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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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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關於戰局逃跑的處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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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6-06-21 00:39:00 | 只看该作者

16楼的兄弟,你不了解情况

第一:你玩了俩月我不知道你咋个频率,我是每天必上15小时以上,总局数相信比你多很多,因此遇到官方BUG的概率也肯定比你多。

第二:我的由于官方BUG造成的非战不是最多的,我朋友中至少有5个人都因为官方的BUG造成了30多点非战了

第三:不能用侵犯少数人合理合法权益的方式去保护多数人的利益,这是一个现代法制社会的基本常识了。也是为啥现在刑法专门修该了有罪推定原则而改成了无罪推定。我国早期取法法制精神的时期就是使用的有罪推定,也就是你这样的思路,当一个被警方怀疑的人不能充分证明自己无罪的时候就被定为有罪。这是严重错误的。

第四:我同样非常厌恶逃跑的人,但我不明白为啥大家不去逼迫官方改进系统,如果系统完善一些,BUG少一些,同时把某人的非战率(注意,不是非战次数,因为那样对于打局频率高的人不公平,比如你一个月打30把,而他打300把,那你非战一次,他非战两次,你说谁强退的概率更高呢?)标出来,就象联众的各种其牌游戏一样,这样大家一看某人的非战率高就可以选择不和他打,时间一长,这样的人没人跟他玩,就自然被淘汰出游戏了,这不比扣多少多少战功合理并且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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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6-06-21 03:02:00 | 只看该作者

首先呢,支持楼主关于加大逃跑惩罚的意见。非战目前不好准确判定,最好是游戏开发部门能改进下区分非战和逃跑的显示,然后在开局前能增加一个已经非战次数栏。最好能在他想逃跑时点系统后再点确定离开前触发在局内公布一则消息:XX君主准备逃跑。若正常掉线的话就不会触发此消息就是显示离开咯。(哈哈,我妄想D~)

[em26][em2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1 3:05: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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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06-06-21 03:03: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yaoyi524在2006-6-20 10:37: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岳在2006-6-20 8:30:00的发言:

,由玩家投票選擇是否為逃跑,當玩家投票數累積5票,就認定為1點非戰,當然投票是要累計的,每個戰局的票數都是有作用的;;在沒有玩家投票的情形下,玩家斷線官方是不能紀錄為非戰的,避免因為官方的錯誤造成玩家的不滿

接著就是我所提議的:非戰5次,應該扣除玩家1%的戰功,屬性點以及金錢,而且非戰要持續累積,非戰越多,扣除比例越高,例如非戰5次時扣1%,非戰達10次時再扣1.5%,達15次時再扣2%,依此類推,對於累犯者給予更重的處罰

對於掛機玩家:在國政中新增踢除掛機(與掉線)功能,如果有人掛機或掉線,就與議和功能類似,只要選擇掛機玩家,經由當時所有玩家同意,就可以踢除掛機玩家,當然為避免惡意踢除玩家,沒有掛機的玩家在3秒內可以否決大家踢除;;當然被踢除的玩家也必須經由投票認定是否為逃跑;

如果要避免逃跑者入局:官方應在出征時提供玩家的非戰紀錄,好讓主控選擇是否讓玩家入局

希望大家支持!![em42]

非战怎么了?人家玩的不爽就可以退出,你把积分当成宝,别人却把积分当成屁.凭什么要别人为了你的积分浪费自己的时间?

我沒把積分當寶,只是你們不爽就退出,不管是敵人或同盟都會不爽的,而且你既然不當積分一回事,又何必怕被罰?憑什麼人家又要因為你的不爽讓自己也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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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06-06-21 03:08: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123685802在2006-6-20 12:01:00的发言:
滚你个大头鬼,我的非战全是停电和机器莫名其妙重新启动弄的,草,楼住煞笔啊[em03]

所以我說由玩家來認定是不是逃跑啊,如果玩家都這麼認為,就算是你停電或機器問題,也只能怪自己了

如果會因為停電或機器問題而斷線,再造成25人次投票造成你5次非戰,那你自己也該改進了,買個不斷電系統,或是升級主機才是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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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6-06-21 03:13: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马甲1号在2006-6-21 3:02:00的发言:

首先呢,支持楼主关于加大逃跑惩罚的意见。非战目前不好准确判定,最好是游戏开发部门能改进下区分非战和逃跑的显示,然后在开局前能增加一个已经非战次数栏。最好能在他想逃跑时点系统后再点确定离开前触发在局内公布一则消息:XX君主准备逃跑。若正常掉线的话就不会触发此消息就是显示离开咯。(哈哈,我妄想D~)

[em26][em25]

挺有意思,实现起来简单。22楼MM想法不错~[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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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06-06-21 03:29: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唐王在2006-6-21 0:39:00的发言:

第一:你玩了俩月我不知道你咋个频率,我是每天必上15小时以上,总局数相信比你多很多,因此遇到官方BUG的概率也肯定比你多。

第二:我的由于官方BUG造成的非战不是最多的,我朋友中至少有5个人都因为官方的BUG造成了30多点非战了

第三:不能用侵犯少数人合理合法权益的方式去保护多数人的利益,这是一个现代法制社会的基本常识了。也是为啥现在刑法专门修该了有罪推定原则而改成了无罪推定。我国早期取法法制精神的时期就是使用的有罪推定,也就是你这样的思路,当一个被警方怀疑的人不能充分证明自己无罪的时候就被定为有罪。这是严重错误的。

第四:我同样非常厌恶逃跑的人,但我不明白为啥大家不去逼迫官方改进系统,如果系统完善一些,BUG少一些,同时把某人的非战率(注意,不是非战次数,因为那样对于打局频率高的人不公平,比如你一个月打30把,而他打300把,那你非战一次,他非战两次,你说谁强退的概率更高呢?)标出来,就象联众的各种其牌游戏一样,这样大家一看某人的非战率高就可以选择不和他打,时间一长,这样的人没人跟他玩,就自然被淘汰出游戏了,这不比扣多少多少战功合理并且可行吗?

第一:你是比我多玩了不少時間,不過我這2個月平均每天也至少玩8小時以上,而且我是台灣用戶,更容易發生卡機狀況

第二:所以我說由玩家認定啊,不會因為官方造成的BUG,而每次都非戰,如果是多數玩家認定你逃跑,就算你不是真逃跑,人家心理也這樣想了,這是事實啊

第三:法制社會就是以多數人的意見為意見,所以由公眾玩家來決定,並沒有因為多數人的權益侵犯少數人權益,如果少數人會經常因為非個人因素造成他人不便,那不也是代表他暫時不適合這個遊戲;如果很多人都不適合這個遊戲,那這個遊戲自然也會被淘汰

第四:我認為逃跑次數跟逃跑率有同樣的參考價值,如果你真的認同法治觀念的話,應該知道犯一次錯是錯,犯二次錯也是錯,難道我做了一千件好事後,做了一件壞事,會比做了一百件好事與一件壞事的人好嗎?當我100局沒有逃跑之後,我可以選擇性的在某局逃跑而不當一回事嗎?當然,你說的非戰率部份我也贊同是個好方法

基本上,大家都是希望遊戲能越來越好,我並無意攻擊任何人,同樣都是受害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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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6-06-22 16:43:00 | 只看该作者

前三条你对法制精神的理解是不正确的,但我不想与你争论,因为我上一帖已经举例描述的很清楚了,如果有兴趣你也可以去咨询你们台湾法律界的人事,听听他们对此的理解。

在你的第四条中,你在偷换概念,一次非战与一次逃跑是不一样的,你偷换了这个概念。(在这里你用了做坏事,但你要知道,非战不等于逃跑,因此也就不等于做坏事,如果是逃跑,那才是做坏事,那有一次就该惩罚一次,对此我从没表达过不同看法,但如果你在无法确认一个人的非战是逃跑还是系统BUG造成的情况下就认定他是逃跑,并且给予惩罚,那就与大陆解放前,国民党对大陆人民残酷镇压的手法一致了,当时的国民党反动派就叫嚣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2 16:49: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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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6-06-22 16:49:00 | 只看该作者
[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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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06-06-26 08:00: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唐王在2006-6-22 16:43:00的发言:

前三条你对法制精神的理解是不正确的,但我不想与你争论,因为我上一帖已经举例描述的很清楚了,如果有兴趣你也可以去咨询你们台湾法律界的人事,听听他们对此的理解。

在你的第四条中,你在偷换概念,一次非战与一次逃跑是不一样的,你偷换了这个概念。(在这里你用了做坏事,但你要知道,非战不等于逃跑,因此也就不等于做坏事,如果是逃跑,那才是做坏事,那有一次就该惩罚一次,对此我从没表达过不同看法,但如果你在无法确认一个人的非战是逃跑还是系统BUG造成的情况下就认定他是逃跑,并且给予惩罚,那就与大陆解放前,国民党对大陆人民残酷镇压的手法一致了,当时的国民党反动派就叫嚣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那我可以請教一下你的法治精神嗎?在我的觀念中,法律不一定是正確的,可以確定的是,法律的基礎是大多數人的意見(當然政客的利益分贓例外),否則就不會有法規需要修改的了,也不會有法律漏洞了,因為法律對於少數人來說,一定是不公平的,但是卻一體適用,等於是遊戲規則,如果你不想違反遊戲規則,不是去配合,就是去改變他,而我就是後者

我也並沒有在偷換概念,除非是官方有能力區分逃跑與斷線(我也可以人為斷線,官方有辦法分嗎?),否則本來就是寧可錯殺,不可放過,要不然就會姑息養奸,你又要怎麼去確定是非戰或逃跑呢?社會那麼多亂象,本來就是姑息所造成,我雖然不希望錯殺,但是也不希望犯錯的人消遙,因為會造成更多無辜的人受害,要逃跑要斷線,自己去玩線上RPG吧,不要玩這種大家合作的遊戲

說極端一點,你們會常斷線的人,跟逃跑的人相比,帶給盟國是一樣的辛苦,只是心理上比較可以理解罷了,我換個角度來說,如果你是主控,知道某個玩家經常掉線而不是逃跑,你會選擇他當同盟國嗎?甚至說你會讓他入局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7 3:37: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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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6-06-26 08:30:00 | 只看该作者

小岳谈论坛请不要把党和国家牵涉进来,

不过你30楼后面两段写得偶不敢苟同

我只知道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

中华人民共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国现在肯定不如世界上好多国家,

但在不断的完善,完善的过程中也可能有弯路可走,

但是作为中国人的一份子不能因为他目前的不完善就嫌弃他,

别你们你们的,我们我们的,

台湾就是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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