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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xv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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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之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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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7-09-14 20:17:00 | 只看该作者

不平等条约....

[em05][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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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7-09-14 20:45:00 | 只看该作者
娱乐来交罚款的?[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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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7-09-14 21:29:00 | 只看该作者

什么云啊? 大家一起太阳他 犯这么多简直没人性!~

明天拉出去 叫10个MM 太阳他。(够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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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7-09-15 09:17:00 | 只看该作者

重要通知:

处罚的金额和捐献的金额 都交到 闪色的号上!!!

特此通知

200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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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7-09-16 13:04:00 | 只看该作者

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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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7-09-16 19:17:00 | 只看该作者

重要通知:

闪色号上以满 现在开始交到枪指东海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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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7-09-16 20:5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realling2883在2007-9-15 9:17:00的发言:

重要通知:

处罚的金额和捐献的金额 都交到 闪色的号上!!!

特此通知

2007.9.13


其实他想说交给我的`说错了`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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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7-09-18 07:58:00 | 只看该作者

6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会老大提出要钱要装备的请求,警告多次不听者,罚款500W,情节严重者开除团籍。(定此条例者纯属大脑进水,如果能交得起罚款的话还用得着要钱要装备吗?)

17哄抬物价搞乱市场经济秩序者罚款50W,天龙卖10W黄龙卖100W者除开除会籍并向当地的精神病院投宿:显然,你们的病人跑出来玩三国了!(这条定的好,很明显是针对那个叫一统风云的,那丫的经常干那种五毛钱两,一块钱不卖的事)

20 此条例今日颁布。如看到此条例第一反应是:"妈的"、"日"等不文明用语脱口而出者删除ID,如有人怀疑老大的智商及精神状况者删除ID,并不排除向地方法院起诉此人对行会老大进行人身攻击的可能性。(老大的智商及精神状况根本不用怀疑,肯定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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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7-09-18 16:58:00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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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7-09-19 06:51:00 | 只看该作者
顶啊 顶 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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