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事人,首先我向军团和大家道歉,因为我个人的事情使团内出现了不和谐,我今天说完,不会再说什么了,真可谓当事者清。 我公开这件事是为了让大家不要再上当。 有几件事要说明: 1.事情前半部分属实,后来情况是这样的:我要结账翻遍包里包外没发现信封和钱包,我喊服务员报警,后来老板和3个服务员进来,发现钱包在我坐的位置左侧,而不是在我包里,当时钱包也没找到;这个情况当时4人可以证明,而他就坐在我左面;他为什么要那么说,大家自己去想;(我的信封是放在我包里的夹层拉链里,我根本没动过,再说我结账用钱包里的钱也够,结果当时什么也找不到,才想起去找信封的) 2.我后来看到钱没丢,就没报警,和他聊,劝他不要再这样,同时我还说,真的缺钱,既然相识你就把钱拿走吧,把我钱包里的证件和卡还我,(当时就找到信封)说了一会话,我上厕所去了,后来在包里也找到钱包了。 3.我们俩聊天的时候,说了很多话,我说的无非是一些劝他和我想不通的事,他和我说的话,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么一句:“我也够意思,就是不给你你也没办法。” 4.我是没有可以让人信服的证据,因为我最终没丢钱; 5.他提到的吕波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发生这些事时,我朋友都走了,他这么作无非要给我造成不好的影响; 6.我对待他就像对待一个老朋友一样,我为什么要冤枉他,很多事说服不了我(还有一些他自己说过的事我就不说了,因为我也干过,我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7.酒喝多误事,不要太实在,不要太轻信别人,这是我这件事的三个教训。 说完这些,我不会再说什么了。我自己的错误我自己从今以后不会再犯第二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