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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信步漫游的灌水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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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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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虞之君,委任稷、契、夔、龙而责成功,及其罪也,殛鲧而放四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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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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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是言之,焉有大臣守职辨课可以致雍熙者哉!且布衣之交,犹有务信誓而蹈水火,感知己而披肝胆,徇声名而立节义者;况於束带立朝,致位卿相,所务者非特匹夫之信,所感者非徒知己之惠,所徇者岂声名而已乎!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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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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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以崇揖让之风,兴济济之治,臣以为未尽善也。其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事效,然后察举,试辟公府,为亲民长吏,转以功次补郡守者,或就增秩赐爵,此最考课之急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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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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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以为便当显其身,用其言,使具为课州郡之法,法具施行,立必信之赏,施必行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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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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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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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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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三公,坐而论道,内职大臣,纳言补阙,无善不纪,无过不举。且天下至大,万机至众,诚非一明所能遍照。故君为元首,臣作股肱,明其一体相须而成也。是以古人称廊庙之材,非一木之支;帝王之业,非一士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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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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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大臣亲奉明诏,给事目下,其有夙夜在公,恪勤特立,当官不挠贵势,执平不阿所私,危言危行以处朝廷者,自明主所察也。若尸禄以为高,拱默以为智,当官苟在於免负,立朝不忘於容身,絜行逊言以处朝廷者,亦明主所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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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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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使容身保位,无放退之辜,而尽节在公,抱见疑之势,公义不脩而私议成俗,虽仲尼为谋,犹不能尽一才,又况於世俗之人乎!今之学者,师商、韩而上法术,竞以儒家为迂阔,不周世用,此最风俗之流弊,创业者之所致慎也。后考课竟不行。
杜氏新书曰:时李丰为常侍,黄门郎袁侃见转为吏部郎,荀俣出为东郡太守,三人皆恕之同班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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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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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廉昭以才能拔擢,颇好言事。恕上疏极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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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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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见尚书郎廉昭奏左丞曹璠以罚当关不依诏,坐判问。又云“诸当坐者别奏”。尚书令陈矫自奏不敢辞罚,亦不敢以处重为恭,意至恳恻。臣窃悯然为朝廷惜之!夫圣人不择世而兴,不易民而治,然而生必有贤智之佐者,盖进之以道,率之以礼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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