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管理人气号(晓兰)现规定如下:
一.人气号归财物总监和副总监管理使用;
二.管理人员要保管好人气号的帐号密码,不得转借他人;
三.使用后必须把宝和汉玉币等物品转走,不得留在人气号上;
四.团里人员要使用此号开宝只能叫管理人员代开,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该号.
以上只是临时规定,如有补充再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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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还是不好滴,万一开出个麒麟却说是史记那不亏死啦,还是让大家自己开的好啦~~~~
仅限于财务管理人员使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该帐号的安全,也是为了维护帐号所有人的利益!如果大家有更好地使用意见及建议可以跟贴发表,团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财务部门商定修改!
请大家支持与理解!
PS:晓兰号是团员小琴捐献的,投资1500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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