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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次XX事件的得失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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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1-05 20:2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次XX事件大家都议论纷纷

1 “美丽的乔过于猖狂”

楚霸王起兵之时曾说过一句话 某奉为经典 原文我忘了 具体意思就是“没兵可以招兵,没势可以造势” 与人对决之时 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即使气势上胜不了对方也不能让对方压倒

此是事件初始我没抓住机会 让对方抢尽先机 而且也没人敢站出来支持我 相反对方是兵多将广还有斑竹暗中相助 而且还有众多想出名想疯了的小角色 说我猖狂的人自然没错 但若把你们换到这样的环境中 你们有能力扭转局势么 我的“势”在哪里? 无势可以造势 从何造起 ? 我在论坛唯一可以造势的就是我的论坛经历 以此来造出对我有利的“势” 让局面向对我有利的局面扭转 事实证明确实起到一定的作用 虽然也有副作用 但整体还是有利的

2 “美丽大乔争强好胜” 此话让我很是不解 我倒觉得自己忍让的地方远多余争强好胜的地方 那么多骂帖我没有以牙还牙 只是在“李诗”的话题中当仁不让 这样就成了正强好胜? 敌强我弱 别的地方我可以避其锋芒 但在某一个我所擅长的地方要寸土必争 一味忍让下去那就是软弱了

3 “美丽大乔用马甲 ” 在论坛这么长时间 关于我身份的各种说法纷纭:官方马甲 张三马甲 李四马甲 。。。。。。 本人对那种手段向来不屑一顾 如果仔细查看一下就知道 论坛上破口大骂我的大部分都是新号 有的都是从来没见过的 更有的发帖不到10篇就号称“潜水XX时间” 此地无银三百两

关于此次XX事件的失误

1 最大的失误就是“人心不古”四字我竟然还没领悟透彻 这也是我“认输”的原因 此帖一发立即引来群狼群起攻之 究其本因无非XX二字 更有以前当面好好好的这回也浑水摸鱼一把 人心不古 看来我还是自负了 以后得认真研究这4字

2 事前情报工作不到位 发帖前没有仔细统计一下共有多少人用XX 终于导致判断错误 让对手抢尽先机置我于极其不利的位置 当然此次事件最大的贡献者莫非斑竹和XX商了 XX商统一整合资源 时间及内容都极其相似 组织能力让偶佩服不已 斑竹暗中怂恿 希望“狗咬狗”的局面 真是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

3 还有就是比较浮躁 今天早上终于沉不住气了发帖骂之 幸亏英明的华佗斑竹及时删除 不然将造成非常不利于我的后果(后来静下心来才想到的)

3 对人的心理的认识过于浅薄 也就是还不会分化瓦解对手

关于此次XX事件自我肯定的地方

1 补救措施 当对方抢尽先机之后来势凶猛 我选择避其锋芒 待他缓和后我就发帖激怒他 对手再次缓和时再次激怒 迅速让主动权操控在我的手里 果断避开对手的锋芒 巧妙地隐藏自己的弱点 任凭对手力气再大也打不到我的致命点

光有这些还不够 毕竟对手过于强大我无法长期坚持下去 要想让对手停止进攻就得从斑竹那开始 我给斑竹发了两封非常“猖狂”的信 为了让斑竹深信不疑就把我故意激怒对手的情况告诉他 然后就开始为自己“造势” 也就是把自己的成果放大 斑竹果然深信不疑 及时制止了对手的攻击 彼消我涨 对方一缓和我立即就进行反扑 及时抢占有利的“势” 站稳脚跟 为后面的拉锯战做好准备

2 该忍就忍 不该忍的寸步不让 对于毫无意义的骂帖能应付就应付 对于以李诗挑衅的坚决反击 寸步不让 威慑对手 让其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像想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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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XX事件收获颇丰 最让我满意的地方就是学会了“造势” 这种方式以前只是处于理论阶段 还得多谢了斑竹 某些人和 XX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5 20:35: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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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07-01-07 02:2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divepan在2007-1-6 16:31:00的发言:

看了回帖,感觉理性的多于感性的,反对的多过支持的,骂人的言语也比较"文明",没带脏字!

事件的起因我也知道,你的做法没错,举报使用"外挂"者,但是你举报的是还没被定义是否为外挂的按键精灵脚本,而且出发点不是因为公众利益,只是别人在用,你不会用!如果也说我的话是跟你的本帖题意不合,驴唇不对马嘴,那么这段略过,但我赞同楼上有位仁兄的话,既然是反省帖就要从根本上找原因!

其次你公布的名单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做法不妥,因为你的根本是和这些人一样的,一位策4的消费者,你应和消费者在同一战线而不是站在官方一面,这是处于官方收费不合理以及游戏中存在种种问题的方面考虑所指出的!

再者,你一向以论坛名人自居,别人说你轻高我倒觉得你很轻浮,动不动自诩为名人,论坛骨灰级人物,说别人嫩,说别人借骂你出名!不过论坛而已,你在虚拟世界再红,再有名,这一切也只不过是天空的浮云,过眼云烟而已,何况论坛是草根阶层的论坛,人人都有话语权,你再大的草也不过是根萝卜!又何须抄作!

你写的文章只是写出了一些观点,迎合了部分人{注,不是贬意}的赞同,也许是说出了别人想说而不敢说的,又或是别人懒得说出口的心声,但我看过你的文章并不觉得经典或有文采,你如果自己觉得好,大可以在家没事偷着乐,但不要天真的以为别人真的是很欣赏你!魔术师和巫师的区别在于,魔术师会用各种伎俩让别人相信自己会飞,而巫师是真的以为自己会飞,而最后的结果是巫师在众人面前出丑,而且摔得很惨!

说的好!忍不住再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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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7-01-07 00:0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divepan在2007-1-6 16:31:00的发言:

看了回帖,感觉理性的多于感性的,反对的多过支持的,骂人的言语也比较"文明",没带脏字!

事件的起因我也知道,你的做法没错,举报使用"外挂"者,但是你举报的是还没被定义是否为外挂的按键精灵脚本,而且出发点不是因为公众利益,只是别人在用,你不会用!如果也说我的话是跟你的本帖题意不合,驴唇不对马嘴,那么这段略过,但我赞同楼上有位仁兄的话,既然是反省帖就要从根本上找原因!

其次你公布的名单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做法不妥,因为你的根本是和这些人一样的,一位策4的消费者,你应和消费者在同一战线而不是站在官方一面,这是处于官方收费不合理以及游戏中存在种种问题的方面考虑所指出的!

再者,你一向以论坛名人自居,别人说你轻高我倒觉得你很轻浮,动不动自诩为名人,论坛骨灰级人物,说别人嫩,说别人借骂你出名!不过论坛而已,你在虚拟世界再红,再有名,这一切也只不过是天空的浮云,过眼云烟而已,何况论坛是草根阶层的论坛,人人都有话语权,你再大的草也不过是根萝卜!又何须抄作!

你写的文章只是写出了一些观点,迎合了部分人{注,不是贬意}的赞同,也许是说出了别人想说而不敢说的,又或是别人懒得说出口的心声,但我看过你的文章并不觉得经典或有文采,你如果自己觉得好,大可以在家没事偷着乐,但不要天真的以为别人真的是很欣赏你!魔术师和巫师的区别在于,魔术师会用各种伎俩让别人相信自己会飞,而巫师是真的以为自己会飞,而最后的结果是巫师在众人面前出丑,而且摔得很惨!


[em17][em17][em17][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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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7-01-06 23:50: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典型的一个

自大 + 白痴

不好意思,终于忍不住骂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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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7-01-06 23:48:00 | 只看该作者

本人已死,有事请烧香

桃花何时带雨浓

心态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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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7-01-06 20:47:00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很多真有水平的,如41楼。。。。某桥真的不应该这样自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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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7-01-06 17:24:00 | 只看该作者

猛人啊!!牛b大了!!

[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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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07-01-06 16:34:00 | 只看该作者

信奉一句话 "当一个人跟你过不去的时候,那可能是别人的问题;但是一群人跟你过不去的时候那就是你自己有问题."

还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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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7-01-06 16:31:00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回帖,感觉理性的多于感性的,反对的多过支持的,骂人的言语也比较"文明",没带脏字!

事件的起因我也知道,你的做法没错,举报使用"外挂"者,但是你举报的是还没被定义是否为外挂的按键精灵脚本,而且出发点不是因为公众利益,只是别人在用,你不会用!如果也说我的话是跟你的本帖题意不合,驴唇不对马嘴,那么这段略过,但我赞同楼上有位仁兄的话,既然是反省帖就要从根本上找原因!

其次你公布的名单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做法不妥,因为你的根本是和这些人一样的,一位策4的消费者,你应和消费者在同一战线而不是站在官方一面,这是处于官方收费不合理以及游戏中存在种种问题的方面考虑所指出的!

再者,你一向以论坛名人自居,别人说你轻高我倒觉得你很轻浮,动不动自诩为名人,论坛骨灰级人物,说别人嫩,说别人借骂你出名!不过论坛而已,你在虚拟世界再红,再有名,这一切也只不过是天空的浮云,过眼云烟而已,何况论坛是草根阶层的论坛,人人都有话语权,你再大的草也不过是根萝卜!又何须抄作!

你写的文章只是写出了一些观点,迎合了部分人{注,不是贬意}的赞同,也许是说出了别人想说而不敢说的,又或是别人懒得说出口的心声,但我看过你的文章并不觉得经典或有文采,你如果自己觉得好,大可以在家没事偷着乐,但不要天真的以为别人真的是很欣赏你!魔术师和巫师的区别在于,魔术师会用各种伎俩让别人相信自己会飞,而巫师是真的以为自己会飞,而最后的结果是巫师在众人面前出丑,而且摔得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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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7-01-06 16:08:00 | 只看该作者
看着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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