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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朝廷 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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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8-09 19:5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朝廷 我说你有资格还在论坛里讨论别人没啊??? 你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了知道吗??? 我发现你脸真的够大的,大的都没边了,你除了专门偷朋友的宝还会别的吗??哦,对了,还会发几句没人爱搭理的牢骚!!! 你的人品相信以前你那组人的几位朋友都深有体会了,没想到到现在还不知悔改,还继续你的老职业——偷!!! 和人家自由共同建立的那么一个“丐帮” 不仅把自由3那号上的宝和HB全部偷走了,而且把军团还想吞了,你说你还是人吗??就你这德行的还有资格在论坛里品头论足的,我要是你早扎到墙角里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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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08-11 02:06:0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除了偷人不可耻以外,偷什么都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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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08-11 19:58: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江湖再见在2009-8-11 2:06:00的发言:
我觉得除了偷人不可耻以外,偷什么都可耻!

貌似你经常做不可耻的事 而不做可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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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08-12 12:58: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姜维将军在2009-8-11 19:58: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江湖再见在2009-8-11 2:06:00的发言:
我觉得除了偷人不可耻以外,偷什么都可耻!

貌似你经常做不可耻的事 而不做可耻的事!

聪明,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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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9-08-12 17:21:00 | 只看该作者

老流氓~看意思你是又偷人又可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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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08-12 17:34: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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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08-13 07:51:00 | 只看该作者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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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08-13 17:26: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天下分合在2009-8-13 7:51:00的发言: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必须要偷着,不然的话会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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