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聚龙发出的约请.我的想法如下.一.要评估两团合作进前三的可能性.二.分配方案该是4:6.也就是以谁的团报明谁拿4.报明费由该团负责.三.如获龙旗和其他奖厉由报明团所有.理由如下.不能进前三合作的意义不大.只能起到练兵的作用.以谁团报明会获得无型价值.以后的军团重整及吸纳人才有好处.我可能要后天出差.不能上线啦.回的时间未定.有事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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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分合合如此是也...
合作这事我老早就给黑提过`不过他不太同意!其实现在合作是必要的!
合并好,希望能合出来个强团
以小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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