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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版版规及导读(请大家进入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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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05-15 17:0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版 规 和 导 读
 
一、青梅煮酒讨论范围以三国史事、文学等三国文化题材为主,凡在本区发帖者需讨论三国时期的历史话题。以《三国志》、《华阳国志》、《三国演义》等相关的史籍、作品等为依据。凡是与三国文化无关的主题将被删除或转移到相关讨论区,水贴将直接删除。
二、转帖必须得标明,以视对原创的尊重。重复发过的转帖将被删除,但如在处理前回帖中出现值得保留的有用信息,则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保留。
三、不得版聊灌水!!若所发帖子内容只是给某一或为数不多的几个网友,且话题与版块主题讨论无关,视作版聊。双方在同一主题贴内版聊共5贴或5贴以上者,视作干扰他人讨论,立即删除。发贴内容不得包含反党、反社会制度言论、涉及敏感政治问题或讨论中带有明显政治色彩的帖;宣扬邪教言论或犯罪、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帖;发帖无意义的、使用杂乱字符以凑齐字数的帖。
四、文明待人。辩论、争论时候不宜激烈恼火骂别人愚蠢等,不得在本区公然开骂,恶意中伤他人,影响区文明,违反者骂人帖子全被删除,号将被封。
五、资料、版规等有具体作用帖固顶,让大家查阅方面。有什么不懂或者不清楚都可以浏览。
七、凡是对本区有意见的可跟此主题留言,我们以第一时间给予你答复。不得在此帖子后跟帖灌水。对于一些新上站的网友,考虑确实有没阅读到规定的可能。视具体情况,对违规者一般采用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的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者直接警告。不论出于任何原因,凡出现警告后再次严重违规情况,均视作有意破坏论坛秩序,上报管理层,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4 13:28: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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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6-06-07 14:0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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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6-06-05 00:25:00 | 只看该作者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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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06-06-01 19:27: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上官龙在2006-5-29 16:15:00的发言:
听说史官的事由你负责,我的信收到了吗?为什么没有回信?前天发的。

收到了 已经回信了

呵呵 以后这样的事情发短信给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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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6-05-29 16:15:00 | 只看该作者

版主

听说史官的事由你负责,我的信收到了吗?为什么没有回信?前天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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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6-05-25 00:17: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oneantking在2006-5-24 19:43:00的发言:

如此严厉的规矩,不来也罢。

狗屁不通的版规,丢人现眼。

别说了,那是我一时气话,明天删了,现在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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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6-05-24 19:43:00 | 只看该作者

如此严厉的规矩,不来也罢。

狗屁不通的版规,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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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6-05-24 14:52: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白衣在2006-5-24 13:30:00的发言:
明白您的意思了 已作修改 谢谢

嗯,基本上还是个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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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6-05-24 13:30:00 | 只看该作者
明白您的意思了 已作修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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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6-05-24 11:30: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白衣在2006-5-24 9:30:00的发言:

西蜀狼

“发贴内容包含反党、反社会制度言论、涉及敏感政治问题或讨论中带有明显政治色彩的帖;宣扬邪教言论或犯罪、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帖;发帖无意义的、使用杂乱字符以凑齐字数的帖。”

这一条我不认为有什么晦涩难懂的地方,所以没必要修改。如果是您个人看不懂,可以单独与我交流,我会单独为您解释一下。

晕倒,我不是指的内容,而是语法,这种帖子怎么样?是欢迎还是禁止?是保留还是删除?,句子不完整,只有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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