后一场中,擂主被认定为参与假赛,则直接剥夺擂主资格,最后的30点政治及该服所应分得的策币,由该服务其他报过名(包括以前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第五周)的其他军团均分。

如果有需要补充的请大家补充

本规则解释权在双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3 17:16: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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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04-12 20:1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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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04-12 20:19:00 | 只看该作者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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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04-12 20:19:00 | 只看该作者

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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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04-12 20:1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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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04-12 20:20:00 | 只看该作者
[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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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6-04-12 20:25:00 | 只看该作者
各位仔细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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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6-04-12 20:28:00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光发表情不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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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04-12 20:3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风舞残阳在2006-4-12 20:25:00的发言:
各位仔细看啊。。。。

还以为你是写给官方看的呢...................

哦哦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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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6-04-12 20:37: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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