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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潇潇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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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1-14 16:5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既然现在在疯子那贴里面,小妖肯承认他是个不择手段的人,并且退出游戏,我想这些事情都该盖棺定论了。也不需要麻烦你再解释了。

当然,如果你想继承小妖的作风,我可以试着象欣赏小妖一样欣赏着你的猴戏。

另外别忘了半年前你们就被我们扫平过哦,大家扯平,我们还赚个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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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11-14 16:5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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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11-14 17:05:00 | 只看该作者

我没为他辩解什么,是我为我辩解,你总不能说我是为了一点钱跑来的吧,你都那样认为了我还不辩解,那不就任你随便说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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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11-14 17:08:00 | 只看该作者
靠...慢一步...只慢了一步啊....我们中国的演员都已经集体补过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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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11-14 17:10:00 | 只看该作者

你是大腕!

跟着屁股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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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4 17:1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jiaerji300在2007-11-14 17:05:00的发言:

我没为他辩解什么,是我为我辩解,你总不能说我是为了一点钱跑来的吧,你都那样认为了我还不辩解,那不就任你随便说了么


呵呵,我说你在小妖人一起上班,你的发言可以等同于小妖,这个应该不算数落你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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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11-14 17:1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横戈跃马在2007-11-14 17:04:00的发言:

呵呵,你厉害,重新登陆还能抢到沙发。

抢SF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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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11-14 17:11:00 | 只看该作者
又慢一步,太阳,今天没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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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11-14 17:13:00 | 只看该作者

凭什么他的发言等于我的发言??????我曰了,我只能说我不受任何人指使,他也没必要事事跟我汇报。我们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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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11-14 17:16:00 | 只看该作者

理解同样的一件事,往往立场不用会有不同的理解.

笨笨一方理解可以为:小妖肯承认他是个不择手段的人,并且退出游戏.

风潇潇一方可以理解为:小妖是和笨笨有协议,答应不把笨笨用WG的事说出来,但团里的人坚决要揭发他,所以无奈推出

所以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结案陈词:双方无罪,当厅释放,都回家吃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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