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家介绍: 3.1当占领6个(含6个)以上连线城池后,可成立国家,所占领城池数小于6个时,国家将灭亡。 3.2.成立国家方法:在官网战国专区页面点击“成立国家”按钮,同时填写继任国君账号及国家名,国家名可在以下字符中挑选:燕、齐、秦、蜀、巴、楚、吴、越、晋、卫、鲁、郑、陈、蔡、宋,选中后国家将命名为:“燕国”“吴国”等。当国家名确定后,将不可更改。 3.2.1.每个国家名同时有且只能有一个被使用,先成立国家的军团具有优先选择权。如果有两个以上军团同时选择同一个国家名,将以先提交成立国家并符合成立要求的军团申请为准,其它军团需重新选择国家名。 3.2.2.如国家灭亡重新建立国家,国名可重新挑选,只可选择未使用的国家名。 3.3.担任国君的条件:该人选必须为军团成员,个人战功10万以上,继任前没有担任其他城城主或国君(官方只在册封时检查)。如果接任的国君人选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账号错误,本次册封将失败,需要在下次重新提交成立国家。
3.4.建立国家后需选择所占领城池中的一个为都城,当都城被攻下后,国家将灭亡。此时有两种情况出现: 3.4.1.都城被占领后,军团所控制的连线城池在6个(含6个)以上时,可在比赛日次周周一12点至周二12点间,到网页中提交迁都申请,同时需支付迁都费用500万可用战功及500万金钱,从军团中扣除。并同时申请建立新的国家,按3.2.进行操作,周三重新册封国君。 3.4.2.都城被占领后,军团所控制的连线城池在6个(不含6个)以下时,国家将灭亡,需再次占领6个(含6个)以上连线城池时才可再次建国。 3.4.3.迁都所需战功及金钱将在比赛日次周周三进行扣除,如扣除失败本月将失去重新建立国家机会,将等到下月才可再次申请,本月将失去国君奖励。 3.5.建立国家后,在都城没有被攻打下来之前,12个月内有一次自愿迁都机会,可在网页中申请,同时需支付迁都费用龙旗1面,500万可用战功及500万金钱,从军团中扣除。 3.5.1自愿迁都所需龙旗、战功及金钱将在比赛日次周周三进行扣除,如扣除失败本月将失去迁都机会,二个月才可再次申请,自申请成功开始12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 3.6.国君统治本国期间需再向周天子上交统治经费,每月比赛日次周周三册封时段国君需向周天子上交200万策币统治经费,在军团长身上或军团可用金钱内扣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放置好需要上供的经费,系统将不予发放本国本月所有奖励。 3.7. 如在册封期间国君不在军团名单内,将卸任国君身份,本军团需要等待1个月的时间才能继续申请下一位接任的国君,系统将不予发放国君所有奖励,军团长及城主,参赛人员奖励不受影响。
4.结盟及解除盟约 4.1.成为国家后(成立国家见"3.国家介绍")才可与其它国家进行结盟,可以和多个国家结盟。 4.1.1.当自己的国家或盟国灭国后,盟约关系自动解除,旧的盟国再次建国后需再次申请盟国关系。 4.1.2.结盟需要双方在网页上申请核实后才可生效。 4.1.3.解除盟约单方在网页上提交申请审核后即可生效 4.1.4.结盟后一旦与盟国间通过任何方式发生战争,将自动解除盟国关系。 4.2结盟用途 4.2.1.结盟后自己的城池遭到攻打时,可邀请与被攻打城池有连线的盟国出援军协助抵抗侵略。战斗失败城池将失去控制权。战斗胜利盟军参赛队员将获得参赛人员奖励,原城主获得城主奖励,原军团继续拥有该城控制权。 4.3.结盟的国家的分别的一个城池都与某国家的一个城池连线时,可由其中一国报名攻打该城,邀请自己盟国出兵攻打该城。 4.3.1.战斗胜利后,报名攻打的军团获得该城的控制权及相应奖励,协助攻打的盟友只获得参赛人员的奖励。 4.3.2.每月比赛每个国家攻方出兵队伍数量最多为3队,如作为攻方盟军出战,出战队数也将计算在3队内。举例:本月A国1队作为盟国攻方盟军出战,那么A国当月只能出兵2队攻打其他国家城池。 4.3.3如攻方报名队伍数量在3队(及3队以上)同时又报名作为盟国攻方盟军,且全部获得挑战权,将以本国攻方队伍报名为准。举例:A国本月攻方队伍报名3队,作为盟国攻方盟军报名1队,若全部报名成功那么将以本国攻方报名的3队为准,作为盟军的1队将算作自动弃权,盟国本场比赛算作失败。 4.3.3.守方城池遭到攻打时可以邀请被攻打城池连线的盟国支援。 4.3.4.攻守方在报名同时,相助的盟军也需同时进入报名网页提交相应报名信息。如攻守方提交申请盟军支援但盟军未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或比赛时未进入战局比赛,则该支队伍属于自动放弃比赛权利,对方队伍不战而胜。均未到按守方胜利计算。
5.奖励内容: 5.1.奖励一 5.1.1.占领一个城池后,报名攻打的军团长和城主将获得本城百姓每月上交的“战国古币”,战国古币将以固定比例发到报名的军团长、城主、参赛队员身上,军团长获得30%、城主获得30%、参赛队员每人获得10%;如接任城主为参赛人员,城主将获得40%。 5.1.2.都城每月百姓上交3000个战国古币,军团长获得900个,城主获得900个,参赛队员每人获得300个;如接任城主为参赛人员,城主将获得1200个。 5.1.3.副城每月百姓上交1500个战国古币,军团长获得450个,城主获得450个,参赛队员每人获得150个;如接任城主为参赛人员,城主将获得600个。 5.1.4.当所占领的副城与都城连线被切断后,军团长将不会获得失去连线副城的30%战国古币奖励,但副城城主及参赛人员还将可获得相应比例的战国古币奖励。 (备注:军团长的战国古币将发放给报名时军团中的军团长账号。)
“战国古币”介绍: 宝物属性:可在指定NPC处兑换宝物,绑定物品,不可交易不可寄售; 兑换内容如下: 战国古币可兑换VIP犀牛,虎威令, VIP破军,扁鹊外经【特】,九品莲台【特】,踏雪无痕【特】,赤霄【特】,真龙政卷,真龙智卷,玄铁剑,玉龙马,药王鼎,墨子令(以上兑换宝物均为绑定宝物,不可交易不可寄售。官方会不定期更换战国古币兑换的宝物种类,请各位玩家相互转告。
5.2.奖励二 5.2.1.占领一个城池后,接任城主的玩家将获得“玄虎卷轴”,每4周在任城主都将可自动获得系统发放的“玄虎卷轴”。 5.2.2.如所控城池被攻下后奖励在下月将不再发放。
“玄虎卷轴”介绍: 宝物属性:使用后可骑乘,并增加角色3个属性宝和2个辅助宝携带数量,持续30天,绑定宝物不可交易不可寄售。
5.3.奖励三 5.3.1.占领一个城池后,接任城主及参赛玩家将获得 “战国令”,且每4周在任城主还将可自动获得系统发放的“战国令”。城主奖励与参赛奖励不可同时获得,以最高奖励为准。 5.3.2.如所控城池被攻下后奖励在下月将不再发放。 “战国令”介绍: 宝物属性:绑定物品,不可交易不可寄售,效果等同于召神令,可与召神令同时带入普通积分赛战局,但不可带入州战、封王战、秋猎、战国比赛等系统自动开启的战局。
国君奖励 5.4.奖励四 5.4.1成为国家后,国君将获得 “玄虎卷轴”,且每4周在任国君还将可自动获得系统发放的“玄虎卷轴”。国君奖励与参赛人员奖励不可同时获得,以最高奖励为准。 5.4.2.如失去国君身份后奖励在下月将不再发放。
5.5.奖励五 5.5.1成为国家后,国君将获得 “战国令”,且每4周在任国君还将可自动获得系统发放的“战国令”。国君奖励与参赛人员奖励不可同时获得,以最高奖励为准。 5.5.2.如失去国君身份后奖励在下月将不再发放。
5.6.奖励六 5.6.1.当占领一个国家连续6个月时,本国国君的“战国令”将升级为“国君专有令牌”, “国君专有令牌”介绍: 5.6.1.1.宝物属性:绑定宝物不可交易不可寄售,将以本国国君提供形象制作成神将,此令牌可与召神令同时带入战局,会召唤到君主本人神将。 5.6.1.2.君主神将属性初始值:统御75、攻击75、防御75、智力75、政治75、魅力75。玩家有30点可自由分配属性点,单项值最高95。 5.6.2.持有国君专有令牌后,占领国家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将可获得不同点数加在国君神将属性中。 占领6个城-11个城,每月增加1点; 占领12个城-23个城,每月增加2点; 占领24个城-47个城,每月增加3点; 占领48个城以上时,每月增加4点。 5.6.3. 持有国君专有令牌后,失去国君身份开始时计算,国君神将属性将逐月减少,第一个月减少1点,第二个月减少2点,以此类推,最低减至玩家设定的初始值。每月的时间为现实中4周。 5.6.4.当同一账号再次成为国君时,可再次拥有国君专有令牌,国君神将属性点将以届时属性为准。
5.7.奖励七 5.7.1.城主任免权:成为国君可有城主任免权,可更换自己国家范围内的城池的城主。 5.7.2.比赛日次周周一12点至周二12点为城主任免时间段。可登录网页专区进行任免申请。
5.8.奖励八 5.8.1.国君每月可额外获得一定数量的战国古币奖励。 5.8.2.如失去国君身份后奖励在下月将不再发放。
5.9.城主册封: 5.9.1.胜利方继任城主将于比赛结束后次周周三进行册封,如在册封时接任城主账号未在获胜军团内或拥有其他城主或国君身份,该城将自动沦为空城,本次比赛奖励将不予发放(城主及参赛人员均不会得到奖励)
6.特别奖励: 6.1.当成为国家后,在每场比赛胜利后,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还会获得特别奖励“军团升级材料” 6.2.军团升级材料介绍: 共分为木材、石料、铁矿、青铜、虎符五种,将在《三国策》新功能—军团建设中使用。在新功能更新前,军团比赛所获得的升级材料将以网页数据形式记录,玩家可登录战国争霸专区查看到。在新功能上线后,军团所获得的升级材料将以游戏内物品形式发放至游戏军团内。 6.3.如出现军团解散或合并到其它军团,那么所获得的所有材料将视为玩家自动放弃。 6.4.《三国策》新功能军团建设预计在年底上线,详情请届时关注相关公告。
7.奖励发放: 7.1胜利方将于次周周三封该城城主,如果城战后接任账号未在获胜军团内或拥有其他城主身份,该城将自动沦为空城并不予发放奖励。 7.2.如一个账号为A城市的城主,又成为B城市的获胜参赛人员,那么这个账号只能获得一种奖励,以最高奖励为准。如A账号在本月参加本军团挑战其他军团城市的战争中获得胜利,那本账号本月获得的将改变为最后一次参战的国家奖励。例如A账号原为占有赵国某城市的参赛获胜人员享有赵国的队员奖励,但次月参加了讨伐燕国某城市的战争并获得胜利,那A账号本次将只能获得燕国的战国令,以此类推。 7.3.如一个账号原为A城市的获奖队员,次月A城市被其他玩家攻打并防守成功,但本次防守战获胜的参赛人员里没有本账号,那么次月城市奖励将由这次防守的账号获得,A账号次月奖励取消。 7.4.奖励发放时间:比赛日的次周周三例行维护时发放比赛奖励。 7.5.军团被合并后所占领的城池将自动变为空城,原城主失去城主资格,将不再享受每月系统发放的奖励。 7.6.如因国君在官方发放奖励时不在国家所属军团内,官方将不承认国君身份,不予发放本月国君奖励。但军团长奖励正常发放不受影响。 7.7当失去国君身份时,原国君的专有令牌将收回。当同一账号再次成为国君时,可再次拥有国君专有令牌,国君神将属性点将以届时属性为准。
8.出现重赛的条件判定及相关规则: 8.1.开局后系统未将玩家数据加载,导致开局时就有短缺玩家君主,予以重赛,如果因个人线路问题导致进局后指令短缺,或是战局中掉线,将不构成重赛条件。 8.2.战局未结束前因为互连网或是服务器问题造成的集体闪断,(服务器人数同时间掉线超过50%以上)于以重赛,但个人网络掉线则不在重赛条件内。 8.3.重赛由三国策官方统一作出决定及公告,任何个人或军团都无权作出比赛重赛的决定。 8.4.凡是未结束的战役,经判定重赛时,该战局是以最初始的战局重开,而不采取恢复当时E、战况或是当时剩余人数重新开始,已经结束的战局则不予以重赛,以当时的结果为最后判定。 8.5.比赛中,有可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迟比赛,因此请参加比赛的玩家不要过早离开游戏。(不可抗力的因素的最终解释权由三国策官方给出)
9.注意事项: 9.1.第一期先开放部分城池,具体内容请以届时公告为准。 9.2.所有拥有城池的军团,都肩负着保护本城子民与城防建设的重任。因此,本城城主及所属军团必须接受其他军团的挑战,若不接受将视为放弃本城拥有权。若军团在城战中(攻方或守方)有报名,将视为同意本规则,并自愿进行官方所安排的战局比赛活动。
10.战国争霸专区图片介绍

图一:《战国争霸》专区首页,可进行报名,规则查询,查看神将,查看势力图等操作。

图二:势力图,可显示目前城池占领情况。

图三:神将介绍,可查看“战国令”中可召唤到的神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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