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694|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某网民的年终总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1 13:2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的一年狗年来了,在一片旺旺旺的嚷嚷声中,为了发扬光大不懈的上网精神,在新的一年里扬长避短,在网络上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特总结如下:

  

  一、充满艰辛的一年

  

  1,身体方面

  

  体重增加10公斤,主要集中在小腹部,凸现一大块难看的赘肉。究其原因,是坐在电脑前的时间太多,缺少锻炼。

  

  近视增加200度,原因是盯屏太多。

  

  出现头晕眼眩症状,医生说是轻度的神经衰弱。那傻帽医生居然建议我今后少上网,这办得到吗?笑话!

  

  2,家庭方面

  

  孩子叫我老爸的次数大约减少了1000次,平均每天3次。原因,看老子上网兴趣正浓,不敢叫我,怕被我扁。

  

  老婆对我的热度降低15度达到了体温37度,接近离婚临界冰点0度不太远了。

  

  和老婆孩子上公园的次数创最低记录,为1次。

  

  忘记老婆安排的任务28次。因此被骂得狗血淋头18次。

  

  烧干锅15次。其中有7次锅子损坏不能用了。

  

   3,工作方面

  

  办公室上网被老板当场逮住51次。

  

  被扣奖金约三万五千元。

  

  写报告时把“女士”写成MM三次,因此被同事嘲笑达700次。

  

  4,网络活动方面

  

  灌水帖9篇,跟帖15000篇。

  

  被删3篇,被转21篇。

  

  被好友删除158次。

  

  抄袭被发现5次。

  

  二、充满欢乐自信的一年

  

  1,结交了一大帮狐朋狗友

  

  加入了18个群。

  

  QQ上增加美媚147人。迄今为止,这147人中叫我“哥哥”的138人,叫我“亲爱的”有9人。

  

  2,成功地实现从虚拟网络到现实世界的转变

  

  和美媚见面100人次,其中达到让我动心的美女标准的11人次。

  

  3,丰富了情感

  

  网恋56次。其中,按持续时间计,不超过10天的19次,一个月的29次,2个月的6次,三个月的2次。

  

  天天在“亲爱的”、“吻”、“(((啵)))”、“抱抱”中陶醉,我焕发了青春,虽然长久坐在电脑前显得憔悴,但我觉得我心理年轻了不少。

  

  4,增强了交际能力

  

  聊天室聊天258次,QQ上聊天752次。

  

  和现实相反,现在敢于上前找MM交流而且脸不再红心不再跳。

  

  学会了穿马甲用恶毒的话骂我恨和醋的男人。

  

  懂得了亲热叫一声“美媚”就能讨得女人欢心的深刻道理。

  

  三、新年的决心和计划

  

  从以上对去年的总结,新的一年里要大展宏图,把上网事业进一步发扬光大。为此:

  

  1,买一个跑步机放在电脑旁,乘MM没有回话时赶紧跑上几步。

  

  2,在电脑上安装一个提示软件,把锅子放到火上时启动,坚决避免烧干锅事件。

  

  3,用请吃饭的招数搞好办公室的人际关系,以便那哥们姐们在老板出现时及时向我发出信号,争取今年少被扣奖金。

  

  4,争取看点书,学会抄袭不被人发现的本事。

  

  5,说服老婆为我买一套品牌西服,以便见网友时显得英俊潇洒。

  

  6,争取创单次网恋时间达4个月的新纪录。

  

  总之,要不择手段把新年的网络工作做好,我有信心有决心,在网络上MM们动听的“哥哥”声中,变得更加年轻更加英俊更加自信。

  

  网途是光明的!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6-12-11 13:49:00 | 只看该作者
大部分条件我都适合了,晕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1 14:34: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em01][em01][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6-12-18 09:1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bqugve在2006-12-11 13:49:00的发言:
大部分条件我都适合了,晕死~~~~~~~~~~~~~~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不会你写的总结吧,让LZ转过来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6-12-18 23:35: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连这个都知道了,厉害~可别告诉别人,要不小景该不好意思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6-12-22 08:55:0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