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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聚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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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服刑的真实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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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楼主| 发表于 2008-02-11 03:26:00 | 只看该作者
老孙大喝一声:“铁锤拿来!”他要亲自砸镣。我赶忙把大锤递给他。几个便衣帮着我把接口处的圆环套住壮汉的脚踝,穿上铆钉(我在盒子里翻了好大一会才找出与这副镣配套的两个最粗的),下面垫在铁砧上,上面王德智用小锤压着,然后老孙抡起大锤,“叮叮铛铛”一会后,终于铆好了。老孙的技术很不熟练,大锤砸落时用力不垂直,这样会把当事人的脚踝震得很疼。我能看出这人很疼,不光是砸镣震得疼,他身上还有很多伤口。但他脸上很安祥,也没吭声。砸另一只脚的铆钉时老孙把大锤交给我,我很熟练地抡起来,“叮铛”几下,搞定。然后我找了一副最大号的土铐给此人戴上(他胳膊粗,戴上最大号的还略显紧)。最后,老孙把他送进五号,便衣们这才与老孙寒喧一番后离去。
    此人姓芦,芦裕山,抢劫运钞车一案主角之一(此案无首犯从犯之分,都是老大)。本案共四人,年长者四十出头,白法义是白崇禧的嫡亲侄孙。因有此特殊关系在捕前还是太原市政协委员。另两个是亲兄弟俩,哥哥徐文科从部队侦察连转业,一身的好功夫,捕前系太原防暴大队某中队长,弟弟徐文吉是北城区柔道亚军。芦裕山是河西区摔跤业余组冠军(不分级别,见人就比的那种)。此四人在社会上关系不错。
    白法义,捕前在太原化工厂工作,平日里就很看不惯厂里领导及周围有权有势者的贪污腐败作风,对目前的社会制度很是不满(我个人认为其长辈白崇禧的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对他没什么影响,他是无党派人士)。徐文科从部队转业回到地方后,眼看着身边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远不如自己的纷纷靠拉关系或溜须拍马得到提拔重用,每天香车美女潇洒人生,而自己多年由于个性耿直做事坦率得罪了不少上级,至今还蜗居斗室,事业上仅混了个小中队长,由此也对社会满腹怨言。徐文吉和芦裕山平时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丑恶现象也是颇有微词(由此可见俗话说出名要趁早,出事也要趁早啊!你看我出事时仅十七周岁,住了几年出来后便能很快适应现在的社会,把所有丑恶的看成自然的,把所有不正常的看成正常的,哪里会做出他们这种事!所以我私下里认为很有必要把社会上所有愤青都弄上马街培训一番,对稳定社会秩序、防患于未燃有莫大的好处)。四人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时间长了,由白法义提议并且得到大家一致发自内心的赞同:成立个“爱国主义阵线”(原名我记不清了,不过和这差不多),专杀贪官污吏。而要想有所做为,先得有活动经费,于是他们想到了抢运钞车,想抢车就得先有枪……
    他们几人先于某日夜间闯入某厂保卫科(忘了是哪个厂,反正挺大个厂),杀了人并抢走枪支及弹药若干;又于某日偷了一辆吉普车备用(是偷的,没杀人);又于某日抢了一辆东风大汽车备用(有没有杀司机我忘了);又抢了一辆桑塔纳备用(就是前几天在太原日报上所载的寻车寻人启事及认尸启事中的人和车),并把吉普车的牌照安在桑塔纳上。然后,他们选择了某较偏僻的储蓄所,踩好了运钞车每天来送包的时间及路线。经过三个多月的充足准备后的一天,他们动手了。他们先将桑塔纳停在一拐弯处的一侧待命,等运钞车驶过来减慢速度准备超车并拐弯时,对面的东风车风驰电掣驰来与之相撞。趁押钞员们下车察看发生了什么事并与东风司机理论时,东风和桑塔纳上各下来两人,黑洞洞的枪口已顶到了各人脑门上。社会确实在进步呀!没人傻到为了保护国家财产而与自己的小命过不去。押钞员们乖乖把装着三十万多几千元现金的箱递给四人,四人坐上桑塔纳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场好戏经过漫长的铺陈后就这样骤然登场、戛然而止,让我听得意犹未尽,啧啧有声。
    从撞车到逃逸,过程没超过三分钟。虽经过长时间的物质准备和心理准备,但他们四人还是很慌张,毕竟抢运钞车比抢出租车规格高多了,用太原话说就是:五毛耍成一块了!所以,在过程中,押钞员们没人敢开枪,倒是他们自己不知谁走了火,子弹从小芦腰部左侧后面打进、前面穿出。弹头留在现场。专家判断出这是一支半自动步枪(就是前几天五处和重案组jc拿进号子里让犯人们看的那种。但小芦说他们没长枪,只有买的和抢的几支手枪。对枪的型号我也不懂)。四人得手后在晋阳湖畔砸开箱子取了钱,弃车而逃。回到家后发现小芦腰部中弹,怕子弹留在体内危及生命(当时不知道子弹穿胸而过,弹头已不在体内),但他们又不敢去医院,便在家里自个儿动手为小芦抠子弹:用镊子在伤口里面搅啊搅。小芦疼得死去活来多次仍找不到弹头,此时身为防暴中队长的徐文科的传呼收到信息:发生大案,速归队布点!于是他只能回到队里,带领手下兄弟按领导布置到达规定地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细致地检查(当时已有专家根据当事人和旁观者的描述画出了模拟像)。小芦说前几次做案后他们回到家,徐中队长也总是接到命令归队布点,兢兢业业地盘查可疑车辆及行人,成为他们四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人啊!不能贪。好象陈毅说过“人莫贪,一贪就露馅”这样的话?本来,这起案仍会象前几起案一样破不了,还会做为死案呆在公安局的铁皮档案柜里。白法义等四人这次抢了三十万,本可以用这些钱做为流动资金,做出更多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来,但是就由于白法义的一时糊涂啊!早早断送了四人性命。事后,东风车留在案发现场,桑塔纳也被弃于晋阳湖畔,车上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但他没有把吉普车开进晋阳湖里淹了,哪怕把车弃之于郊外也行啊,而是把车卖给清徐某农民(好象卖了一万块左右吧),一时被小小的贪欲蒙住双眼的白法义没意识到这一失误是致命的。小芦每次提起此事总是唉声叹气,他不怪白法义的一时失误使四人送命: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他们都知道必死无疑,不是这次就会是下次,他只是恨因此而没多办些大事。当95年3月,四监五号一个死刑犯在清徐服法、开公处大会时,此四人正好也在台下围观,回来后还相互打趣:“说不定哪天咱几个也会那样站在台子上嘛”。三个月后小芦也住进了四监五号,真是上天会故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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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楼主| 发表于 2008-02-11 03:26:00 | 只看该作者
人啊!好运来了就象推着平车下山——挡也挡不住。案发后,警方已按桑塔纳当时所用的牌照,查出它属于一辆被盗的吉普车,于是发出协查通报,上面写着此吉普车的发动机号。社会上的吉普无比得多,而查发动机号还要趴到车底下,费劲,所以虽然所有jc身上都装着协查通报,但过了起初的三分钟热度后,就没人再每见到一辆吉普就趴下去查发动机号了。但是一天下午,一个幸运的普通民警去清徐乡下办些私事,办完事后看到碾谷场边停着一辆旧吉普,他就抱着买彩票的心理钻车底下查发动机号了,但他居然就中了大奖!这辆车正是协查通报上的那辆吉普!于是他立功受奖这是题外话。我想他在庆功会上做报告时他绝对不会说自己下乡办私事去了,绝对会说自己如何不畏辛苦见吉普就钻等等于公于仅都需要的客气话。
    接下来的事就简单多了。买车者很快交待出自己是从化工厂某人处买的车,按他提供的体貌特征,警方很快就锁定了白法义,然后白法义就在五处地下室里硬扛了一晚上(就是李华卫听到的整晚上的吱哩哇啦的惨叫起。不过要换做我,早就招了!),在次日凌晨六点半多后终于顶不住了,全招了。jc、武警、防暴特警们兵分三路(就是我在打扫卫生时看到院子里一群便衣紧急出动),直扑徐文科、徐文吉、小芦的家。
    徐文科是转业军人,他战友郭曾现任市局警务处副处长。本来警务处不管刑侦,但上级抽调郭曾随队前往抓捕,并由他前去敲门,以骗取徐文科开门,然后将其一举缉拿归案。郭曾身穿防弹衣,头戴钢盔,其他武警装束一样,手提微冲埋伏在门外两侧,只等着门被打开后按照以前演练过无数次的那样行动即可。
    “啪啪啪。”郭曾敲门。
    “谁?”徐文科还没起床,但一听到敲门声他马上警惕地问。
    “是我呀,你的老战友嘛。”郭曾亲切地套着近乎。
    徐文科的确是蜗居斗室。房子很小,一进门就是客厅兼卧室,摆着两张床,孩子睡在一侧的小床上,他和妻子就睡在冲着门的大床上。
    此刻他一听到郭曾的声音,脑子里电光火石之间,便已明白露馅了。徐文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每天睡觉枪不离身,且枪已上膛,手上命案已不少,再多杀一个也无妨。因此他抬手冲门就是一枪。
    毕竟是侦察连的佼佼者啊!子弹从木门中穿出,击中郭曾的喉咙(或是面部?我记不清了)。郭曾应声倒地。
    门外的武警见此,更是谁也不敢贸然往里冲。有人一声令下后,门外乱枪齐发。木门中间部分基本上被打没了,里面床上的徐文科和其妻子也已成了马蜂窝,好在小床稍偏侧,又有个电视机稍挡了挡,孩子幸免于难。
    徐文科被击毙,理所应当,但其妻子也死于乱枪之下,其子目睹惨状脑子受到严重刺激,这又是谁之过?可怜的孩子从此跟着爷爷奶奶悄声匿迹,无人问津也不敢申诉。只是这边郭曾被追认为烈士,隆重地开了追悼会,报纸上都登了。我在看报的同时想到了老而失子失媳的年迈的双亲和幼年失去父母的孩子,很是唏嘘不已。
    小芦手里也有枪。抓捕人员围着小芦的二层小楼谁也不敢往里冲。屋里有小芦的家人,但他们显然不是害怕误杀无辜,而只是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变烈士。因此他们用高音喇叭向里面喊话:“芦裕山!你已经被我们包围了!马上放下武器投降吧!不然我们就往屋里面扔手雷了!”小芦是个大孝子(好象是父亲早已过世?),他平时对年迈多病的老母极为孝敬,此刻本想多打死几个赚本,可一听到公安会扔手雷进来,怕老母遭殃,便二话不说,扔下枪,高举双手走了出来。饶是如此,抓捕者们仍没人敢上前,他们放出两条英勇无畏的狼狗将小芦扑倒在地,眼看小芦招架不住两条恶狗而确信他手中确实没有武器了,这才纷纷英勇无畏远超狼狗地扑上来,把小芦摁倒在地。小芦的确是大孝子,在号子里平时与我们谈笑风生,但一有人提到、或自己想到老母亲,便泪眼婆SUO。但小芦认命了。
    徐文吉是如何被抓获的我忘了,也是经历了一番惊心动魄。
    反正他们在上马街时,三人每天都要去医务所换药(我认为上马街是凸显我党人道主义之所在,它足以弥补其他地方之不足)。小芦主要是腰上的枪伤,徐文吉和白法义一个好象腿被打折了、每天用担架抬着去换药,一个有只眼睛可能是瞎了,每天换药也是白换。他们不能同时去医务所,互相见不着面,只是知道同案的几个兄弟也在上马街而已,并不知道徐文科已经死了。而我们,哪里敢透露半点风声啊!不想跑号了!
    很快,起诉——判决——裁定,死刑。他们三人均不上诉(这是我见过的两起判死刑后不上诉的之一。另一起一会再说)。公处大会时有记者摄了影,发表在太原日报上。镜头是从远处拉过去的,外面下着雨,不少人打着伞或穿着雨衣。一般来说押死刑犯的法警都高大威猛,但照片上可以看出白法义(在上马街我没能亲眼见他本人)高出身后戴钢盔的法警多半头,五花大绑,低着头,微叉着腿。也许有人看到照片的感觉是:这个罪大恶极的家伙!死有余辜!但这张照片给我的感觉是样甚威武的落魄枭雄。
    嗟夫!对现状心存不满者众,敢于并仅限于发牢骚者众,但敢于将心中的想法付诸于实践者,唯此四人耳!若此四人生于宋,则水泊梁山又多几员虎将。敢做敢当,为了梦想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可谓英雄乎?死而无憾,死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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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楼主| 发表于 2008-02-11 03:27:00 | 只看该作者
顺便说说为什么黑道文学只是童话黑道人物到底怎么回事情。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女主持人敬一丹,她老公,在烟台,98年,被人弄了个重伤。为首的是黄强、于春华。他们的大哥是奶胖于志斌,奶胖的大哥是王星莆。王星莆往上就没有大哥了。烟台和王能较劲的也就是李德海了。就这么个辈分关系。我写出这个关系,是方便烟台的网友去道上问问,就知道是真的。
  
  本来,他们以及同案是进不去的,但是敬一丹和她老公动用了所有关系非把他们弄进去不可,于是他们就进去了,开始也是和楼主所说头铺那样过的很滋润,进的是当地的看守所,甚至当地检察院的人还经常来看望他们,直到敬一丹那方面的关系也到位了.......
  
  换监!在烟台犯事怎么了,照样把人关到外地的看守所!和案发地一点关系都没有的看守所,目的只有一个,让烟台方面的关系鞭长莫及。
  从黄强到李猛,从蛋蛋到玻璃茬子,从小崽子到福波,一个好汉没有!一个个就不细表了。只说印象深的李猛。印象深,是因为后来为了应付检查,我们专门安排了两个犯人架着他,让他学习走路!象婴儿那样,蹒跚学步!!为什么不会走路了?没打他没骂他,把他用警绳(只有枪决死刑犯时才用的,呵呵)牢牢固定在床上,活活的捆他成个活植物人!只能张嘴吃饭和便溺。植物人还好,没有意识,他可清醒,呵呵。但是,不准喊叫,喊一声就增加一个星期,告诉他,即使是放屁也要夹着放!专人伺候他的一切,伺候他的犯人,劳积分每月5分,老改过的人知道这个分是不错的了,都抢着干,但是被命令不准和李猛说一句话!谁和他说话或者用眼神交流,和他一起重叠着捆在一起,和男上女下**那样重叠着捆在一起做个陪绑植物人一起拉屎撒尿!中间过程不说了,反正这么捆了他快1年,人都捆傻了。背部溃烂,肌肉萎缩,以至于放他下床后不会走路了,要安排人教他学走路。一个社会上好勇斗狠机灵小伙子,被国家的专*政*机器弄成个智障。意识和意志全面崩溃!玻璃茬子,呵呵,死了,具体的不好说,反正是死了,而且是以追逃的名义,当场击毙。他为什么要逃?呵呵,他是在逃跑吗?他怎么有机会逃跑?这个机会是人*民*民*主*专*政*给他设定的圈套吗?只是为了击毙他才为他设计的一次逃跑机会?恐怕有人逼着他逃跑吧?不跑,人民也不同意吧?呵呵,大家去猜。反正,看的见的事实是,他逃跑,然后武警击毙。已经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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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楼主| 发表于 2008-02-11 03:27:00 | 只看该作者
在此后不久,四监八号又收了一个新犯人,叫郭什么林我忘了。
    他的案很简单:抢劫杀人。死刑那是肯定的,但他的经历不简单:几年前劳释出狱后,无职业,四、五年来在社会上走南闯北,花天酒地,钱从哪来?但他除了此次被抓的现行外什么也没招。不说就不说吧,仅这一起就够枪毙的了。于是他从派出所来到了上马街。
    干事们谁都知道郭是肚里有货的大鱼,谁也想从他嘴里掏出点东西使自己立个功什么的。所以在郭入四监后每个当班干部都把他叫出来谈话,又是让水又是递烟,但谈何容易!郭某是何等人物啊!几进宫,在劳改队每次都是大拿,虽未破万卷书却也是行万里路阅人无数的老江湖,见多识广,老谋深算,东至舟山群岛上打渔,西至新疆油田上打井,北至哈尔滨赏雪,南至芒街上摆地摊,什么没干过,什么事没经过,什么人没见过啊!当然他干正事的时候少,来钱太慢了。郭曾经和我们谝过,最好的藏身地就是新疆的油田,虽说吃苦但挣钱多,主要是没人管。那儿来自五湖四海的躲案的不计其数,人家领导开大会时就讲得清楚:我不管你从哪来,为甚末来,只要你们在我这好好干一天,我就给你发一天的钱!郭说那儿人杂俗悍,打架斗殴者无数,经常有白天打架吃了亏的咬着牙回屋了,第二天他不见了,对头的尸体也在外面被狼咬个差不多了。
    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郭从上次出狱到此番入监这几年的传奇经历深深打动了小刘,小刘决意要从郭的嘴里要出点东西。还好有老孙在背后指点,小刘每次把郭叫出来谈话时,丝毫不提希望交待余罪的意思,而只是闲谝乱侃,讨论些社会上、劳改队里以及郭这几年的奇闻趣事,同时很平等地递烟让茶,有时还让王德智偷偷给他酒喝。老孙也是经常拿些家里做的吃的来送给郭。
    郭在上马街呆的时间不长,好象不到三个月就上路了,也算快的。但他下了判砸上镣子后,仍旧什么也没说,也不上诉,一个字:认 了。而小刘和老孙也不恼不急,该谝照谝,该吃照吃。就在临下裁定的前两三天,小刘无意中透露给郭:听说这一批裁定很快就要下来了。
    人嘛!就讲究个投缘。小刘虽年纪轻轻,但豪爽仗义,老孙年纪虽大但每日一句的“必使易痒的必”以及大大咧咧的说话做事就能让人看出他是处重感情丝毫不计回报的有质量的人。于是,郭在有一天小刘和老孙当班时,说出了自己曾在重庆做过的一起杀人碎尸案,并详细指出案发地、藏尸地点、死者姓名及杀人动机(无他,就是手头紧搞点钱花花),还有同案的相貌特征等。
    马上上报五处!马上电话联系重庆!重庆当然知道这起死案,马上按地址找出尸体的碎块所在,在通辑其同案的同时电告太原警方此事属实!于是小刘和老孙各记二等功一次。小刘年纪不大便立功受奖自然前途无量,老孙能在退休前获此殊荣也是兴奋非常。
    于是,在下裁定的晚上,四监的干部办公室也搞了个热烈的庆功酒会。喝酒不忘酿酒人啊!小刘和老孙特意关照让王德智和我把郭叫到厨房,单开一小桌,偷偷给了半瓶酒让郭和王德智对饮。期间小刘和老孙也过来向次日就要上路的郭敬酒:“啥也不说了兄弟!喝酒!喝酒!”二人步履蹒跚却神智清醒地先干为敬。
    “这有个甚呀!还得多谢你们这段日子的关照呢!”郭戴着土铐(没人敢给他卸掉)只能单手握杯也是豪爽地一饮而尽。
    次日上午十一点四十五分,郭带着许多谜团走了。我敢保证他身上绝对还有命案。本来这一起他也不想说,只是看小刘和老孙二人实在不错,才慷慨了一小把。
    说到做案,其实一个人最好,做事后人不知鬼不觉,只要自己不说老天也拿你没办法。况且郭身材魁悟,豹眼剑眉,弄死个把人搞些钱并非难事。但多个人毕竟多个帮手,能在做事时互相照应、做事后迅速撤离。而两个既然能够联把子干,那就都是过来人、明白人,谁也没必要知道合伙人的籍贯姓名等,只要互相配合干了一票后马上分钱拍拍屁股各分东西。郭在外面这几年就属于此,所以他交待余罪时就算有同伙,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现在人在何方、是死是活,而只能说个大概口音、长相等,让警方按此线索去侦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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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楼主| 发表于 2008-02-11 03:28:00 | 只看该作者
酷夏。
    不管身边的犯人所做的案多么惊天动地,我们跑号的也仅是听个新鲜、图个耳朵刺激而已,他们要死要活与我们毫无干系。而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极度影响我们生活且影响我们心情的,是酷夏的天气。
    我刚调入六号时,加上我六个,又是冬天,都挤在通铺上正好。而现在有走有来的已陆续增至八个,所以跑号的也得有人下地铺啊!李华卫不堪与斤斤计较、喋喋不休的老头们同榻共眠,他踊跃要求下地铺睡,新来的王向珍也在地铺上。睡地铺其实在夏天是很凉爽舒服的,但我碍于面子,只能挤在上面。王德智是靠窗的头铺,我挨着靠后的这堵墙。“在家靠房出门靠墙”一点不假。当别人辗转反侧左右都是脚丫(人多,我们打颠倒睡)时,我可以侧身面墙,静静地无人打扰,在有限的空间里想象出无限的个人空间。
    跑号的没人认头铺。大家都出份子钱,只能是分工不同,有人可以偷偷占点便宜,但不会因为你是王德智你睡觉的地方就可以宽敞些。在老刘们的喋喋不休下大家必须做到一视同仁,在睡觉的空间权上保持平等。当时号子里的通铺上全是统一买的蓝白格子床单(名为美观整齐实为推销床单),经过老头们精心计算后大家达成共识:每人占六格,靠两边墙的各多一格半(墙厚,阴(四声),对身体不好)。于是我在这七格半近六十厘米的宽度上螺丝场壳里做道场,阿Q式的寻求安慰,很舒服地睡了一年,直到我离开上马街。
    六号晚上也是要封号的(除了下裁定的当晚)。盛夏的夜晚闷热难耐,薄薄的水泥预制板顶子把它白天吸收的热量毫无保留地罩到我们身上。我头上搭着湿毛巾,怀里抱着个灌满凉水的可乐瓶子以降温。好象有人说“心静自然凉”。我吃饱喝足听着收音心境很是平静,但还是很热。由此可见所有谚语的适用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这又为我日后在理解哲学中的“绝对和相对”提供了帮助。
    我的睡眠总是很好,再热也能睡着,就算半夜热醒了也还能接着入睡。可能是由于年纪小,无家室,且案情简单用不着自己考虑吧。其他人则入睡很晚,天热是一方面,更主要是睁着眼看天花板考虑案子。夫妻关系这一点做为跑号的还没什么顾虑。一是由于在号子里尚属于未决犯,前途吉凶未卜(跑号的经济犯们“吉”的可能性不小,而刑事犯则铁定只有或大或小的“凶”了);二是由于有关系,经常能与家里取得联系,或书信往来或电话联系,这就看个人与干部的关系有多硬了。做为未决犯,老婆在外面提出离婚的很少。我住三年多号子才见过一起(在南看时),到了劳改队见的就多了。毕竟,人家在外面受到的困难和诱惑太多。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百夜夫妻似海深”那是瞎扯,那是建立在俩人基本上每晚都在一起的基础上的。况且现在的社会这么好,就算夫妻每晚都在一起,白天还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和勾引,更何况一方在监狱里呢!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引起的关爱缺失是感情的最大敌人。别说一方入狱了,就算在社会上夫妻不在一块工作、两地分居而引起的男杏女杏往墙外爬也是很正常的。不要吹谁家夫妻感情有多好,只是没机会而已!古代那种成熟女性独守空房时摸黑洒出铜钱再摸回罐子里以排遣空虚消除寂寞的做法在现代已是不可能。现在有无数的酒吧、KTV、舞厅、迪厅、茶楼,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也有,小包间门一关,软的硬的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鉴于此,王德智总是要给老婆赋诗一首:亲爱的妻,请保护好你的祝??H萌送福?獾蒙?饲??
    我是没有这种烦恼的。我没老婆,姑且算有个女友吧。但是,老婆都不能保证是自己的,女友,这算什么嘛!谁知道现在在谁怀里恩爱呢。管逑她的!几年的监狱生涯带给我的后果之一,是对感情的很不信任。虽然现在我成了家,但“命中有,终须有,命中无,莫强求”,不是自己的我决不强留。
    不过这个夏天,医务所的李医生常叫我带几个人去打扫卫生或做些杂活。李医生,男,虽是医生但也穿警服。三十大几仍单身一人,原因是他有严重的洁癖。听说以前交女友无数,但别人到他家,进门换鞋不说,坐下后他老是抹对方面前的茶几部分,对方刚出门他就把沙发垫取下洗了;出外吃饭总是用自己带的高质量的卫生纸擦了又擦(他大概不知纸厂的工人们是如何漠视卫生纸的尊严的,不管质量好坏,未出成品前一样糟蹋)。诸如此类的举动多了,人怕洁癖猪怕壮地慢慢李医生就找不上对象了。李医生的个人物品如床单枕巾等是他自己洗,我带的人只需打扫院子里的卫生及收拾仓库等。李医生也常叫些年轻精干的女犯出来帮他擦洗瓶子罐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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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楼主| 发表于 2008-02-11 03:28:00 | 只看该作者
我一般带许宏哲和七号的小武子出来,他俩年轻利落,不至于让有洁癖的李医生一看就叫“滚回去”!;女监常去的是那个五十多的女跑号带着两个小妮子。女跑号挺忙,带出来人就回监里了,只留二妮子在医务室干活。大概是吩咐过她们不能随便和男猎人搭话吧?干活的女犯在女跑号在场时根本不拿正眼看我们。
    一天,女跑号的走了后,留下的二妮一人在院子水池边洗什么,一人在医生办公室里收拾。许宏哲和小武子在后面打扫库房。我没事啊!有时翻翻书看看报,可是身边就有两个年轻少女,我哪里看得进去!毕竟我也在长大。我便溜达到水池不远处偷偷赏景。外面这个妮子,长的一般化,眉毛太浓,显得杀气太重,胖乎乎的身材(谈不上丰满,她还小,给不了人以丰满的感觉),本来挺可爱的,可是胖乎乎的小臂上,左边纹了一把剑,右边纹了个小骷髅头。真让我扫兴。看来她在社会上是个混混,不过她没什么野性美。野性美是要以妖娆为前提的,而她不妖娆,只有野性。
    我用太原话问:“哎!你因为甚进来的。”
    “尚孩。”果然,小野妮也是一口太原话。由于紧张而略显羞涩,头也没敢抬,语气也先天加后天的生硬。我认为此种口气适用于双人单挑或多人群殴时大喊助威,而不适合调情。她因为伤害入狱于长相于口气都很说得过去。于是我离开了。
    我来到医生办公室门口,倚在门框上。里面有个女子背对着我在抹柜子。她个子不高但从背后看上去凸凹有致,长发松松地绾在脑后。上身是米黄色的半袖,下面是淡灰的薄运动裤。她知道有人在门口看她,还是一个男犯人,但她没扭回头,而且更努力把胳膊举高抹柜子的上部。这样可以使她小小巧的胸部更挺拔,腰肢更纤细,臀部更翘。我明白,她在故意向我展示女性的曲线美,也就是说,她在勾引我。
    我身高一米八二,当时还算修长(其实是长期吃不饱、营养不良导致的瘦),上身是雪白的T恤,下面是蓝大裆(以前的警服裤,宽松但挺括,穿起来舒服也很精神),脚上的白边也让号子里的人洗得雪白(从管上帐开始,除了内裤,我的其他衣服就没自己洗过,包括鞋)所以说,即使她一会扭回头看到我,也不会失望地转身继续干活。
    我想她在半侧地干活时就已经看见我了,但她仍在假装毫不知情地蹲下,摆摆布子,然后弯着腰擦桌子椅子,运动裤包着的臀部更丰满(我突然明白上次挨老田警棍时,为什么老田会说我屁股大而亲自打我,原来浅灰色的裤子显得屁股大!操!)。做为一个女犯 ,一个正常的女人,明知有男人斜倚在门口盯着自己看,这本身就是一种诱惑。而我做为一个正常的男人,看到有女人在屋里明知我在盯着她看却假装浑然不觉地忙碌以不断展示自己错落的三围曲线时,又何尝不是一种诱惑!
    但是,我是小白,四监的大拿,高高在上。万一对方是个生瓜旦子,我稍有不轨便大喊大叫,那我还跑个屁号啊!管个逑的账啊!梦境又跳出来警告我:不可轻举妄动!但我不是神,是人,男人。我仍不由自已地想和她搭讪。
    “哎。”我轻轻地招呼她。
    “干啥。”刚才果然在装,一听到我叫她马上转回身,笑盈盈地看着我。她长得还比较入眼,虽然略显稚嫩但已有些妩媚。她半靠半坐在桌子沿,普通话软绵绵的,歪着头看着我,样子很调皮(理智告诉我:调皮个逑!装B的个骚货!)
    “你因为啥进来的?”我也改成普通话,温柔地问好。
    “知道这干啥呀,反正已经进来了。”她懒洋洋地,似笑非笑。屋里的光线很柔和,使她看上去很温柔(理智告诉我:男人一问话就搭腔,不是好鸟!言多必失,少说为佳吧!)
    “你多大了?”我有些困惑,她相貌的娇小与说话的教练形成较大反差。我努力为自己提出的这个问题勉强找了个借口:从对方的真实年龄猜测她在社会上混的经验有多老到(理智告诉我:脸嫩是年纪小,身材好是挨逑挨多了!咱招惹不起!)
    “想知道我多大?知道了你想干啥?”她噗嗤笑了,晃晃悠悠向我走过来,伸出左手托着**着的门框,右手叉在腰间。她个子不高,不到一米六吧,与我对视还需仰头。她不是水汪汪的大眼睛,不是小巧如葱的鼻管,也不是樱桃小嘴,唇上的绒毛依稀可见,但这不太完美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别有一番风味,对二十岁的我产生了不可抵抗的魔力。她,一个青春逼人的少女(当时的我对性感还没感觉)就站在我面前,她的腮粉红,瞳孔很亮,唇也很红润。虽然她没用任何化妆品,但我仍能感觉到她的体香在逐渐把我包围,慢慢合拢。理智告诉我:马上往后撤!退出到院子里!但是我毕竟不是铁打的意志,我虽然能起蹲一千下,此时却意乱情迷,不想离开,在恍惚中期盼着恶果的降临。
    “小林!盒子!干完了没有!”大门口传来女跑号的声音。
    她眼中的火苗倏地熄了,象受惊的小鹿窜回桌子旁,蹲下来摆布子民,动作象低眉顺眼的乡村小妹在做家务,没有一丝张扬,没有半点挑逗。我忽然梦醒。也一步跨到院子里。我知道,她害怕大阎的警棍。
    我信步踱出来,低头向迎面而来的女跑号致敬:“苏阿姨好。”
    “嗯。”苏阿姨应了一声,进办公室看去了。这是个五十多岁的瘦小老太,经济犯,人在狱中仍十分精神。听说开庭前还专门让家里新买了衣服捎进来,且在号子里染了发。对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我由衷地敬佩。
    我叫上许宏哲和小武回四监了。今天什么也没发生。晚上,我跑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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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楼主| 发表于 2008-02-11 03:29:00 | 只看该作者
我经常能见到会计巩莉莉和出纳小徐。
    巩莉莉,中等偏胖的身材,皮肤倒挺白,但说话好象只从鼻孔里出气一样总是盛气凌人(当然只针对我们犯人),戴着茶色近视镜(从此我厌恶所有的茶色眼镜),发型好象叫做爆炸式,乱糟糟的(从此我看不惯女士烫爆炸式的头),说太原本地话,口气冷冰冰的。太原本来就硬,听她说话更让我心生厌烦。巩胖每天把自己裹在警服里,冬天看上去还有些女人样,夏天纯粹就是一堆肥肉在移动,胸和臀倒是不小,可是腰粗,找不到女性丝毫的曲线美,尤其是那两条腿,象橼子一样。对巩胖我一向是敬而远之。
    但是有人偏趋之若骛。王德智就喜欢巩胖的如橼巨腿和如磨大臀:“你懂个逑!女人,白天要瘦的,晚上得要胖的!人家这才叫肉感呢!要是能和小巩睡一晚上,我就……,”王德智刚洗完澡,赤裸裸地举着他的中老年家具,把胯往前一送一送地,“我就一晚上不睡地透她!透她透她咋透她,你不透她我透她……”王德智还哼起了小曲,引得我们几个哈哈大笑。
    我们在厕所洗澡。跑号的这点自由还是有的。大热的天,中午和晚上各冲一次凉水澡(天凉了之后我们拎壶开水进号子里洗,有搓背的,有按摩的,除了不能泡澡也不能淋浴,和社会上的浴池没什么区别)。李华卫一手抓着毛巾一头,另一头用他的小胳膊勾着擦背,样子煞是可笑。还别说,小肉勾子还蛮灵活呢。他一边擦背一边说:“鼻子大逑大嘴大B大,王德智你还想透小巩?那鸡巴不是洋火棍圪搅罐头瓶。还不如砍一川舒服。”我们又是哈哈大笑。就是在这样的欢笑中我学到不少理论上的男女知识,日后谝起荤话来也是头头是道。在号子里、在劳改队里,两性话题总是被饱暖思淫欲的犯人们津津乐道,而食不裹腹的板油是没权利参与讨论的(听说男犯侃B话,女犯侃逑话,毫不逊色)。我不能回避,而应主动参与,因为,童男子是会被别人无情地耻笑的。
    我也经常参与以巩胖为假想目标的胡谝乱侃,但我从不乱谝出纳小徐。
    小徐,年龄与我相差无多,绝对算不上美女但模样很是清纯,眼神清澈,眉如新月,鼻子小巧而微塌,嘴唇略薄却常含笑,娃娃脸,剪发头,精干利落。小徐对待我们跑号的总是客客气气的,而不象巩胖那样盛气凌人,一口软软的普通话加上扑闪闪的眼睛总令我心神荡漾心旷神怡。小徐很少到各监走动,总是安静地坐在财务室,不象巩胖那样象饥渴的母牛总不知疯在哪里。卖货前做帐时活紧,小徐常到四监来把我叫出去帮忙。她的办公桌总是收拾得很利落,墙上贴着黑白的风景画(挺合我的眼光),而对面巩胖的桌子上乱糟糟地堆着帐本、书、一小撮瓜子、咬了一半的苹果,还有逑糊马叉的什么液体的痕迹,墙上是几年的日历一年盖一年贴着。小徐总是想让我吃点她自认为是好吃的东西,殊不知我的熊掌怎么也剥不开南瓜子的皮,而话梅又让我酸得满眼生泪。只是盛情难却啊,我以起蹲一千的毅力吃着她硬分给我的大半袋话梅。小徐很善良,欲言又止几次后她试探着问起我的案子,我大致说了后她安慰我说没事的,前两年汪洋的一个手下持枪去党某(也是太原黑道一小有名气的人物)家闹事,党某开枪打死他后自首,在上马街住了一年多后判了正当防卫,三缓五,回家了。她说我的事比那还小,所以判不了个啥。我很感激这个单纯的小妮子,虽然我知道党某能判缓刑回家私下一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而我也不会有那么好运。小徐也是个爱美的女生,买上新衣服后总是找借口把我叫出来,名为帮她干活实为炫耀。小徐不爱穿警服,她的衣服基本上都是素雅的,不张扬,也不多,但很干净,一股阳光的味道。小徐身材并不太好,胸和臀都略小,缺少成熟女性的韵味,不是王德智喜欢的那种,但是在二十岁的我的眼里,她清纯如仙子,容不得半点亵渎,她的一举一动,轻颦低语,让我感到由衷的亲切。我见过小徐唯一一次穿警服好象在六月份,橄榄绿的半袖上衣,露出纤细白皙的双臂,墨绿色的裙子,下面是曲线柔美的小腿,脚踝很细,这让我面红耳赤地一通乱想,因为王德智说过女人脚脖子细则那儿就紧(我死活也想不通二者之间为什么会有因果关系)。小徐柔若无骨的小手叉在腰间,倒也有几分飒爽英姿,她优雅地转了个圈,调皮地笑着问我:“我穿警服好看吗?”

我低头不敢与她对视,汗流浃背,手足无措。我不是傻子,深知女为悦已者容的道理。可爱的小徐,善良的小徐,单纯的小徐,请不要相信公主与囚徒的童话,王洛宾的女警与犯人的故事也不再有二的。我还是个未决犯,是个阴霾笼罩前途不知出路在何方的重案犯。我本想由衷地赞她:“小徐你穿什么都好看。”但我想起了这是什么地方我是什么人我来这里做什么,想起了王德智说过的长痛不如短痛短痛不如不痛如果不能不痛那就索性以短痛代替长痛,想起了总在关键时刻跳出来警醒我的那个梦境。我愈发手足无措,汗流浃背。
    小徐见我好大一会低头不语,迷惑地问:“哎,咋了你?”
    我挺胸抬头:“徐干事,我没事。”
    小徐虽社会经验少却也是冰雪聪明,我对她称谓的改变让她的心理变化在面部表情上表现出诧异、疑惑、受伤害、然后是逐渐的坚定,眼神中好象还有些轻蔑。
    你轻蔑就轻蔑吧!不是我胆小,不是我在逃避,正是因为我是个负责任的男人,深知自己没资格去承担这份责任。“其实小徐你真的穿什么都好看,你在我心里象仙女一样高雅纯洁”,我在心里默默地低语。

又是一年深秋了。
    我已经在看守所住了快三年了,约摸着我的家里和原告的家里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对峙和实力上的较量,也快见个分晓了。
    1995年10月下旬的一天,我终于又有了动静:律师接见。
    我的律师叫史银凤,五十多岁的女士,头发花白。她告诉我下月2号开庭,要我在法庭上表现得好一点,就说希望自己家里能在经济上多给对方做些补偿,毕竟自己也有错等等。关于案情她没多问什么,毕竟这么久了都已经太清楚了。
    回来后,我也按史律师的提示,写了一份情深意切的发言稿,并背得滚瓜烂熟,且在我的库房演练过多次。
    1995年11月2日,我换上崭新的衣服,被法警押上警车,送往市中院审判庭。路上虽已是寒风萧瑟,但车来人往还是很热闹。不过我毫无心情看景,我着急着想快点再次见到父亲。从93年夏到现在,两年了!终于又能见上一面了!
    在南城开庭时我还尚未成年,属于不公开审理,旁听的人没几个。但当我现在被押进审判大厅的被告席上时,瞥见旁听席上黑压压一片已经坐了好几十号人!我一眼就看到爸爸在人群中慈祥地看着我!他还是那样,不知我在他眼中是否还是儿时的小路了。我向他笑了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了下来。忽然之间我又瞅见我的高中同学卫艳君(和我同年考入经管院,她是经济法系。后来得知她当时在中院实习,见公告栏上写着今天审我的案子,便来旁听),便也向好点头致谢。
    审判长在介绍双方当事人,公诉人,辩护人。可恶的是在南城时为我辩护的黄河律师事务所,今天却是在为原告做辩护!感慨之余我为律师这个职业有奶便是娘的做法感到深深的遗憾!
    庭审开始了。
    公诉人韩利民的公诉词象一篇散文,厅里回荡着他浑厚的男低音:“这,是一场悲剧!风华正茂的八个大学生,一死一伤,一人站在被告席上……我们在谴责犯罪的同时,也要呼唤整个社会提高对道德的关注……”
    原告兼民事诉讼代理人赵廷富:“……凶手不仅用水果刀刺中我儿赵勇,还用钝器猛砸我儿头部,尸检中发现后脑勺部有创伤……鉴于此,山西省经济管理学院在对学生疏于管理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解放军264医院长期对我儿的尸体不闻不问,致使尸身腐烂……太原市殡仪馆在未经得我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尸体火化……恳请法院能主持正义,严惩凶手!……同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如下:要求被告方赔偿人民币五十万元,要求山西省经济管理学院赔偿人民币一百万无,要求解放军264医院赔偿人民币一百万元,要求太原市殡仪馆赔偿人民币五十万元……”
    真是风云突变啊!他说的这些什么后脑有伤、什么尸体腐烂、什么强行火化等,我听也没听说过!他提出的赔偿数额更让我有如五雷轰顶,惊恐地睁大了我的眯眯小眼:天哪!五十万!三百万!你们把我吃了吧!赵廷富你把我捅死给你儿报仇算了!要是法庭采信了你说的话、并如你所愿做出赔偿的判决,我发誓出狱之后把你、还有你的所有亲属、你的左邻右舍,通通碎尸万段!!!我的头嗡嗡做响,心中义愤填膺(这个词用得不准确),怒火万丈。但我转过身,看到父亲在镇静地注视着我,我的心又平静了下来。
    事后得知,赵勇脑后的创伤纯属子虚乌有(已由不同的法医做出了相同的鉴定结论),是别人在三路电车上抱着他时,衣服上的血迹沾在他头上而已。他们一伙人把我打倒后,还未发现同伴之一已躺在地上。我挣扎着爬起来、跑到路边抱着树站着时,又有二人过来要拉着我出外面,这时才有人发现赵勇躺倒在地。一伙人这才架着他出了校门,在站牌下等了半天才等来三路电车。他们在山大门口下了车后又倒车,这样折腾了近一个小时才进到武警医院。医生一翻眼皮说直接送到太平间吧。他们慌了神,有的往家里打电话,有的往学校派出所打电话(抓我)。这时另一个说医生我胸闷,解开衣服一看,右胸也有伤,刀子把肺给捅破了,血灌进去不少,又赶忙开始从肺里往外抽血。此人没死,不提他。死者的尸体后来在其家人的要求下被转至解放军264医院重新尸检。虽然结果依旧,但其家人坚决不准火化,闹腾着还要找人尸检。尸体在264医院放了两年多一直是我家里给出着费用(用冰块冷冻)。95年夏天我家里停止交费后不久,医院在履行了有关手续后,便将尸体做为无主尸体送太原市殡仪馆火化。这便是赵家象疯狗一样连医院和殡仪馆也乱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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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楼主| 发表于 2008-02-11 03:29:00 | 只看该作者
在这三年中,父亲千里迢迢往太原跑了五十多次,而赵家家在大同,他们来往于大同和太原之间也不少于五十次;父亲每次来还吃住在宾馆、饭店,而赵家经常住十块钱一天的小旅店,自带米面,用公共灶上做饭(赵家家境一般,虽然有直系亲属身居高位,那也只能是在跑案子、或安排工作等大事上帮忙)……所以说,不到万般无奈,最好别打官司,两败俱伤啊!父亲也曾托中间人与赵家商量,承诺只要对方别再找关系往死里整我、不要干涉法院的正常审判,可以给对方十万、十五万、甚至二十万(爸爸后来告诉我这就是最多了,因为再也找不到借钱的地方了);父亲还曾托中间人将赵廷富请来,面对面地协商过一次,但赵家的态度很明确且强硬:钱必须得赔,刑一定要重判!结果双方不欢而散;我长得老相,又是大学生,赵家根本不相信我在案发时会是未成年,认为我家帮我虚报年龄、想逃避惩罚,也曾偷偷派人到我老家,找到派出所调查我的出生资料以核实,后来当然无功而返,因为我五周岁上小学一年级,中间留过一级,92年确为17周岁。赵家全家族为了给叔伯几家唯一的男孩报仇,动用了所有的社会关系,这就有了93年省委领导的批示,有了光明日报的评论,有了黄河电视台“一个母亲的心声”,有了我在荫营煤矿被强行分至井下大队(福祸相倚!不在井下大队我还真减不了这么多刑呢)。赵家和我家的关系网从南城开始较量到市检中院、高检高院,每次总是他家找到的是能拍板的一把手,而我家找到的是做不了主但可以传递消息的二把手;父亲后来带着厚厚的申诉材料去到北京,找到最高检的一位副处长,副处长扼腕叹息:要是我的孩子,说什么也要把这案翻过来!父亲在心底叹息:要是你的孩子,哪里会被判十年!

原告律师:“……站在我们面前被告席上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暴徒!……死者身上,伤口多达十四处!罪行令人发指!……严惩凶手!以平民愤!……”黄河律师事务所的老头(多亏不是上次为我辩护的所长李飞,要不然我可真的会一头栽倒)慷慨激昂。他的话煽动性很强,连我听了都觉得我是个暴徒,是个混逑。操!
    我的律师史女士:“……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何为打架?双方都是积极进攻。而何为防卫?一方积极进攻,另一方被动防守……何为过当?适当与过当的度是什么?在当时的情况下,我的当事人猝然间遭受多人围攻,逃跑未果,受到一拥而上的暴力殴打时,用水果刀自卫。他当时才十七岁,还是个孩子,请问,一个孩子在此危急情况下自卫,叫他如何去把握这个度?……死者在受蒙蔽下,以江湖义气出发,积极参与对我的当事人的行凶,本身就负有很大责任……所以我认为,我的当事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我心稍安。
    学校的律师:“……我校一向治学严谨,管理严格……被告白露品学兼优,乐于助人,案发后二百余名师生自发联合签名为他担保,足以证明其人品……死者赵勇,置校规校纪于不顾,一味追求老乡义气……案发之是地,距新生入学尚未满三个月,无论死者赵勇还是被告白露,都还未正式成为我校学生……所以,我校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原告提出的民事诉讼。”
    我很感动,为了师生们对我的支持,为了学校对我的支持,同时我也有些失落,我,原来其实还不算经管院的正式一员。
    解放军264医院和太原市殡仪馆未出庭应诉,不知有没有递交的书面答辩状。可能是认为原告的要求太过荒唐可笑了吧。
    然后是双方质证。案情已简单明了,公诉人的态度一点也不咄咄逼人,反而有点消极;我的律师好象也没什么有力的理由来刹那间说服大家她的当事人是正当防卫而非故意伤害。
    两个多小时后,轮到我最后陈述了。我在犹豫:原告狮子大开口,父亲如果听了我的,真去砸锅卖铁借钱送给对方怎么办?我扭头把目光投向旁听席,父亲还在慈祥地看着我,眼神中想要说的话太多,太多。我读不懂,但我看到了坚定。
    “尊敬的审判长及各位审判员……我要向原告方真诚地致歉,毕竟是我的无知轻率,结束了赵勇的生命……我要向学校真诚地致歉,虽然我在校仅三个月,但学校对我的教诲和恩情将永生难忘……我要向我的双亲真诚地致歉,你们含辛茹苦养育我长大,但我却让你们操尽了心流干了泪……最后我希望父亲能在经济上尽力多赔偿一些,就算是替我赎罪吧!……”
    旁听席上静悄悄的,大厅里回荡着我情真意切声泪俱下却半真半假的辩护词。
    最后,审判长发问:“双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赵廷富举手发言:“被告人穷凶极恶,不仅用水果刀刺,还使用钝器……”
    审判长打断了他的话:“我们相信法医的鉴定结果。双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赵廷富举手发言:“做为受害人家属,我们要求得到各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赔偿!……”
    审判长又打断了他的话:“请不要重复提出相同的诉讼请求。”
    赵廷富站起身大声说:“被告方从在南城区法院开始,就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贿赂,以达到逃避惩罚的目的。今天我希望在座各位能清白办案,还法律一个公道!……”
    “啪啪啪!”审判长重重地敲了几下,对原告这种无理取闹的做法很有些不满:“现在休庭,改日宣判!”
    我被押到台前签字,然后被戴上手铐。往外走时我又看到父亲在慈祥地注视着我。我多想大叫一声“爸爸!”然后挣脱一切扑在他怀里!但我不能,连叫一声爸爸都不能,不是我不敢,因为我知道我一张口就会泪如泉涌。我不能让父亲看到我流泪,不能让他多为我担心。我快乐地冲着父亲笑了一下,转身离开了法庭。
    警车呼啸,向上马街驶去。两个法警在前面议论:“大同家耍得大咧!死了人咋了!死了人就有理了!看那说话口气谁都不放在眼里嘛!真是拽老子的旦了!”另一个说:“听说人家关系硬了!”
    我心乱如麻,耳边一会儿是公诉人在说“这,是一场悲剧!”,一会儿是史律师在说“属于正当防卫”,一会儿又传来“穷凶极恶的暴徒!”,一会儿又是“……五十万!……三百万元!”
    天哪!难道,我真的会被判无期?或是十五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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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楼主| 发表于 2008-02-11 03:30:00 | 只看该作者
1999年夏秋之际,出狱不久的我在家里看电视,中央一台。当时好象昆明在搞什么世博会?电视上主持人正在询问身边的游客对游览世博园的感觉。突然我觉得这个游客好眼熟!象极了在上马街与我同居一室的胡某!当时他穿着蓝米色横条纹的T恤,短发,依然是圆方的脸,当他用带港台腔的普通话侃侃而谈称赞这儿环境优美服务周到时,我断定:没错,这人就是胡应宣!
    胡应宣,汕头人,因倒卖增值税发票入狱。他家家境不错,胡氏几兄弟有的开公司,有的开工厂。印象中他和我们讲他二哥在香港的公司还挺大。他说他们那儿人都有钱,没有几百万几千万别自称是有钱人。他对社会上流传的“南方人有本事的做生意,没本事的去当官”的说法很是嗤之以鼻,他说他们镇的镇长叫“翁半亿”,书记叫“某一亿”(书记的姓太普通,我给忘了)。他说他们那边开公司专门倒卖增值税发票的有很多,相当挣钱。对发票是什么东西我一点也不懂,经过他给我深入浅出的讲解我终于明白一点:国家用印钞票的纸来印这种发票,增值税发票就是钱!当时我国发行开增值税发票时间不长,还是人家南方人脑子活啊!敏锐地捕捉到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不过国家也抓的紧,在江西等南方省份屡屡有因倒卖增值税发票被枪毙的。胡应宣他们一伙三人在太原落网后,起初被关在市局三楼待审。主犯深知死罪难逃,便在晚上想跳窗逃跑。哪里可能跑得掉嘛!从窗户出去后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摔死要么被打死,所以主犯无奈地选择了前者。主犯一死,其他人就好说多了啊!把罪往死者身上一推,自己只需假装受蒙蔽的无知少年即可(由此我想到在我的案中,对方也在往死者赵勇身上推责任,因为我确信不是赵勇把我绊倒的,而其他六人一口咬定是他)。胡应宣说案发地离家乡越远越好越容易办事。要是离家乡近且案子影响大,你给法官送礼人家不一定敢收。而他案发地在太原,他的哥哥们从汕头赶来给法官们送礼,头顶天平的法官们自己敢于笑纳啊,因为这件事后可能这辈子也见不着面了,绝对不会影响到自己的仕途,况且人家辛辛苦苦不远千里来送钱,不收下哪里好意思让人家再跑第二趟嘛!胡氏兄弟们送出多少钱我不知道,听他的口气不会少于二三十万。胡应宣后来判了个一缓二,并且是当场释放!连十天的上诉期都没过!上午送来判决书后,他和我们道了个别就出去了。看看人家这关系!中午胡应宣在太原当时最高档的酒店请客,老田也在被邀之列。老田下午回来告诉我们:南蛮子真有钱!一桌一万多!老田喝多了茅台而泛红晕的黑脸上掩饰不住的羡慕,还给了王德智一根玉溪烟,是从酒宴上带回来的,六百多块一条呢!胡应宣在号子里时住在四监八号。有钱,真有钱!当时一百块钱足够一个犯人一个月买好多方便面、罐头了,而他见了困难户总是“给你一百”、“也给你一百”。操!一百块啊!他怎么看起来就象是废纸一样!这口气,这派头,不是做秀,是真的有钱,是发自内心地没把一百块当钱。这种有钱的程度远超以前五号的东北。
    四监是不会埋没人财的。胡应宣于1995年秋搬入六号。胡是一个很上进的人:在做生意方面他肯钻研爱动脑,踊跃投身于倒卖增值税发票的滚滚洪流之中;在跑号方面他积极追求进步,即使身处外地的看守所这样的困境中仍不甘于堕落,不轻言放弃,努力想挤到上层社会之中。他这种精神很值得我学习,但他的目的却深深影响到了我:他想管帐!王德智深知如果身边的小白换成老田炙手可热的亲贵胡应宣,那自己会是什么结果。但他无能为力。连他都无能为边,则一向为刀俎做鱼肉的我更无可奈何了。只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默默等待着不可知的未来。

95年时程控电话还是抢手货,别看现在由于网通电信的竞争,电话根本不值钱,初装费近似于0,而当时初装费可是两千多!而且还要找关系批条子!(由此我又想起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古训,以前骄傲的商场售货员如今就差跪式服务了,以前为堆积如山卖不掉的煤炭愁得快吐血的矿长们如今豪情万丈地一掷千金)。胡氏兄弟来到太原后,跑案子方面就不说了,我不知道过程,只知道结果;在对胡应宣在号子里的生活照顾方面,他们直接切中了要害:把攻关的重点放到了县官不如现管的四监主监老田身上。除请客吃饭之外,又给老田家装了一部电话。于是老田便理所当然地对胡氏兄弟提出的要求言听计从了,包括胡应宣想管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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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楼主| 发表于 2008-02-11 03:30:00 | 只看该作者
1995年12月7日,天气阴冷,寒风呼啸。
    上午,一个叫吴良艮的死刑犯律师接见。吴良艮,湖南恩施什么乡什么村第几组人,抢劫。一伙人蒙面入室后,把受害人绑起来,嘴里塞了个毛巾,开始在屋里翻箱倒柜找值钱的东西。一会听到受害人在哼唧,一看,毛巾松了,他们就把毛巾使劲往人家嘴里塞,本意是塞紧点别让声响大了招来人,没想到一紧张用力大了点,把好大一团毛巾从人家嘴里就捅嗓子里了。结果,受害人窒息而死。吴良艮一伙除在外面放风的是死缓外,其他三个全是死刑。外地籍打工者,没钱没关系,不重判他们重判谁啊!
    吴良艮住在九号。他接见回来时我好象手头正有点什么事,所以我一迭声地催他快点走快点回号子,我能赶紧封了九号去办其他事:“快**必点!老子给你砸的这个镣又不算重的,就不能利索点!快点快点!”其实我心里在想:透**的这种案子还接逑的见了!有个屁的用!
    我承认,这个时候,我已经住了三年号子,跑了一年多的号,嘴里总是骂骂咧咧的(对干部则是毕恭毕敬的),手上脚上也免不了毛毛躁躁的(当然只对板油)。这样不对。这叫得意忘形。这是不成熟的表现。现在我想当时一定有不少人在背后骂我:“不看看自己是个做几的!跑了几天号就忘了逑细腰粗了!”所以我为自己的心浮气盛付出些代价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推开九号的门,催吴良艮快点进去:“快点!真**的能磨蹭!”他“哗啦哗啦”拖着镣子迈进号门后,我冲他屁股就踹了一脚:“讨吃鬼!”然后“啪”地封了门,去办其他事了。类似的情况有很多。一般来说,无论打谁几下或踹谁几脚,对方都是敢怒不敢言的。还不对,应该是就算心里怒,脸上还得向我堆着笑的。客观地讲,其实我这种打或踹的行为并没有一丝丝的敌意,也不疼,只是大油对板油在地位上占优势的一种体现。我已经习惯了,而别人也已经习惯了。另一方面,上马街的死刑犯太多太多了,物稀才会为贵,所以在上马街绝对不会因为某人砸了镣子戴了土铐就会受到什么特别的优待,门儿都没有!而死刑犯也不会因为自己是临死之人,而不顾一切地为所欲为欺负别人,美死他啊!既然到了上马街,有几个不是时刻准备着送命的嘛!一句话:拥有了镣铐不等于拥有了地位,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其实扪心自问我还是个蛮有爱心的人。我受梦境的提醒,与各号的关系一向都比较融洽,对死刑犯提出的诸如想喝点开水或想去医务室看个病开些药等的要求我总是力所能及地予以满足。今天可能是有什么杂事让我心急气燥了。不过骂就骂了踹就踹了,有啥呀!老子哪天不骂人哪天不踹人嘛!所以我心安理得地去办事了。
    而吴良艮,事后我想可能是律师接见没得到好消息(也就不可能有好消息的),一路上悲愤地想自己年纪轻轻还没结婚没享受生活就要被枪毙了,而我最后踹的这一脚让他怒火万丈,认为自己从刚进号子开始就是板油,受尽了欺负吃尽了苦头,现在已是临死之人却还要挨踹,自尊受到极大伤害,实在无法忍受。于是,他便向当日的值班干部--老田说了一下。
    我不知道吴良艮是什么时候向老田说的,因为我没有开过九号的号门,也没见干部找过他谈话,所以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是有人传了话,有可能是胡应宣,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因为想管帐的人多的是,甚至还有可能是王德智,也许他想借此机会来打击一下我一度嚣张的气焰。
    下午四点左右,老田叫我进办公室。
    我喊“报告”进去后,老田坐在桌子后,黑着脸,鲁干事坐在一旁抽烟。我心里“格登”一下,感觉有些不妙。
    老田问:“上午你打吴良艮了?”
    我的脑子在电光火石间转了几圈,回忆了一遍上午的事情经过,并对老田的问话的用意做了初步分析后得出结果:否认。“没有呀。”
    “人家说你打了,到底打了没有!”
    “真的没有,就是送他回号子里,他老磨蹭,我就推了他一把。”我在抵赖。
    “说你打了你就打了,还不承认!”老田言毕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我面前。
    “啪!”一个大耳光,狠狠抽到我的左脸上。老田动手了。
    我小时候屁股上腿上挨过父母的打,手心被老师用尺子打过,进了号子也服过水土,后来也挨过警棍,但是从没人打过我的脸。可是老田的大耳光就是这样无情地抽了过来,一个接一个,左右开弓。他从部队转业,手掌又厚又硬,耳光力度之大早在上马街有了名声,被尊称为“军用耳光”。他第一耳光,就打得我耳朵嗡嗡做响,眼冒金星,颊上火辣辣得疼,眼镜也掉了下来。我眼疾手快,把眼镜接住装进口袋,迎接劈头盖脸无休无止的耳光。古话说“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意为尊重人格,但我的脸上就这样被极不尊重地扇来扇去左抽右抽。脸上没挨打时总觉得人应该有自尊,脸上挨了打后我才知道其实自尊也是可以不要的。为什么被人骂不可以被揭短?反正已经是被骂了,骂短不见得你就会羞愧致死,骂长也不说明对方尊重你的人格;同样,被人打为什么不可以脸上挨耳光?用警棍抡和用巴掌扇,哪一种更为尊重人格?还不都是赤裸裸地践踏尊严!显然“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这是在瞎扯淡。什么叫人格?什么叫尊严?以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观点来分析,它们都是上层建筑,必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的。我是个犯人,这儿是看守所,我到这儿来就是接受审判接受惩罚。所以此时的我,是没任何资格来要求人格、尊严、面子这些虚空的东西的。所以,老田把我叫进办公室里打而不是顶在南墙上打,已是很给我面子,我应该对他感激涕零感恩戴德才是。
    “啪!”又一个大耳光,抽到我右脸上。
    看这架势,今天我是完了。挨顿打不要紧,可是如果打完后叫我卷铺盖滚回号子里怎么办?梦境眼看就要变为现实。我的身上冒出冷汗。一失足成千古恨哪!我好恨自己踹吴良艮的那一脚啊!
    “啪!啪!啪!……”老田一正一反,大耳光抽起来没完没了。
    我的头狼狈地被打得左一下右一下。我很坚强,知道不能哭。混起来就要有摔下去的心理准备,打了人就要有被人打的心理准备,跑了号就要有滚回号子的心理准备。眼泪是懦弱的,不会得到一丝同情反而会被人无情奚落发自肺腑的鄙夷的。全院静悄悄的,应该各号都能听得到办公室传来的耳光声和老田的咆哮:“不承认!叫你不承认!”
    “啪!啪!啪!……”我已经眼冒金星,两腮火烧火燎。
    记得在南看时,跑号的四蛤蟆也曾被主监王干事狠狠地收拾过。寒冬腊月,命令四蛤蟆把衣服脱了,赤条条光着脚(只留了个小裤衩)顶在南墙上。王干事往他身上浇了几盆凉水后,抡开警棍好一顿猛抽,打得四蛤蟆浑身黑紫。不过四蛤蟆硬是一声不吭扛了下来。之后二人关系相当密切。而我,在挨了此次打之后,命运将会是如何?怕是凶多吉少吧?
    “啪!啪!”老田终于停止了他的军用耳光,扇了好大一会,他累了。
    我一直在心里默数着。一共四十六、七个!我的脸上好象已感觉不到疼痛,只有麻木。我的心里好象已忘记了耻辱,只剩下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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