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443|回复: 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光辉岁月是否此生无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09-18 04:5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文如题

在此,我先自我检讨,我喝酒太多误事,喝酒太多误人,喝酒太多居然还误了天。也许是我的宿命,脾气不好得罪了很多人,脾气不好得罪了很多的女人,关键脾气不好无形得罪了朋友(兄弟)希望看此帖者包涵我的脾气,敌人除外。检讨完毕,如果有不足希望补充,我想也没人会补充拉。

纵横的天空在哪里?在遥遥无极的天边,还是在近在咫尺的天涯???至少我目前找不早纵横所在位置。君上你抬头看一下纵横的空间在哪里?我现在只能用一首BEYOND的歌名来代替你的心声===漆黑的空间。

漆黑的时候总会看到光明,那太阳神又在何方?

其实太阳神就在我们每一个团友的心里,在君上的心里,希望能融会一处,又用一首BEYOND的歌名来代替==交织千颗心。

纵观古今往来,从禹舜到汉到东西晋到宋元明清,何处不是男儿奔驰的天下,现实里为什么到我们纵横就那么软弱那么低调那么败的一发不可收之?

综上所述,这是检讨老板君上的话,你们看了别暗笑,其实是在检讨纵横内部每个人的,这下就瘪了吧,呵呵。

其实团里也英才辈出(不包括我)这后期工作怎么做还是老大们想的事情,我这人头脑简单,只是现在自我感觉到高手存在而已。

过2天酣战即将到来,希望兄弟们揭竿而起,就算一刹那的光辉那也能照亮我们的心,至少可以变成勇敢的心,为了光荣而战,男人宁可死在沙场,纵横的旗帜不倒就OK。

但不可莽之,要耐心杀戮之,这点我也要好好磨练,切忌自视过高,切忌轻而易举,切忌内部分离(这点你们自己去理解)。

最后我要感谢君上,有这么斯文忠厚的老板我们应该觉得大幸,在君上的背后还有他的4大支柱,黑者,清都,BUSH,疯子。我只是不起眼的小枝叶,我只能鼓舞一下兄弟们的士气,你们都知道我脾气,不爽就要骂人,但骂你也许是对的,我只能说也许。

具体内部事宜我想君上他们都已经探讨过了,而且君上自认为智商奇高,但我为什么总觉得他比我低呢???

最后我是不守承诺了,没到春节就来发帖了,哎,心急而已,衷心希望我的好兄弟芝华士,WT200早点归来纵横和我一起战斗,有你们在我很快乐,醉了也是得意的笑。哈哈

希望纵横可以所向披靡,过关斩将,披荆斩棘。

大家晚安。

醉鬼张辽 亲启

[em01][em01]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7-09-27 11:5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www_2772在2007-9-18 12:21:00的发言:

铮铮铁骨,斗酒问天。雄心无私,豪气满怀。辽东者,谓纵横第一男儿,未有不服者。

嬉笑怒骂,指点江山。横刀立马,驰骋杀疆。辽东者,我纵横之虎将也,有之未有轻犯天威者。

尝有小人无辜哮骂于我,张辽一声断喝,惶惶然不知其踪也...吾笑问辽东,何必为此等动气,辽东正色曰,我称你为大哥,有人骂你,你不须计较,我自要骂他。听之既慨又惭,有此等兄弟,吾之福分;念尝未有深交,吾竟只知其勇武,未以其为兄弟...经此一事,倒要感谢小人一骂,吾竟得一兄弟,哈哈,有酒当浮一大白。我亦好酒,以酒会友,酒愈浓,情愈深。然与辽东天各一方,不能把酒对饮,狂歌醉舞,甚憾!然既为兄弟,为兄亦有一言,无须强改,但长记之。小酒迤情,不可误事;千杯狂饮,不可惹事。谨记谨记!

精彩精彩精彩!!!!!!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7-09-27 11:5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书逸飞在2007-9-20 15:08:00的发言:
纵横晓将人成众,数载群雄之天龙!
感人感人感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7-09-21 08:1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书逸飞在2007-9-20 15:08:00的发言:
纵横晓将人成众,数载群雄之天龙!

颇有豪气嘛

将帅风范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7-09-20 15:30: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这也算是聊天的地方,没有不道德,不道德指的是另类的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7-09-20 15:12:00 | 只看该作者

我們把論壇變成QQ,是不是有點不道德?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7-09-20 15:1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书逸飞在2007-9-20 15:08:00的发言:
纵横晓将人成众,数载群雄之天龙!

引以为戒....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7-09-20 15:08:00 | 只看该作者
纵横晓将人成众,数载群雄之天龙!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7-09-20 14:5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分久必合在2007-9-20 11:53:00的发言:

写的精炼啊

写的精炼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7-09-20 14:4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分久必合在2007-9-20 11:53:00的发言:

写的精炼啊

[em17]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