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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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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09-20 15:5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你以后不要跟我的帖(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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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09-20 16:03:00 | 只看该作者

本团有幸得才女观临 请大家都以礼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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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09-20 16:07:00 | 只看该作者

想想还是再回一帖~否则还真被人小看了,说连帖子都不敢回~

来之忠论坛串门不是因为某个人,而且出于友情帮顶,仅此而已~

对于楼主的指名道姓,不明就理,现在也不想知道了~

谁都有事情要做,不是非要回别人的帖子就活不下去的~

呵呵~谢谢敬告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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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6-09-20 16:19:00 | 只看该作者

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

话不投机 互惹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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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09-20 16:22:00 | 只看该作者

那我也顺便告知下楼主:没有足够充分的理由,无事请勿提我名讳!虽然名字不是很上口,但也不是谁都配提的,也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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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6-09-20 16:27:00 | 只看该作者

这次你还懂点礼貌,知道用“楼主”这词,改了以往的“楼猪”。我的要求不过分,不要再跟我的帖子。你我不相识,不必为此生怨。版主阅后删此帖。

请楼上自重,不要再跟我的帖。多说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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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09-20 16:31:00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何意图~

我想帖主没有权利发此帖~

论坛是自由的,就像我们生活在自由开发的网络一样~

来忠军团友情跟贴,顶帖,体现了我们藏剑大家庭的礼貌和友情~

也许你初来乍到,也许你个性实足~

但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基本的人权必须得到维护和尊重~

希望帖主能够理解~

在你不尊重别人的同时,也很难赢得别人的尊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0 16:32: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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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09-20 16:32:00 | 只看该作者
话不投机半句多,关于你“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的说词,请你收回!你有权用以上的话语去针对你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但对于网路上的我和我的朋友们,你没有半点资格,到此为止,不是说不过你,只是不想因此给忠义带去不快~[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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