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450|回复: 3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告]对青岛雄鹰1组VS挥戈白马津1组结果的抗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04-11 02:1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晚上7:30,我们团一组的队员全体入场等待开局,发现对方只有一名队员,而其他2名队员没能按时入场(具体原因不明,不过看GM的回话应该是系统问题不能登入)。7:40系统按比赛规则自动开局,结果是我们组3打1,胜利。比赛结束后,我们团一组队员因为有事,下机走了。这个时候GM却发出要求,要求我们队员立即回去重新比赛,最后算我们弃权,判一组失败。

对此我们有以下几点意见和感受:

1),我们按时入场,遵守你们定下的游戏规则,但得到的是如此不公平的待遇我们表示愤慨!!

2),对于造成他们2名队员不能按时入场的原因我们到现在没看到官方调查报告,在没和我们协商成功的情况下就轻率

的决定重新比赛,我们表示遗憾,同时感到耻辱!!难道是我们的队员做错什么了?违犯规则了?是我们的错误造成

了他们不能按时入场比赛?

不是!!!绝对不是!!!

为什么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断然决定重新比赛?为什么要在我们队员离场的情况下仍要决定立刻重新比赛?难道就

不能 把这组比赛押后,难道就不能和我们好好的协商解决?为什么要在保障大团的利益下要牺牲小团的利益?难道

我们团人数少利益就得不到保障?你们这种粗暴的做法使让大家感到这是对我们 青岛 雄鹰之师(包括以及其他人

数少的军团)的不尊重和最大的侮辱!!!

请问官方,这是谁的错?这种粗暴做法是代表了你们官方的意见还是某些人的个人行为?请给予我们答复!!

另:我以前玩过一个游戏叫“大海战”,也是一款优秀的网络游戏,类型和三国策差不多,其第一任代理就曾经喊出“

我的游戏我做主”这样的口号,其下场就是惨淡收场。我不希望你们。。。更不希望我所喜欢的游戏。。。希望你们

能尊重我们这些玩家,给我们公平的待遇---这是我们最高的要求,却也是你们最应该做到的。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6-04-11 02:48: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你,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6-04-11 03:36: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顶!强烈要求官方解释清楚!

电信3的 战官渡 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GM08在没给任何理由没做任何解释的情况下重开了战局!

难道官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完全不理会玩家的感受?????

你想重开,行啊!你至少要先给个说法啊!

为什么第三组有一方集体掉线??

是什么问题?

是不是服务器出了问题??

如果是服务器的问题,那为什么另一方一个都没掉??

要真的是服务器问题,为什么不是三个一起掉而是一个一个掉???

第二组也有人掉线,为什么又没有重赛???


电信二


服务器:三江口
义博云天 VS 蜀★当世虎将 (请等11号白天最终处理结果)

这里又是什么事可以另外处理???

电信3 战官渡 的事你们怎么没说要另外处理??

我对官方不负责任的做法表示强烈的愤慨及遗憾!!!!!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6-04-11 07:13:00 | 只看该作者
DDD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6-04-11 07:51:00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你们。我是电信2 三江口 蜀★当世虎将的一员。我们今天的遭遇跟你们差不多。。。我们A组也是按时入场的。他们人也全3V3。比赛开始。开始我们一家被他们2家夹。我们的人顶住攻击,反下了他们一家。这时候是第3年。就这时候GM发公告说要重赛,请A组退出重赛。为什么不是开始的时候,而是第三年?又为什么是在我们刚刚下了他们一家的时候。我们都此深表遗憾。。。。。

[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6-04-11 08:0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风舞小乔在2006-4-11 7:51:00的发言:

强烈支持你们。我是电信2 三江口 蜀★当世虎将的一员。我们今天的遭遇跟你们差不多。。。我们A组也是按时入场的。他们人也全3V3。比赛开始。开始我们一家被他们2家夹。我们的人顶住攻击,反下了他们一家。这时候是第3年。就这时候GM发公告说要重赛,请A组退出重赛。为什么不是开始的时候,而是第三年?又为什么是在我们刚刚下了他们一家的时候。我们都此深表遗憾。。。。。

[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em14]

垃圾游戏!!!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6-04-11 08:42:00 | 只看该作者
[em02]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6-04-11 08:56: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 建意日后比赛多2个后备

[em05][em05][em05]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6-04-11 09:52:00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告诉大家要保持冷静旁观,作为一次性注册包月5个月的玩家想说说到目前为止我在策四的经历和感受给网站的工作人员和那些与我有类似经历并对网站发展仍持积极态度的玩家。

首先是网站的日常管理,gm的工作目标不明确,好像成了保姆,对玩家的各种反应和要求穷于应付。要知道你做一个经营性网站,必须明确你的目标客户,网站上游戏中明确玩家规范。众所周知,国内网游玩家数量群很大,其中良莠混杂,你必须区别对待。否则,一个现实问题就是你的网管员穷于应付,然后结果是高素质玩家得不到服务(他们一般不会叫得很响),一些无理要求你又不能完全满足。如何解决呢?首先从管理思路上细分玩家群(这是你们真正要做的工作,即使不是很容易,但决定你是否能生存下去),其次系统里提供玩家分类管理功能,比如将你们的玩家星级制度补充完善一下,加入断线率,好友率、黑名单率(有些指标要考虑好,有时玩家评判仅从个人好恶出发,小团体泄私愤等也会影响好玩家的指标)等,管理员在处理问题时通过玩家信息察看,可以事先有一个心理准备。这一点联众的做法值得思考,会员加入游戏首先得到保障,服务响应优先,其次才是免费玩家,我并不认为联众的这种简单分类、等级管理方式好,但至少它有了目标用户的管理概念。

其次完善游戏体系,不要急功近利。你现在为了让玩家带新人,疯狂增加收徒奖励,降低收徒的标准,结果是部分玩家为了免费游戏(网友人群里有大批学生和闲散人群等低收入人群),不择手段讨好新玩家,哄骗对方练功过3000了事,甚或多id上网自己教自己,骗取奖励,本人亲眼看到某服务器上有个玩家一周的时间从名不见经传一下排人气榜首位(人气值达62,不知现在是否更高),原因可想而知。太危险了,如果大家都效仿,我看策四离那天很近了。作为一个目标玩家,我也很希望策四能健康发展,所以缴费很支持,一下缴五个月的(当然奖券也很诱惑,呵呵)。其实说白了,做游戏的最核心的就是完善自己的游戏体系,并把系统平衡放在首位,一个服务器的成长是要符合其生命周期的,不能简单靠短期拉动。作出游戏内涵,激发玩家共鸣,靠口碑传播,才能真正扩大你的目标客户群。

最后实现你的承诺,完善你的服务。首先必须明确,游戏网站你不能给玩家带来任何附加价值,你是一个纯娱乐性行业,你不让你的玩家(目标玩家)满意,你以为会有声么结果?进酒店、住宾馆去KTV相信你都有亲身体验,那你现在还等啥?想尽一切办法改进你的服务!我不想说别人的例子,就自己的亲身经历就无法让我在5个月后再玩下去了,说出来连我自己都不信,到现在我都没拿到你们承诺的500汉玉币(其中有些缘由,怪伤心的,就不细说了),打你们的网站上的客服电话,居然没人接电话(我从来不上QQ,因为一直固执的认为那玩意与自己的生活理念不符)。一个多月呀,从3月9号第一次缴费,到现在,邮件发了两封(不明白为什么客服邮箱会是台湾的,你们的服务响应能够满足玩家的心理预期吗?),三个网管给过承诺,并反复安慰我,已经登记了,2至3个工作日解决,结果...结果是你的网管员都不好意思再回复我了,我也知趣,上去也不再麻烦他们了,哀大莫过于心死,难道你们非让玩家体验这种经历,才达到目的?别的也不用多说了,由己料人,这样的事都能发生,什么一些比赛不公平呀,游戏管理员自身管理不善呀,这些个人的小问题自然不在话下了。

我从来都没想过,网管员居然还和玩家称兄道弟,让我们这些不愿撍越的玩家对游戏的公平性怎会不产生怀疑?网游的魅力在于它不受外部世界的影响,可以保持一个规则的权威性和稳定性,这是很多终极玩家的信念与理想,你现在却纵容工作人员把他们的那些俗欲杂念强加于玩家,这个游戏的可玩性能好吗?

说着说着,忍不住把自己的一些郁闷都说了出来,请双乔不要生气,其实我是第一次说话,相信还有很多工作人员像你一样竭力为玩家改善网上的空间而不懈努力着。谢谢你们,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6-04-11 10:06:00 | 只看该作者

我门是胜利以后 才发的公告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