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闹果然名如其人。不过我估计属于“懵懂状”中的第一类人。关于谁买号的事我早写信给张飞,需要昨晚我再写给你吗?要我通报你,也先得让我知道你是笑傲的管事的吧?呵呵。因为是第一类人,尽管我说了这么多,连我是谁硬是看不出来,就差没标明“踏莎刀影”了,呵呵。(这不怪我,平时不上论坛,刚注册一个要2小时后才能发言)。
至于昨晚你们吵得挺凶,后来我们团没吭声,解释一下,我建议大家9点自我约束。我8点来钟下班,饭都还没吃呢,跳腾的尽管跳,光你们人多,嗓门大就有理?为一个盗号者帮腔全团出动,其意不言自明。我忙我的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