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40|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卧龙魂的捐献计算办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07-20 00:0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乱世英雄团员贡献及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我团自开服之日起不久成立,各位团员都能团结一致,为集体贡献力量,为我团的强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记录团员的贡献情况,团内特设立《乱世英雄团员贡献及奖励办法》,现向大家征求意见。>>

第二章,团员贡献累积分办法>>

(一) 积分累计办法:>>

1)捐献10以上级(含部分8级以上)宝物给团队集体使用的按宝物等级给予一定的积分,其中:

★ 15级玉玺、剑甲、帝释甲:10分/宝

★ 15级龙麒麟、14级玉玺、剑甲:9分/宝

★ 15级其他宝物:6分/宝

★ 14级其他宝物:5分/宝

★ 13级玉玺、剑甲、麒麟:3分/宝

★ 13级其他宝物:2分/宝

★ 12级宝物及10级幻龙驹、轩辕旗:1.5分/宝

★ 11级宝物及9级雪鸿:1分/宝

★ 10级其他宝物及9级伏栖龙鼓、女娲针、8级赤兔马:0.5分/宝

2)捐献汉玉币、策币及战功给团队集体使用的按数量等级给予一定的积分,其中:

★ 每100汉玉币获得0.5个积分

★ 每10万策币获得0.5个积分

★ 每20万战功获得0.5个积分

3)为团队利益和集体荣誉付出艰苦努力的团员按功绩大小给予一定积分,其中:

★ 本人参加官方比赛每场获得0.5个积分,如果所在小队获胜且乱世英雄团队整体未负于对手(即胜或平)另获得0.5个积分;

★ 本人未参加比赛但贡献自己属性号码给团队每次比赛获得1至4个积分(“每次比赛”指官方比赛;积分多少以官位大小决定:武士1分,都尉2分,监军3分,监军以上4分)

★ 为维护乱世英雄集体荣誉作出其他贡献的,经集体讨论给予0.5至5个积分奖励。

(三) 积分的管理汇总由团员汇报,各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军团纪检部负责汇总;并定期予以公布。

第三章,团队奖励办法

(一) 团队奖励原则:以团员的团队积分作为奖励基础,以政治点、策币、官位等作为奖励形式,定期对团员进行奖励;团员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积分选择是否参加该次奖励或以多少积分换取奖励,凡已换取奖励的积分将被注销,不能二次使用。

(二) 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将于秋猎或各项比赛后执行,各团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邮件形式发送积分兑换申请,此申请由业绩部受理,并经过核算后公布相应奖励及积分扣减情况。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7-07-20 00:19:00 | 只看该作者
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7-07-20 00:24:00 | 只看该作者
此办法已经跟不上现在的形势了,改了吧,这个任务你们看看谁办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7-07-20 00:26:00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你负责.哈哈

找不到别人,你轻车熟路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7-07-20 09:37:00 | 只看该作者
[em01][em02][em04][em05][em06]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7-07-20 15:59: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卧龙魂改出新的方案![em01][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07-07-20 17:0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7-07-21 00:58:00 | 只看该作者
[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7-07-21 00:58:00 | 只看该作者
[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7-07-21 11:25:00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根据行情折算成汉好计算贡献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