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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英雄团员贡献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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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5-21 11:4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乱世英雄团员贡献及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我团自成立各位团员都能团结一致,为集体贡献力量,为我团的强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记录团员的贡献情况,团内特设立《乱世英雄团员贡献及奖励办法》。

第二章,团员贡献累积分办法

(一) 积分累计办法:

1)捐献10以上级(含部分8级以上)宝物给团队集体使用的按宝物等级给予一定的积分,其中:

★ 15级玉玺、剑甲、帝释甲:10分/宝

★ 15级龙麒麟、14级玉玺、剑甲:9分/宝

★ 15级其他宝物:6分/宝

★ 14级其他宝物:5分/宝

★ 13级玉玺、剑甲、麒麟:3分/宝

★ 13级其他宝物:2分/宝

★ 12级宝物及10级幻龙驹、轩辕旗:1.5分/宝

★ 11级宝物及9级雪鸿:1分/宝

★ 10级其他宝物及9级伏栖龙鼓、女娲针、8级赤兔马:0.5分/宝

2)捐献汉玉币、策币及战功给团队集体使用的按数量等级给予一定的积分,其中:

★ 每100汉玉币获得0.5个积分

★ 每10万策币获得0.5个积分

3)为团队利益和集体荣誉付出艰苦努力的团员按功绩大小给予一定积分,其中:

★ 本人参加官方比赛每场获得0.5个积分,如果所在小队获胜且乱世英雄团队整体未负于对手(即胜或平)另获得0.5个积分;

★ 本人未参加比赛但贡献自己属性号码给团队每次比赛获得1至4个积分(“每次比赛”指官方比赛;积分多少以官位大小决定:武士1分,都尉2分,监军3分,监军以上4分)

★ 为维护乱世英雄集体荣誉作出其他贡献的,经集体讨论给予0.5至5个积分奖励。

(三) 积分的管理汇总由团员汇报,各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军团业绩部负责汇总;并定期予以公布。

第三章,团队奖励办法

(一) 团队奖励原则:以团员的团队积分作为奖励基础,以政治点、策币、官位等作为奖励形式,定期对团员进行奖励;团员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积分选择是否参加该次奖励或以多少积分换取奖励,凡已换取奖励的积分将被注销,不能二次使用。

(二) 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将于秋猎或各项比赛后执行,各团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邮件形式发送积分兑换申请,此申请由业绩部受理,并经过核算后公布相应奖励及积分扣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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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05-21 19:08: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不错顶下.....双飞也上论坛了.....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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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05-22 09:46: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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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05-22 15:05:00 | 只看该作者

都在军团公告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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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05-22 19:23:00 | 只看该作者
老王发封信给全团人了,很多人没去看团公告的......[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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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05-22 21:11: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大家以后最好能多上UT!

马上要秋猎了,UT那是必用的,最好能先准备上!

最好大家晚上都能在UT上面!(哪怕你不能说话,也挂上)

UT上太冷清了,也会没人上了!

也不知道最近狂少跑哪去了?

[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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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05-25 08:18:00 | 只看该作者
[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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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06-13 09:11:00 | 只看该作者
天皇的UT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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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06-13 11:01: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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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06-16 13:37:00 | 只看该作者
白云多发点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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