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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与子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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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三新”口气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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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05-23 18:19: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影在2012-5-23 14:19:00的发言:
调侃一下哈,楼主,表生气,与子执手,子不丑我走!

哈哈,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人本身就有很多缺点,相恋的人在一起,才慢慢发现,可是悔恨已晚,最后只有一人离开。因为给了对方时间希望对方明白,但是结果对方没懂,所以不想继续勉强自己承受下去,选择自己离开。

我没有某些人的某些朋友那样的度量,所以你的话我不介意。

如果丑是指容貌的意思,那你失望了,因为至少我认为我还算是帅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5-23 18:24: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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