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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方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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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图]有图为证,赛司马又想骗我回心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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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6-04-03 19:13:00 | 只看该作者
也别解释了,问问现在博望有几个人对你东方不败军团有好感,包括你们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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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6-04-03 19:13:00 | 只看该作者

[em05]

孩子可以

赛司马的脸皮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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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6-04-03 19:34:00 | 只看该作者

我看的都笑死了......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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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6-04-03 19:5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赛司马在2006-4-3 13:08:00的发言:
我是答应帮你刷,刷到50W的,现在5星期还没到,才2个半星期,我一直想我们之间和平解决,但你一定要妄为的话我也没办法了,3张点卡都说了,你要现在能还你,但你得捐100W然后给我2鱼肠,从此忽布相干.![em01][em01][em01][em01]

这个怎么说呢

他以前帮你冲3月卡,还送1500汉语币,

你现在要他捐100万,2个鱼畅,是不是应该换3张点卡,外加1500汉语币

如果你只给他冲3张卡.那送的1500汉语币都可以算2张半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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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6-04-03 20:5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芙蓉姐夫在2006-4-3 13:04:00的发言:

现在为大家播放一首张学友的歌曲

http://da.3721mp3.com/dj/nhd.rm

姐夫学会了放歌就乱用,没事搞什么张学友?

来几首罗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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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6-04-04 00:2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yaoyi524在2006-4-3 20:53:00的发言:

现在为大家播放一首张学友的歌曲

姐夫学会了放歌就乱用,没事搞什么张学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4 0:22: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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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6-04-04 00:34:00 | 只看该作者
狗咬狗 !?[em01][em01][em01][em01][em01][em08][em06][em06][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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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6-04-04 00:47:00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东方和司马的好多帖子,偶感觉这几个人总的说来就是1个垃圾、1个垃圾+SB、1个人渣。司马是垃圾,东方是垃圾+SB,触龙神垃圾都算不上,整个1人渣——给团里的人当个见证就要人家冲卡么?你还好意思收哇?收了还好意思在论坛上发瓜言哇?

强烈BS三个人才 游戏都能玩成这样

本人是博望1的 ID:纵横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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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6-04-04 00:54:00 | 只看该作者

俺只能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朋友直接分的太明显,太在乎那就不是朋友了,每个人都有困难的时候,借朋友的或者换其实都没什么,我别的都不说了,只能说交友不慎,玩游戏只要开心就好,交朋友要用心去感受,早知现在会这样,何必当初那末做呢,你也有欠缺的部分,不过感觉错还不在你,至少你做了能做的,尽力了,人只要问心无愧,不要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走自己想走的路,做自己想做的事,别忧郁不决,做出你自己的决定吧。

俺是出师表地。路过随便说说。。。。。。。。。。。。。。。。。。。

我再说几点公道话:

1 东方不败自己心甘情愿让司马加入并让位

2 如果事实属实,司马也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

3 跟别人借卡是有点不妥,不过东方不败既然借了,也可以说没人强迫他。

4 既然有协议说多少天到多少万,没到时间就不是违约。

5 骂人一放是不对的。

6 既然存在了互相利用的成分,只要没有用欺骗的形式,而双方都心甘情愿的做了,那就没有什么年龄限制,当事人只要做到了,双方就不该有什么分歧,是分刷的慢点了,不过你既然把团让给人家,就要有思想准备他不属于你一个人是属于一个团的,他拿你的卡不是用骗,而是用你能接受的条件,既然你答应了,不管以后是不是赔了,这世界没有卖后悔药的。

7 解决方法很简单,拿出自己的证据,然后自己团里的人投票决定谁对谁错,谁适合做团长,然后自己做完自己该做的事,就别在叨叨个没完了,清官难断家务事,你就让他们自己团里解决吧,我们放表下看法就足够了。

8 每个网络游戏都存在很多虚拟物品与人民币之间的交易,只要不是盗号欺骗,别人不该把别人劳动所得用别的思维方式去理解。每个人人生观不同,也就对事件有不同的看法,做自己该做的就行拉。

俺说完了,本发言只供参考。 出师表:用心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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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6-04-04 10:37:00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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